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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第1页)

孟连生夏末来的上海,转眼已是暮秋。

码头上大部分工人挣钱是为了养家,他和表叔两条光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三个月下来,他竟不知不觉攒了十几块钱。工棚里鱼龙混杂,钱财很不安全,即使是睡觉,也得揣在身上。

十几块对普通百姓来说已是巨款,如今上海滩上银行快要取代银号,方便又安全,于是孟连生抽了个下雨的日子,揣着自己和表叔的钱,去了银行。

去银行办业务的人,大都穿得体面,他一个穿着补丁短褂的少年,看起来实在是格格不入。幸而他识字,又善于学习模仿,不动声色地在一旁默默观察了片刻,很顺利地存好了钱,并未闹出洋相。

从银行出来,雨已经停歇。

江南的气候并不算舒适,原本就潮湿,气温骤降下来后,那湿漉漉的寒意简直能侵入骨头缝。

一阵冷风吹过来,孟连生打了个寒噤,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衫,想着码头风大,自己口袋里还留了两块钱,决定去给自己和表叔买身过冬的厚衣裳。

到上海三个月,这是他第二次来法租界,而上回不过是路过时匆匆一瞥,这次才能够认真看清楚。

楼房很高,街道很宽,路上的小汽车开得飞快——总之比乡下的牛车马车要快,时不时在积水的路面溅起一片水花。偶尔有电车响着铃声,在路边站牌停下来。

两侧高大的梧桐已在风吹雨打中凋零,只剩几片孤零零的黄叶,摇摇坠挂在枝头。

这一切,让孟连生新奇又淡漠。

然后,在进入一家百货商店前。

他看到了沈玉桐。

他有个好记性,过去两个月,他擦过上千双鞋,见过上千的客人,但他依旧认出了十几米之遥的沈玉桐,除了对方出手阔绰给了他一个大洋,还因为这位贵公子有着一张令人过目不忘的俊美面孔。

孟连生不由自主停下脚步朝人看过去。

彼时的沈二公子,正与小厮阿福拎着从百货商店买好的东西,朝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雪佛兰小汽车走去。

快要走到车旁时,一个穿着短褂的男人,忽然从他身旁匆匆走过,走了几步,又蓦地拔腿飞奔。

沈玉桐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摸了把西裤口袋,脸色骤然一变:“我的钱夹!”

“钱夹?”阿福显然比他这个少爷更后知后觉。

但有人比他们反应快。

孟连生因为看到了沈玉桐,自然注意到了那偷钱夹的扒手。在那人拔腿飞奔时,他迅速回神,本能地追上去。

干偷鸡摸狗这一门的,最大本事便是跑得快。但从小漫山遍野撒欢的孟连生,比上海滩里机敏的扒手,显然更胜一筹。

他在一条窄巷,追上了男人。

那人被撵得气喘吁吁,眼见前方无路,不得不停下脚步,靠在墙边回头恶狠狠看向追过来的孟连生。

两人年岁相差不多,孟连生也并非生得孔武有力,相反只是个清瘦的少年,一张脸也看起来温和无害。

他那双乌沉沉的眼睛,一错不错地望着男人,脸上惯有的面无表情,一步一步走来,没有愤怒也没有恐惧,只有一种诡异的平静和淡漠。

男人原本看着他一个人追来,并未放在心上,这会儿却因为对方的平静而莫名生出一股忐忑,脸上那虚张声势的凶狠,渐渐垮下来。

他咬牙啐了一口,将钱夹从裤腰里扯出来,一把丢在地上,然后往前跑了两步,双手扒在墙边,像条灵活的壁虎,呲溜翻过墙头,逃之夭夭。

孟连生目送对方从墙头消失,才继续缓缓走上前,从地上拾钱夹。褐色的皮夹子沾了一点尘土,他用手指轻轻擦了干净,然后握着钱夹转身往回走。

走到巷子口时,阿福已经追过来,他是看到孟连生去追扒手的,此刻见他衣着完好,手中握着沈玉桐的褐色钱夹,大松一口气,道:“多谢小兄弟,我们家公子一定会好好感谢你的。”

孟连生沉默地将钱夹递给他。

阿福拿过钱夹,一转头,见沈玉桐已经不紧不慢走过来,忙挥手道:“二公子,这位小兄弟帮忙把钱夹追回了。”

沈玉桐遥遥点头,他今日穿一身黑西装,里面搭衬衣和马甲,脚下是一双黑皮鞋,即使是走在刚刚下过雨的泥泞路,也依旧是一派贵公子的优雅。

走到两人跟前,随手接过长贵手中的钱夹,笑着对孟连生道:“多谢小兄弟仗义相助。”打开钱夹,只看了眼里面的两张相片,并未去清点钞票,然后随手从里面掏出两张十块面额的银元票递给面前的少年,“一点心意当做酬谢,还望小兄弟不要嫌弃。”

孟连生目光落在他手中的银元票,退后两步摆摆手,有些结巴道:“不……不用。”

沈玉桐伸在半空的没有马上收回,怔了下后,不动声色地打量一番面前这位少年人,对方身上破旧的黑短褂,已经有些见短,应该是穿过好几秋。

显然,这是一个穷苦出身的孩子。

最后,他将目光落在孟连生脸上,对方带着一点浅笑,一双乌沉沉的眼睛,定定望着自己,里面是一片纯净赤诚,像是从未被尘世污染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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