我的现实生活已经足够像噩梦,用不着再把噩梦搬进现实来。
有人邀我去逛街。省城的街在我的定义中向来是“上班之路”,不作他想。这一回竟真的与男人在一起步行逛街了。
因一直无话,我问他:“你不害怕和女人一起逛街?”
“可是木小姐你一直没有进衣服店呀。”
我哑然。
那是因为我有自己喜欢的牌子,店员会在到了适合我的款式的时候电话通知。过去一试便掏钱买下,不劳我费神费力。
我说:“你都喜欢逛哪里?我陪你去。”
他顿时欣喜之色露于面表:“好好。”径自一步步要逛进首饰店去了——不错呀,第一次见面就要看首饰。可是为我?
我悲哀地跟在后面,心想:可惜自己偏是不喜欢首饰的。十六岁时候母亲打了一条金项链给我,我还嫌累赘,叫她自己拿去戴。
那些年里,我总共只收过周宴的一枚戒指。如今一身空空,倒不担心半途遇飞车党打劫。
有人与我擦身而过。我猛地抬起头,远远看见街边一辆车,分明那样熟悉。
我不由自主走过去。
车牌号果真是他的。
——是又如何呢?我的脸是噩梦。早该走得远远。
我定在车旁,四处张望,徒劳无获。
身后终于有人叫我:“木晓。”
我怔在那里,不敢回头。
他打开车门,说,“上车吧。”
我该走了。我真的该走了。
脚却没有向前一步。
林兆一把握住我的手腕,不容分说将我拉到车上,关门。
他坐上车,“怎么一个人在逛街?”
“在相亲。”我呵呵地笑,“对方正要为我买首饰。”
“人呢?”
“一不小心走丢,我正在找人。”
说起谎来面不改色心不跳。我十足镇定。
他把车倒出车位。
我们都不说话。
拐了几个路口,正巧遇上红灯,他停下来说:“你准备结婚了?”
我看着窗外。
“我不会仓促决定。”
“他真幸运。”
我几乎有些如释重负:“大概是吧。”
这便要祝福我了。老朋友终究是老朋友。他晓得进退,是不是?
他说:“一起吃饭?”
“牧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