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玛丽扭身避开。“做爱应该是两人一起共享,而不是一醒一睡,各玩各的。”她接着说,“算了,算是我在使性子吧。”她起床走到衣柜里拿居家服。
“抱歉把你抓伤了,”凯说,“我有点兴奋过头。”
罗斯玛丽煮了早餐,然后在凯离开后,洗了一水槽的碗盘,再将厨房收拾干净。她打开客厅和卧室的窗户——公寓里仍飘着昨夜火炉的气味——铺了床,然后冲澡。罗斯玛丽洗了很久,先洗热水,再冲冷水。她没戴浴帽,定定地站在花洒下,等脑筋清醒过来,让思绪能理清一切找出结论。
昨晚真的如凯所说,是宝宝之夜吗?此刻她真的怀孕了吗?奇怪的是,她竟然不在乎了。罗斯玛丽很不高兴,不管那算不算是在闹脾气。凯在她不知情的状况下占有她,跟昏迷不醒的她做爱(“有种恋尸狂的趣味”),而不是与身心合一的她共享;更有甚者,凯还野蛮地抓伤她,弄得她浑身酸疼。那场噩梦如此真实而强烈,她几乎可以看到罗曼用蘸着红色液体的棒子在她肚子描绘。罗斯玛丽恨恨地用肥皂搓洗身体,虽说凯有最棒的动机这么做,因为他想生宝宝,而他也确实喝了一样多的酒;但她觉得再怎么冠冕堂皇的动机、喝再多的酒,凯都不该在她不省人事时占有她,或任何他应该珍惜的事物。罗斯玛丽烦乱地回顾过去几周和数个月,觉得应该有些征兆被忽略掉了,那是他对她的情淡爱弛,或心口不一的征兆。凯是演员,有人能分辨出戏子的真情与假意吗?
也许她得多冲几次澡,才能涤净这些思绪。罗斯玛丽关掉水,用双手压挤滴水的头发。
她在出门购物途中,按了卡斯特韦特家的门铃,归还布丁杯。“你喜欢吗,亲爱的?”米妮问道,“我觉得我放了太多可可酒了。”
“很好吃。”罗斯玛丽说,“你一定得把食谱给我。”
“那是一定要的。你要去市场吗?能不能帮我一点小忙?买六颗鸡蛋和一小罐三咖速溶咖啡,我稍后再给你钱。我最讨厌为一两样东西出门了,你不会吗?”
现在她和凯之间有了距离,但凯似乎毫无所觉。他的戏十一月一日就要排演了,剧名是《我可认识你》。凯花了很多时间研究自己的角色、练习角色需要用的拐杖和腿部支架,还亲自到剧本发生地布朗克斯的高桥区造访。他们跟朋友吃晚饭的次数多过两人独处;没有朋友一起吃饭时,尽谈些不疼不痒的事,如家具、随时会结束的罢工和世界职业棒球大赛。他们去看了一场新音乐剧的预演,以及一部新电影的拍摄,参加了一位朋友的金属结构展开幕派对。凯似乎从不正眼瞧她,总是在读剧本、看电视或看别人。他在罗斯玛丽上床前便就寝了,某天晚上,凯跑到卡斯特韦特家去听罗曼讲剧场的故事,她则待在公寓里看电视上播的《甜姐儿》。
“你不觉得我们该谈一谈吗?”第二天早晨早餐时罗斯玛丽说。
“谈什么?”
她看着凯,他似乎真的不知情:“我们之前谈的事。”她说。
“什么意思?”
“你都不正眼看我的这件事。”
“你在说什么?我有看你啊。”
“你没有。”
“我有。亲爱的,你怎么了?到底怎么回事?”
“没事,算了。”
“不行,别那样说。究竟怎么了?你在烦恼什么?”
“没有。”
“唉,宝贝,我知道我一直忙着研究角色、练习用拐杖等等。是因为那样吗?天啊,亲爱的,这件事很重要,你知道吗,我不能时时刻刻用浓情蜜意的眼神看你,不表示我就不爱你了,我有很实际的问题要考虑。”他似是而非的话听来十分迷人真诚,就像他在《公交车站》里演的那名牛仔一样。
“好吧。”罗斯玛丽说,“对不起,是我乱发脾气。”
“你?你绝不是会乱发脾气的人。”
他从桌上探过身亲吻她。
哈奇在纽约布鲁斯特镇附近有栋小屋,他偶尔会去那里消磨周末。罗斯玛丽打电话给哈奇,问她能不能去住个三四天,也许住上一个星期。“凯开始演新角色了,”她解释说,“少了我的干扰,他会更进入状况。”
“你尽管住吧。”哈奇说。罗斯玛丽到哈奇位于列克星敦大道及二十四街的公寓里拿钥匙。
她先到熟食店,看以前住这附近时认识的柜员朋友,然后才去哈奇家。哈奇的公寓窄小阴暗,却整齐有序,有张丘吉尔的照片,还有一张蓬巴杜夫人[1]以前的沙发。哈奇光着脚,坐在两张桥牌桌之间,每张桌上都摆了打字机和一堆纸。他会同时写两部书,第一本书卡到瓶颈时,便转而写第二本,等第二本写不下去了,再回头写第一本。
“我很期待去那里。”罗斯玛丽坐到蓬巴杜夫人的沙发上说,“我前几天才突然意识到,我这辈子从没独自生活过,独处的时间从不超过几小时,想到能独居三四天,真是宛若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