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世今生 恍若1梦
大明正德元年,八月,京师。
北京城里,有很多繁华喧闹的地方,这中秋又将至了,市面上更加热闹无比。但是总归有几个地方,即便是佳节将至,也是和热闹挂不上边的。
东皇城根往保大坊一带,那是一处,这个自然不必说,那是东缉事厂所在,以东厂如今的行情,那真是生人勿近鬼神绕路。然后在石碑胡同那里,又是一处,那是北镇抚司所在,这个就更不必说了,锦衣卫这些年虽然不复前朝那么跋扈,但是总归是令人生畏的地方,论起恶名来,东厂也不过是后来居上而已。
除此之外,只怕就是北镇抚司在皇城外的这些个卫所了,京师的地域划分,那是太宗文皇帝迁都来的时候,就规划好了的,这皇城外头是内城,内城外头是外城,一层套一层,泾渭分明。这些卫所,总是在关键的位置上,各自管着一块,从地图上看去的话,几乎内城外城,都在这些卫所的辐射之下。
在内城,北镇抚司有五个千户所,这些千户所下面,又各自有不少百户所,和这喜庆的气氛不搭调的是,这些北镇抚司辖下的卫所,哪怕是和繁华的市集,近到可以隔街相望,但是这街的这边,和街的那边,也截然好像是两个世界。
两个有气无力的石狮子,一块几乎有些斑驳的牌匾,还有偶尔进出身穿飞鱼袍脸无表情的阴冷汉子,还有路上匆匆加快脚步离开这里的行人,这个地方,是大明北镇抚司辖下的内城千户所之一的细柳胡同千户所。
平日里,用门可罗雀来形容这里,似乎也不算过分。但是,今日里似乎有些不同的是,千户所里,穿着飞鱼袍的锦衣卫们,进进出出,看起来多了几分生气。。
外人们或许不清楚,不过,这进出的锦衣校尉们,可是清楚的很,今儿是细柳胡同千户所放饷的日子。
这人活在世上,不管你是达官贵人,还是贩夫走卒,总少不得吃喝拉撒,这要吃喝,没有银子总是不成的。锦衣校尉们人前威风,人后也得吃喝拉撒,也得养家糊口,所以,是今日里千户中不管是上街巡逻缉盗的巡街校尉,还是在文武百官家循例派出监视的坐探,今天都回到这里,来领自己的粮饷。
钱无病就是这众多的锦衣卫校尉中的一个。
一两五分银子的饷钱,三分银子的外派辛苦费,这就是下个月自己吃喝的全部来源了,钱无病掂了掂手上两块碎银子,苦笑了一下,在名册上按了下手印,朝着卫所外面走去。
得亏自己还姓钱,似乎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和钱似乎关系都不怎么样,不是钱躲着他,就是他躲着钱。
好久没有开开荤了!钱无病低头走出百户所,一边盘算着。这几日面饼就着凉白开,吃得自己都反胃了,今儿无论如何也要奢侈一把,弄壶米酒,来只烧鸡,好好的解解馋。
像他一样一边盘算着走出百户所的人不少,都是穿着半新不旧的飞鱼袍,腰里挎着把绣春刀的锦衣校尉们,虽然领了粮饷,但是喜笑颜开的人,却是没有几个,百姓们感叹世道艰难的时候,没人想到,这些吃着皇粮的人,也在感叹着世道艰难。
内城细柳胡同千户所绝对不是什么油水足的地方,这里是内城,千户所辖地里最多的是王公大臣们还有京中各个衙门大人们的宅子,铺面商行虽然也不少,但是却没几个没有后台的。也许你吃碗混沌那卖馄饨的老板都能和某个侍郎主事的大人能拉扯上关系,在内城做买卖的,就没一个简单的。
这些这都是眼下的锦衣卫碰不得的,这要放在前些年锦衣卫风光的时候,倒是也算不得什么,那平安银子真是可以说收得手软,一身飞鱼袍子穿着,至少卫所方圆一两里地,啥花销都不用花钱,只不过如今。如今不说也罢,这飞鱼服终究没有东厂番子们的高帽子吃香了。
“无病哥,无病哥!”后面有人高喊着,钱无病头都没有回,举起手来扬了扬,算是回应了,不用回头,他也听的出这声音的主人是谁。
“就知道今天准在这里能找到你,我爹说了,叫你今儿去我家吃晚饭,有事情和你说!”一个矮矮胖胖的少年,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窜了过来,很是熟稔的拍拍钱无病的肩膀。
“你爹又来这套,每到放饷的日子,就把我拎过去训一顿,有个屁的事情啊,就是想吃我的孝敬!”钱无病一愣,旋即笑骂回了一句。
少年叫吴虎臣,很威武的名字,据说,这名字还是他爹在他满月的时候,花了两分银子请一个落第的举子给取的,作为军户家的儿子,有这样的名字,的确比起那些叫柱头、大勇之类的名字,要威风多了。
详细介绍少年的名字,当然不是因为他这名字取的多好,钱无病还觉得自己名字无病无灾大吉大利呢!吴虎臣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位落第的举子,可能觉得取个名字收了吴虎臣他爹两分银子,有些不大厚道,于是买一送一,给吴虎臣取完名字,顺便也送了他的双胞胎的姐姐一个芳名……嫣然。而这吴嫣然,正是钱无病那死了两年了的死鬼老爹,给他早就预定好了的钱家媳妇。
是的,这吴虎臣,就是钱无病未来的小舅子。
“切!”吴虎臣毫不在意他的鄙视,笑嘻嘻的说道:“这女婿孝敬丈人,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么,你敢摸着胸口说,你不想见到我阿姐,你敢说,我立马掉头就走,不在你眼前惹厌了!”
“哎”!钱无病有些软了下来,想起嫣然那双黑漆漆的眸子,他开始感觉自己手上的那点碎银子,已经开始在死命的长翅膀了,随时都可能飞走。
“走吧,老规矩,先去割两斤肉,老头还有酒么,要不要沽一壶!”钱无病无可奈何的摇摇头,“这老头怎么比我还清楚这发饷的日子呢?”他一边嘀咕着,一边任由吴虎臣带着他朝着前面走去。
吴虎臣的家在德胜门那边,也是在内城的范围里,实际上,这北京的内城里,除了达官贵人多,还有一种人,绝对比平常的百姓少不了多少,那就是京卫士卒和士卒的家眷。换个角度看,这些士卒和其家眷,其实也算是内城的百姓。
京卫都指挥使司辖下二十六卫,二十余万人,其中像钱无病吴虎臣这样世代军户出身的,那真是不要太多,在内城里某些个胡同,从胡同口到胡同尾,一水的军户,家家都有在卫所里当差的情形,简直是太常见了,就算是那些市井好汉们,只要脑壳没有坏,也轻易不敢在这些地方讨生活。
当然,这都是指那些最底层的校尉,力士们,真能混上一个百户,自然有了自己的一番局面,也有能力置办宅子了,所以,在这些胡同里,这官职最高的,也就是到总旗顶天了,再高就没有了,说这些地方是这些苦哈哈的军户的聚集地,似乎也说的过去。
好在大明的军户都是世袭,虽然大家清苦是清苦一点,倒是也过得下去,朝廷对于京卫的粮饷还是给的算足的,一年当中,至少七八个月能拿到足饷,比起地方上的那些个卫所,这待遇已经很不错了。
吴家的军籍在旗手卫,算是个太平差事,旗手卫是掌管皇城旗鼓、守卫的亲军,人手一直不是太多,吴家不止吴虎臣吴嫣然这一对双胞胎姐弟,在他们上面,还有个哥哥,如今,老吴头退了下来,这家里自然就将吴虎臣他大哥补进了卫所,这吴虎臣成了军余,倒是有些不尴不尬了!
朝廷律令,军户又不让做别的营生,俗话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家里有这么一个半大小子,还有一个女儿,吴家一家四口全部靠着他大哥一个人的粮饷过日子,这自然是有些拮据,相比之下,钱无病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倒是还要显得活络多了。
在坊间买了酒肉,钱无病想了想,又拉着吴虎臣,转进了一家铺子,他记得吴嫣然给他说过这家铺子,似乎他们的钗子做得不错?
见到钱无病爽快的付钱拿起了那只木钗,吴虎臣贱兮兮的摆出一副“我就知道这样”的样子:“还说不念着我阿姐,这半分银子买这么个玩意,也就你舍得,就连我阿姐自己,都未必舍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