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算了算村里的存粮,开始觉得那些和他朝夕相处的乡亲邻居是份极大的累赘,于是某一天夜里,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带着那群兄弟抹黑进了大通铺,把那群人挨个宰了。
他偷鸡摸狗,坑蒙拐骗了半辈子,第一次亲手杀人时本以为自己会害怕,但滚烫的血喷到他脸上的时候,何老三只觉得稀松平常。
跟杀猪也没什么区别,他想。
但剩余的口粮也不够,那群小混混十几个人,还非得今朝有酒今朝醉,一点都不知道省吃俭用四个字怎么写。
于是后来他们开始劫道,选一条出城的省路,然后找几辆废弃的车往路上一横,如果有人路过,就必定得下来搬车或者停车掉头,那时候他们就冲上去砸玻璃,然后把里面的东西洗劫一空,人就打晕了丢在路上,等着被丧尸咬。
这买卖营生一直都很顺利,但直到几个月前,何老三终于遇到了一个硬茬。
那是个三辆车的车队,从外面看车身灰扑扑的,看不出什么,但为首的是个很年轻的外国人,个高腿长,带着墨镜,看着就很有钱,身边跟着一堆五大三粗的“保镖”,各个都带着枪,一言不合就扫死了他们四五个兄弟。
何老三别的优点没有,唯有一点能屈能伸,当时就给对方跪下了,鼻涕一把泪一把地哀求对方,说是自己上有老下有小,活不下去了才来干这种生意,只求对方高抬贵手,放他一条命。
那年轻男人用食指勾下墨镜,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会儿,用英文说了句什么。
何老三没什么文化,听不懂鸟语,但那男人身边的“保镖”闻言大步流星地走过来,把他硬从地上“拎”起来了。
何老三下意识抬起头跟对方对视了一眼,才发现对方有一双墨绿色的眼睛,何老三无端地打了个寒颤,还以为自己看见了一匹活狼。
“你很好。”乔·艾登换上了略显生硬的中文,他似笑非笑地打量了何老三一会儿,用眼镜框比了比地上:“给我做事,送你物资。”
那生了一双狼眼睛的“老板”要求很简单——何老三只需要继续在这劫道,然后等着“一群人”过来就行了。
“哪、哪群人啊。”何老三当时支支吾吾地问道:“有……照片什么的吗?”
“用不上那些东西。”乔·艾登示意雇佣兵放开他皱巴巴的衣服,弯着眼睛笑了笑,夸张地用墨镜腿在自己身边划了个弧线:“很像我的那种人,你一定看见就知道。”
何老三当时满肚子疑虑,但成箱的食物和饮水是真的,于是他财迷心窍,只嗯嗯啊啊地应付了对方,就把这件差事接下来了。
他本打算把对方当成冤大头,骗完了事,没想到几个月之后,真能在省道上堵着傅延他们一行人。
“我真不知道他是谁。”何老三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就着瓢泼的大雨,他的头发打绺一样地贴在脸上,看起来格外狼狈。他别的不行,眼光却贼,一眼看出傅延是这群人里的领头羊,于是把自己之前那些事儿挑挑拣拣,把伤天害理的部分昧下去,只冲着傅延陈情道:“我就是在路上遇到他的,他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人家有枪,别的我也不敢问啊。”
“他什么时候路过这的。”傅延问。
“哎哟,这我哪记得清啊。”何老三眼珠一转,哭丧一样地说道:“这都过糊涂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脑子里哪有日——”
他话还没说完,耳边忽然炸起一声枪响,一颗子弹打在他脚前尖不远,扬起一阵腥臭的土渣。
“九个来月!”何老三扯着脖子喊:“也就八九个月之前吧!”
他能屈能伸,心里一点都没有“忠仆”的概念,卖人卖得十分干脆利落。
“时间对得上了。”不知什么时候从山窝里出来的邵秋忽然开口道:“他之前去延甘线那边的时候,大概也是这个时间——他应该是从那出来后直奔东北,要去培养皿所在的研究所。”
“那时候他就猜到我们会去了?”柳若松心底发凉:“他就能猜到我们会走这条路?”
“我觉得不至于,没那么玄乎。”贺枫说:“他可能是在所有去往d市的必经之路上都来了这么一出,遍地撒网,重点捞咱们。”
何老三不敢参与他们的讨论,他双手抱头,畏缩地蹲在一边,时不时用余光瞄傅延几眼。
傅延话不多,而且他很奇怪,既不像他身边那个年轻男人一样面善,也不像旁边那小姑娘一样对他抢劫的行为义愤填膺。他情绪起伏不大,问话时候也是淡淡的,何老三心里打鼓,总觉得看不透他。
“那群小混混什么时候死的?”傅延问贺枫。
“前几天吧。”贺枫说:“应该不远,我中途看见一两个,衣服还挺新,人也没烂透呢。”
何老三微微一愣,不知道这人怎么不继续问他那神秘的“赞助人”了,他生怕对方发现什么端倪,连忙想把话题引回去:“解放军叔叔,你听我说,我跟那群人真的没关系,就之前见过那一面……我想着反正我本来也得劫道,我就答应了,真的是个巧合!”
贺棠被他这句“解放军叔叔”恶心得够呛,刚想骂他两句,就听见傅延冷笑了一声。
“撒谎。”傅延说:“你跟他们有联系。”
何老三脸色猛然一变。
“他给你的物资是有限的,如果本来物资就不够,你不会跟那群人一起吃了九个月才想做了他们。”傅延说:“唯一的解释是,你的‘老板’一直在给你持续地输送物资,起码能保证你们这么多人高枕无忧地活九个月,还能满足你的危机感和贪念。至于你为什么突然杀了他们,或许是丧尸坑成型了,你用不着他们了,也或许是你老板最近不管你了,该送物资的时候没给你送来——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