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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第2页)

凯瑟琳脸色刷的煞白,显然未想到我手中拥有传说中最歹毒的暗器“暴雨梨花钉”,还是整整三十六筒那么多,远远超过历史上出现过的十倍。我很满意这种戏剧性的效果,保持着在某些人眼里该千刀万剐的无聊微笑,淡淡地道:“现在你该说了吧?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你大动肝火?我们该是素不相识才对。我想应是一个愚蠢的误会。”

凯瑟琳美丽姣好的面容微微扭曲地道:“你如何解释自己的配剑,曾经杀害过我二百三十名族人的事实?”我暗叫不妙,原来都是欧楚惹的祸,早知如此就将“烟雨蒙蒙”藏起来好了。我用最诚恳的眼神看着凯瑟琳,同时“锁魂”也通过眼神释放出无限增幅的威力,一字一句地道:“这柄剑的主人死在我手上还不到三个月,这期间除我外,无任何人动用过这柄剑。”

凯瑟琳半信半疑地道:“原来的主人叫什么名字?长得什么模样?”我故意地道:“什么名字我不知道,但身高应比我要矮三寸,眼神总带着三分邪气三分霸气三分不可一世。”

凯瑟琳沉声道:“不是他!你休想欺骗我蒙混过关。”

我心中一动,犹疑地道:“那么就一定是那厮的师傅,是否是一个肥胖如球的愚蠢老人?”

凯瑟琳咬牙切齿地道:“我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

我无奈地道:“他也死在我的手下了。”凯瑟琳冷冷地道:“但这也不能证明你是无辜的!”

我摇头道:“那么只好如此了!可否请你借一步说话?我给你看样东西,你就会明白!”

事后,我们被款待为贵宾,不但吃到最香甜的美食,更让我们目不转睛的是凯瑟琳一直陪伴着我们,直到深夜。次日清晨,规模惊人的数万人的大商队带着价值天文数字的亚马逊特产,赶奔风云帝国最富庶的贸易之都东陵府。我高高地骑在单峰闪灵驼上,这是“亚马逊”商会的谢礼。据说闪灵驼是大沙漠仅有的特产,在沙漠里绰号“流星”,奔跑速度之快简直像在飞。它的价值是用数以千万计的金币来衡量的。这只闪灵驼岁数极幼,本来准备卖个天价,但作为对恩人的报答,亚马逊人拿出了最珍贵的礼物。

临别前,我开玩笑地道:“你们亚马逊人也太是小气。明明还有更加珍贵的礼物,还拿闪灵驼来给我。”

凯瑟琳美丽无瑕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我,问道:“怎么会呢?这将受到玛祖的惩罚。没有任何亚马逊人愿意冒险。”

我真诚地道:“在我眼里,你比闪灵驼还要珍罕万倍。”

凯瑟琳嫣然一笑道:“真的吗?……我一直要将自己的第一次交给又好看又有本事的男人,现在看来终于找到了。你……人怎么没了?”我当然是被她的热情吓跑了。

第三卷 征服 第二章 铁血

由于我要求秘密护送,故商队其他成员,都未对我们这一小群战士感到奇怪,只当作小规模佣兵团斥候小队。所以我们干脆自称“铁血”佣兵团,全部成员就是看到的人马。以至于护送亚马逊商会的“毒蛇”佣兵团的同行,向我这名小小佣兵团团长开玩笑般道:“就你们这点力量,恐怕即使是十大盗贼团最弱的‘黄蜂’盗贼团一个营,就可彻底消灭你们。”

我淡淡地微笑反问道:“是吗?”我身后兄弟们没有一个人出声。因为我是老大,是战役指挥官,拥有绝对权威,我的部下要绝对服从命令,绝对听从指挥,所以在多年以后我军团的一名最普通的士兵都当上了一个整编军团军团长时,没有任何人不满,只有敬佩。铁血军团随便拉出来一个都绝对是最可怕的战士。

由于政治历史地理军事各种各样的原因,塔卡玛干无可避免地诞生盗贼联盟,也就是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绵延万里大漠,由于有限数量的绿洲、天下最丰富的矿藏造成战乱连年,从不止歇。金狼族本是大漠最强悍的,辉煌鼎盛时,几乎统一大漠,占有所有的矿藏,但也终于导致各大势力间矛盾激化,在朝廷权贵强有力的支持下,得到大规模精良武器装备和源源不断补给的盗贼联盟,终于开始疯狂反扑。即使强悍勇猛如金狼族,最终也无法和整个盗贼联盟甚至其背后的风云帝国抗衡,无奈地退出历史舞台,其族人遭到灭绝性追杀。“现在我们的位置在哪里?”我淡淡地问道。

身边龙克缍恭恭敬敬地回答道:“是在距离‘驼铃’绿洲半日路程的西北走廊上。”

我淡淡地问道:“‘驼铃’绿洲情况如何?”

龙克缍绝对是塔卡玛干的“活地图”般,对沙漠内的地理位置,他拥有别人无法企及的丰富知识。他依旧恭恭敬敬地道:“驼铃洲是塔卡玛干与白骨堆最近的绿洲,相距仅仅三天路程。要再找一个可以远程奔袭的据点,就至少要多走七天路程到达下一个补给站镜泊湖,或者干脆绕过达巴斯山脉,穿越落日大峡谷死亡地带,挺进另一个与白骨堆齐名的商业繁华集市‘老烧刀子’,再袭击白骨堆背后,全程只需五天。”

我沉思片刻道:“驼铃洲属于谁的地盘?”

龙克缍还是恭恭敬敬地道:“沙漠里五十四处大大小小的绿洲是沙漠的共有资源,谁也不敢将其据为己有,但为战略战术需要,以及对已控矿山的补给,驼铃洲一直在盗联第十大盗贼团‘黄蜂’的统治下。‘黄蜂’盗贼团曾实力超人,即使是‘雷神之锤’盗贼团团长塔卡玛干盗联联主‘西北霸天’雷万里,也要让他们三分,而‘黄蜂’的排名在八年前还是稳稳当当坐在第二位。但由于那场战争中,金狼族选择的突围方向,正是他们所处的位置,故‘黄蜂’精锐高手简直就是死伤殆尽,从此一蹶不振,再无力崛起。听说现在‘黄蜂’领袖是前任团长‘蜂王’太史蜜(被龙万里做掉)的情妇,自称‘蜂后’化蝶。她与原来副团长‘蝎子王’沙无痕怨隙难补,面合心不合,随时准备暗中消灭对方一统‘黄蜂’再度崛起,故而‘黄蜂’始终维持着战后规模,且一分为二。化蝶拥有一个整编师团,沙无痕只有一个七成编制的师团,但却拥有一个营的大沙漠最精锐的兵种‘刀锋战士’(成员全部是嗜血战士,其中包括数名比蒙战士),那是‘黄蜂’的最后一支王牌部队。”

我若有所思地看着不知何时阴云密布的天空,随行兄弟们已准备好雨具,看来这场来势凶猛的暴风雨会毫无商量地将我们留在此地。“秋天沙漠里还有暴风雨,真是罕见的天气呀!”汤姆喃喃地自语道。

亚马逊商会的传令兵,刚刚吹响停止前进就地扎营的雄浑号角。我微微皱眉,此地实在不适合休息。四面八方没有任何屏障,如果我是敌人,只要趁着伸手不见五指的暴雨突袭,只需一团精锐骑兵,就可轻轻松松地搞定三千人的“毒蛇”佣兵团。何况无论是“蜂后”化蝶,还是“蝎子王”沙无痕都绝对不止一个团的兵力。更让我确信敌人攻击的信心是“黄蜂”内部的生存危机,长期控制着驼铃洲附近的矿产,即使我是对矿业绝对陌生的生手,也敢肯定十年时间足够他们采光采尽所有的资源。那么位居第十位的盗贼团,在每年固定过路费收益中占不了多大的便宜,而近一万人还要吃喝玩乐,没有扩张就意味着财力匮乏。养军队就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那么操起老本行来,这么好的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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