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儒起身,站到堂前,开始不急不慢叙说。
“承受那妖僧佛法冲击,我大病初愈之下不免也是四处走动,待得见到祝氏药店,不免也想进去看看增长一番见识。”
“只是不曾想从内堂出来时,正好撞见我大哥李旦练武受了重伤,躺在了地上。”
“我当时身上没有钱财,只得将纳玉作为抵押,要了那坛大药酒。”
“此后,我随大哥回了家中,待得凑了钱财,又迅速朝着祝氏药店奔行而去。”
“这其中的时间只有三小时,但当时的祝氏药店没有祝展鹏的身影,待得近一小时后,我才见得他,赎回纳玉。”
“此后,我便在家中读书,直到今天去恩师所在处拜师。”
李鸿儒侃侃道来。
他讲述与祝展鹏较为接近。
但李鸿儒亦提及了几个关键点。
除了在祝氏药店有过抵押行为,他的纳玉没有与其他人碰触的经历。
时间很短,案情必然发生在祝氏药店。
他更是提及了祝展鹏的活动时间。
“大胆祝展鹏!”
“请大人明察,洗清小人身上冤屈啊!”
裴绍大喝一声时,祝展鹏已经连连在地上磕头。
这让他眉头皱起。
祝展鹏显然是个见多识广的老油条,完全配合审讯,但又将自己摘身事外。
若李鸿儒叙说没有失误,案情必然发生在那四小时中。
他看着手中烧掉部分的假纳玉。
这是此时手中唯一的证据。
有王福畴等人的关系,他审案时自然不会偏向于祝展鹏的引导。
“四小时内,要完成观摩和制假,在那处区域能做到这种要求的人不多。”
裴绍稍做思索。
半响,他低声叫来一个录事。
待得录事将资料找来,翻动书页之后,他顿时点上了两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