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幸这段路并不长。
“超市!”
警家的匪徒已经完全小心,他仔细地搜查完警家的每个角落,路过洞口时,还谨慎地提防可能藏匿在里面的警察。
直到他终于来到了超市门口。
b区的队友已经彻底占领,更是毫发无伤地安装c4
接下来,自己要做的更像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流程,占住超市,看住警家。
只是,视野中突然出现一个隐隐约约有些不合时宜的东西。
他已经来不及仔细查看,他的左脚已经率先踏进了超市口。
他看清了那是什么东西。
收银台上点钞机后是一颗硕大的苍蝇头!
不过击杀他的不是这颗苍蝇头的主人,而是他短暂没有转过身的视野盲区外,另一颗亲吻着墙壁的苍蝇头。
“好险……”
庄状看着自己7滴血的血条。
出门一次,人只剩个头发丝。
“拱门!”
蹦蹦跳跳的匪徒拐过b小拐角,正要顺势进入小黑屋。
两个难忘的身影浮现在眼前。
还记得上一次见到他们,看的不太清楚。只记得那是一道白光,耳边传来队友发自肺腑的赞美,眼睛有些朦胧,迷迷忽忽看到一只小手揣走了队友身体上的ak。自己多想再见他们一面,只是身体下不受控制的双腿依然在用舞蹈庆祝他们的相逢。
本以为不会再见,没想到……
“两个人都在拱门!“
方明和徐味同时来到了拱门!
没错,就在警家匪徒丢完烟雾弹后,方明就迅速地做出反应,并且和徐味来到了a1烟雾前。
方明没有丝毫犹豫,率先拉出去,他的血量比徐味更少。
只要子弹稍微飘到他身上,他都会当初阵亡。
血多一点的徐味就可以即使补枪。
这跟枪法无关。
如果按照枪法来进行行动,那么似乎让徐味给方明拉枪械是最明智的选择。
但是,一旦对面击杀刚刚走出烟雾的徐味,四射的子弹飘到身后的方明,那么一切准度都没有意义。
比赛的意义是赢下比赛。
警家的匪徒已经多架了三四秒,只是他忘记了方明和徐味二人要从靠近匪家的a1深处,重新折返回来,并且交流先后顺序问题的时间。
正是这一点点时间的疏忽。
他们就此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