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程宝珠周末回家,从包里掏出一封信来兴奋地给徐川看。
徐川梗着一口气,打开一看果然是情书!
里头好他妈不要脸,说什么忘却世俗,不要被彼此的身份拘泥住,说他们可以来一场精神上的恋爱,还称呼他家宝珠为程缪斯!
艹,徐川脸都气红了!
“程缪斯,这事儿让你很高兴吗?”他哗啦一下把信折起来,重重地哼哼两声。
程宝珠嘚瑟地扬眉:“这件事让我觉得我还是有魅力的。”
当了两年多乡下土妞的程宝珠,还是头一次被人直白的追求,可惜这人明显是个渣男,她从字里行间中就能猜出来这人是有家室的。
唉,若在几十年后她还能通过短信偷偷提醒一下渣男妻子,但这个年代提醒了反倒会给自己惹身骚,她也只能呸渣男几下。
“再说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供销社旁边那卖菜摊的姑娘天天等着你去买菜呢!”
程宝珠又撅起嘴巴对徐川说。徐川长相很不错,平日穿着也还行,那姑娘对他有好感也正常。
只是那姑娘也忒牛了,徐川天天抱着闺女儿出门晃悠,按理来说早该知道他是有家庭有妻子的人,怎么还整天盯着徐川欲说还休的?
徐川再次语塞。
他耸耸肩摊摊手,小心眼儿地把信扔到垃圾桶里:“那咱们谁也别说谁了。”
然后两人就相视一笑,开始腻歪地你亲我一口,我亲你一口。
程宝珠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徐川给她做了顿大餐。即使两人天天都有在学校门口见面,但只要晚上没睡一块儿,总感觉分开良久。
大闺女坐在娃娃椅上,把肉沫蛋羹放到碗中让她自个儿吃,徐川又下了点儿面条,煮得烂烂的,搅得碎碎的给她吃。
明明没啥味道,大闺女却吃得贼香,恨不得整个小圆脸埋在碗里。
“妈,香!”
大闺女举着调羹冲程宝珠说,脸上还沾着面条呢。
程宝珠:“……哎,妈晓得。”
你要是不回应大闺女,她得一直喊妈吸引你的注意力。
“爸,香!”
大闺女又转头,脆生生地对徐川喊。
徐川可爱死闺女这样了,凑上去猛地亲她几口:“我大闺女儿真棒!”
都晓得说“香”了。
吃过晚饭,夫妻两人绕着胡同街道走了好一会儿。
徐川最近这几日都到到处乱走乱逛,吃了这首都城里的不少美食,见识了不少首都人的生活习惯。
他倒是没着急摆摊,往后自己得在这里生活,就得把这个城市给搞熟咯!
于是,最近附近几条街道上就出现一个奇景。
那位从外地搬来的、媳妇儿是大学生的男人天天骑着自行车,亦或者坐着公交车,身前还背着个举五彩风车的大闺女儿,满首都城地晃悠着。
他大闺女也不知道咋养的,又白又好看,整天乐呵得不行,自行车骑过你身边,你满脑子都得是他大闺女的笑声。
老槐巷子不少老人家都喜欢逗这闺女,难得人家也不认生,会哇哇的和你说话呢。
这对父女俩快成为附近奇景了都,就跟程宝珠每天穿着各种裙子在学校行走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