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两个穴位更低一些,所以,击着的速度会更迅疾一些!
高手过招,片瞬必争。
任劳怪吠一声,双肘疾沉,一爪一凿,向下陡敲追命之双膝。
情形是:追命要踢中任劳的攒心穴,双腿必须直伸;但而今任劳已放弃硬对脚掌,先行截击追命双膝,只要追命双脚踢直了,他就一定先追命脚尖命中前先行击碎他的膝盖。
膝盖一旦碎裂,就使不了劲,那两蹴之危自然也就消解了。
可以说,追命变招奇而速,但任劳变招更奇而险!
毕竟,手还是比脚好用一些,方便一些!
他没想到的是:
追命又变招!
还能变招!
他变的招居然跟任劳一模一样。
至少,要命中的目标,是一样的,一致的。
仿佛,追命本来就要攻向那里一样。
而且,追命也好像早就预料到对方的一切变化一样。
甚至,他的脚变招得比手还快。
还灵。
还活。
他现在踢的就是任劳的膝盖。
再无论怎么说,膝盖的确远低于腋下。
这一变招,离得更近,任劳再无变招的可能。
已来不及。
已无可能。
能。
因为任劳确有过人之能。
他整个人忽然凌空,离地,飞了起来。
这时候,他的双脚,仍是蹬直的。
他向前趴了下去。
由于他向后一蹬,人往前扒,所以,头部与脚趾成了直角的一半,斜着身子疾扑了下来!
是的,追命的两脚,便踹了个空。
同时,任劳的豹拳和虎爪,带人带身全力砸击在追命蹬空的膝盖上!
他要毁了这一双脚!
一定!
因为他恨!
他恨这个满脸落拓沧桑的男子,也苍桑得比他潇洒,落拓得比他好看!
他一看到就厌憎。
就生烦恶!
他这招是兵行险着。
他知道追命再也躲不过去。
他深信自己会敲碎这一对已开始名动江湖的腿子。
他没想到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