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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第2页)

在向他们讨教、和他们争论的过程中,我对国情的了解更多了一些、更宏观了一些、更全面了一些。他们一次次打消掉我的思想方法的种种片面和偏激,我一次次向他们提供具体的生活事例,丰富他们理性思维的根据。不是所有的作家都能和经济学家辩论经济问题。我和他们辩论时,也能如他们一样,扳着手指头例举出这方面那方面接近准确的数字。

这常令他们“友邦惊诧”,愕问我——晓声你是写小说的,怎么了解这么多?

我便颇得意地回答——我关注我所处的时代。

是的,我不讳言,我极其关注我所处的时代。关注它现存的种种矛盾的性质,关注它的危机的深化和转机的步骤,关注它的走向和自我调解的措施……

我认为——既为作家,既为中国的当代作家,对自己所处的当代,渐渐形成较全面的、较多方面的、较有根据的了解,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重要的。因为,对时代大背景的认识较为清楚,才有一种写作的自信。起码自己能赞同自己——我为什么写这个而不写那个,为什么这样写而不那样写?

经常的情况之下,我凭作家的“良知”写作。

有人会反问——“良知”是什么?

我也不能给它下一个定义。

但我坚信它的的确确是有的。对于作家,有一点儿,比一点儿都没有好……

我不走“为文学而文学”的路

这一条路,据言是最本分的,也是最有出息的,最能造就伟大小说家的文学之路。

在当今之中国,我始终搞不大明白——“为文学而文学”,究竟是一条怎样的文学的路。

何况,我也从不想伟大起来。

我愿我的笔,在坚与柔之间不停转变着。也就是说——我愿以我的小说,慰藉中国中下层人们的心。此时它应多些柔情,多些同情,多些心心相印的感情。另一方面,我愿我的小说,或其他文学形式,真的能如矛,能如箭,刺穿射破腐败与邪恶的画皮,使之丑陋原形毕露。

我不知这一条路,该算一条怎样的文学的路?

而有一点我是知道的——我的绝大多数的同行,其实在走着和我一致的路。只不过他们不像我似的,常常自我标榜。我也并非喜欢自我标榜。没人非逼着我写什么说什么,我是从不愿对自己的创作喋喋不休的。被逼着说被逼着写,也就只有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重复的次数一多,当然也就成了自我标榜。好在和我走着一致的路的作家为数不少,那么我也就不仅仅是在为自己标榜了,也根本不会因伟大不起来而沮丧,反正又不止我自己伟大不起来。何况“为文学而文学”者,也未必就能真的伟大起来。或曰他们的伟大不起来,意味着“为文学而文学”的悲壮的自殉。那么我也想说,我辈的不为“文学”而文学,未尝不是为文学的极平易近人的生命力之体现而自耗。下场并不相差太大,就都由着性子写下去的好。

我不认为商业时代文学就彻底完蛋了。

商业时代使一切都打上了商业的烙印。文学没有任何理由要求幸免。应该看到,商业时代使出版业空前繁荣了。这繁荣的前提之下,文学有相当一部分变质了。但总量上比较,变质的仅仅是一小部分。归根结底,商业时代不太可能毁灭一位有实力的作家,作家的创作往往终结于自身生活源泉的枯竭,创作激情的下降,才能的力有不逮,以及身体、精力、心理等等各方面的“资本”的空虚。

我不惧怕商业时代。但我也尽量要求自己,别过分地去迎合它一个时期的好恶。

小说家没法儿和一个已然商业化了的时代“老死不相往来”。归根结底时代是强大的,小说家本人的意志是脆弱的。比如我不喜欢诸如签名售书、包装、自我推销、“炒作”等等创作以外之事,但我时常妥协,违心地去顺从。以前很为此恼火,现在依然不习惯。一旦被要求这样那样配合自己某一本书的发行,内心里的别扭简直没法儿说。但我已开始尽量满足出版社的要求。不过分,我就照办。这没什么可感到羞耻的。

最后,我想说——我认为,归根结底,小说是为世俗大众的心灵需求而存在的。它的生命力延续至今,正是由于这一点。绝大多数名著的生命力延续至今,也正是由于这一点。这是我对小说的最基本的看法。如果有什么所谓“文学殿堂”的话,或者竟有两个——一个是为所谓“精神贵族”而建,一个是为精神上几乎永远也“贵族”不起来的世俗大众而建,那么我将毫不犹豫地走入后者。对前者断然扭转头无视而过。

我常寻思,配在前者中倍受尊崇的小说家,理应都是精神上相当高贵的人吧?

我扫视文坛,我的任何一位同行,骨子里其实都不那么高贵,有些模样分明是矫揉造作的。

我更愿自己这一个小说家,在不那么美妙的人间烟火中从心态上精神上感情上,最大程度地贴近世俗大众,并为他们写他们爱看的小说……

××同志,啰里啰嗦,就写到这儿。你要求我可以写15000字,我只能写够你要求的字数之一半。对我自己的创作,我实在没那么多可说的。以上文字,算是些大白话、大实话吧!

再三请谅!

小说平凡了以后

小说有过很不入流的时代。

是的,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别国,都曾有过那样的时代;或者说那样的世纪更确切。

那样的世纪是诗的世纪。在那样的世纪,连散文和随笔的文学地位,也都在小说之上。比如《唐璜》和《浮士德》,其实更接近着是小说的体裁。文学家们似乎觉得用诗的形式来结构“长篇故事”才足以证明其才华。又比如更早的《荷马史诗》,这种以诗的形式演义历史的现象,从许多国家都可以找出例子。就说《圣经》吧,诗的成分、意味,也起码和小说的特征是平分秋色的。

但小说确乎很伟大过。它只稍许比诗年轻一点点。虽然至今人们仍用“史诗性”三个字来称道伟大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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