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璃透过后视镜看着后面长串车辆,喃语,“不过就是心理作用罢了。”
饶尊没反驳。
她说得对,心理作用。诸如沙漠这种险境,并非是人越多越安全,相反,有可能会因为人员众多而产生麻烦,沙漠之地,尤其是流动沙漠,气候变化莫测,一旦遭遇危险谁都顾不上谁,所以蒋璃一开始的想法就是对的,不需要人员的保护,在那种地方只能自己保护自己,何必连累无辜性命?关于这点,饶尊在当年的戈壁之行就相当清楚,那一片也犹若死亡之地的黑戈壁滩,一望无际的盐碱地,令人窒息的荒凉,没有任何信号,就好像是被人遗弃在天地间的边缘。车行公路时,两旁时不时会有灌木丛和胡杨林,塔克拉玛干盆地是最大的胡杨林区,所以在这里,胡杨林成了最常见的风景。这一路像极了当年他们进入戈壁滩的场景,
他和左时还有夏昼,三人就跟逃出牢笼的兔子,在广阔的天地间畅快淋漓地奔腾、欢呼,就觉得世间的种种都是他们的了。
直到左时遇险,他们两人凭着最后一口气逃出了戈壁滩……他们才知道,他们征服不了天地,而天地想要将他们拆骨入腹是易如反掌的事。
饶尊以为夏昼这次会触景生情,但夏昼眼里没有过多悲哀,也没刻意回避左时的事,她看着两侧茫茫荒凉,说,“那年,我们都缺乏对天地的敬畏。”
敬畏,是约束人性的基本法则。
在社会环境下,敬畏早就被利益碾压成齑粉,所剩无几,只有回归自然,面对天地,领教人的渺小时,敬畏才会死灰复燃。
沙漠公路并不寂寞,除了他们的车队,还有些许穿越沙漠的车辆,是户外探险爱好者,这世间总不乏与天地为伍的人。
也有骑行的人,不多,偶尔经过一两个。
进入十月份才是进入沙漠的最好时节,现下还不是旺季,但即使是旺季,也没多少人敢赔上性命往死亡之海里走上一遭。
饶尊开车。
蒋璃和阮琦坐在后座,商讨着见到老人后该如何说服。车子越过骑行者的时候,蒋璃趴着车窗旁都快流口水了,招呼着阮琦,“哎哎哎快看,小哥哥身材真好啊。”
“哪呢哪呢?”阮琦来了兴致,抻身过来瞧,嘴里啧啧的,“一看就是常年骑行的,你看胳膊上真有肌肉啊。”
饶尊一挑眉,一个油门踩下去,车子蹭得往前冲,瞬间就将骑行的小哥哥甩个没影了。
蒋璃一撇嘴,扭头看着阮琦,“你怎么想着嫁给他这么个心胸狭窄的人?”
阮琦纠正,“还没嫁呢,连求婚都是被骗的。”没了碍眼的小哥哥,饶尊的心情也变得极好,笑哼哼的,“身材最好的人就在你俩眼前,看别人不浪费时间吗?退一万步来说,陆东深的身材也不错,夏夏,你也别太饥不择食。”
“什么叫退一万步?”蒋璃似笑非笑看他。
饶尊稳稳地控着方向盘,速度嗖嗖的,“换言之就是,陆东深的身材没我好。”
蒋璃一撇嘴,来了句,“这眼睛得瞎成什么样啊。”
事实证明,他们还是乐观了。
克拉玛依老人的固执远超出他们的想象。
一行人抵达老人住所附近时正是夕阳泼天,白天的热浪随着太阳的即将落山而稍稍收敛。虽说还没入大漠腹地,可早晚温差已经拉大了,白天热成狗,晚上冻成鬼。所谓的住所,实际上是极其简单的砖瓦小屋,一共三间联排的,连个小院都没有,但有望不尽的沙地和倒地的胡杨,也算是无边际的院子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却成全了前来歇脚的沙漠穿越者。
三间屋子里,一间是存放杂物的,一间是老人自己住,第三间空着的,相当于客房了。
这里用水条件不好,老人屋前有一口大缸,里头装满水,据说是从很远的水源运过来的水,所以用起来很珍贵。老人不算老,阮琦之前打听他也就五十岁刚出头,可因为常年待在沙漠一带,所以面容沟壑,肤如风干的枣,干巴得很。比同龄人看上去能老上十多岁,却又比同龄人手脚利落遒劲有力的。他没对他们避而不见,只是在见到一纵车队后皱了眉头,饶尊见状赶忙解释他们的作用,并非来捣乱的。
第627章全凭投缘
老人跟他们说话的时候坐在一截枯了的胡杨树根上,那树根风化得跟沙地同色,光秃秃的已经没了根皮,造型十分独特。他点了烟,那烟还是烟斗的,往里塞烟叶的,吐出一口烟雾来十分呛人。
闻言饶尊的话后,老人啪嗒啪嗒地抽了两口烟,幽幽的声音从一大团烟雾里飘出来,“又不是逛景点,进了大漠一旦遇上危险反而是累赘。”
老人说了很标准的汉语,没什么口音,看来是常年跟汉族客人打交道练出来的。他的看法跟蒋璃的一样,于是蒋璃就有了攀谈的机会,奈何,老人并不领情。
“我没见过泫石,而且我也不知道什么泫石,所以我没办法带你们进大漠。”
一句话把蒋璃他们三人拒之门外。
没辙之下,饶尊亮了商场上惯用的杀手锏,“老人家,您随便开个价吧,只要能带我们找到泫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