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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的早上。
我起来的时候,林茜不在。桌子上有她给我买的黑米稀饭和煎蛋。
她回来的时候,穿着紧身的运动装。
显然是跑完了步的情况。
“老公,我早上去跑步了。”她用一种小孩子得了奖状跟父母报喜的那种骄傲的口气跟我说。
林并茜的体育很好,小学的时候曾经差点被当作体育生选走了,只是她文化课成绩不错,父母又不支持女孩搞体育才没有走那条路。
初中之后她就没再参加过运动会。
我曾经问过她这件事,她的说法是,“身体发育之后,总觉得跑起来老被人看着,挺奇怪的……”
她体育其实很强,特别是跑步跳远跳高这一类田径运动。以我所知,她当年学校体育期末考试六门课,她只考了三门总分就已经达标了。
跟我不同,我虽然外表看着还不错,但学生时代体育考试是要努力训练好久才能靠六门课凑总分达标的那种。
“老公,我有件事要跟你说呀。我准备开始练马拉松长跑。如果有比赛我也想参加一下的。”她把戴的遮阳帽掛到门口的衣架上。
“为什么?”我有点古怪了抬头看她,穿着运动装的她身材修长而漂亮。
马拉松是个非常累的事情。
“锻炼一下就行了,为什么突然搞这么正规呢?”
“也不突然哪……”她有点欲言又止,然后转身脱自己的鞋子说,“我是…觉得,我最近好像有点精力过盛……”
她的话让我有点沉默,我不知道她说的精力过盛,与我所看到的她脸上的某种越来越浓的红色是不是同一回事。
林茜,“你要不要也跟我一起呀,跑步其实挺舒服的。”
如果能陪老婆一起自然也行的。
我,“行吧。不过,我在莱美健身房的卡还没到期。”
林茜坐到我吃饭的椅靠背上,双手按在我背上压着,“陪老婆难道不比月卡重要吗?”
我,“好了,肚子里饭都被你压出来了。我陪你!”
坦白说,我最近一段时间一直在锻炼,体质好了许多。我其实也有点想显摆一下,体力什么的,我觉得是没问题的。
……
早晨的阳光在树林的另一边,柏油路上的空气带着一种生命的湿润。
跑步是一种让人能体会到生命正在进行着的体会。带着细微的汗,连呼吸都会非常舒畅。
林茜穿着蓝色的运动上衣,带着白色的运动牙舌帽和黑色的长短裤,这显得她的腿很长。而她的臀部圆润漂亮,有种卡通人物的即视感。
跟她一起跑步确实比在健身房对着一群男的要快乐。
我在大学的时候曾经为了学分而混过一个短暂的马拉松训练班,虽然很快就退出了,但大致的运动知识我还是很知道的。
最开始的五公里,我还是感觉不错的。毕竟最近一直有在健身。
林茜也一边路一边夸,“老公好厉害呀。能跑这么远。”
但是过了五公里,我就开始有点跑不动了。她跟一只鸟一样,不断的围着我前前后后的慢跑,转着圈的鼓励我,“老公加油!”
“老公耐力很强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