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而上。
我想“轮暴”这个名词的意义是永远不会改变的,那正是这四姐妹对他做的事。他们把安迪按在齿轮箱上,拿着螺丝起子对准他的太阳穴,逼他就范。被强暴后会有一点伤口,但不是太严重。你问,这是我的经验之谈吗?——但愿并非如此。之后你会流几天血,如果不希望有些无聊小丑问你是不是月经来了,就在裤子里多垫几张卫生纸。通常血流个两、三天就停了,除非他们用更不自然的方式对待你。不过虽然身体没有什么大损伤,强暴终归是强暴,事后你照镜子瞧自己的脸时,会想到日后该怎么看待自己。
安迪孤独地经历了这些事情,就像他在那段日子里,孤零零地经历了其他所有事情一样。他一定就像之前许多人那样,得到了这个结论:要对付这群姐妹只有两种方法,要不就是力拼之后不敌,要不就是从一开始就认了。
他决定跟他们力拼。当博格斯和两个同党一星期后尾随安迪时,安迪猛烈还击,当时厄尼刚好在附近。根据厄尼的说法,博格斯当时说:“我听说你已破身了。”安迪打破了一个叫卢斯特的家伙的鼻子,那家伙是个粗壮的农夫,因为打死继女而被关进牢中。我很乐于告诉你,他后来死在这里。
他们三个人联手制伏他,轮流强暴他,之后再强迫安迪跪下来。博格斯站在他面前,他那时有一把珍珠柄的剃刀,刀柄上刻了“戴蒙德珍珠”的字样。他打开剃刀说:“我现在要解开拉链啦,男人先生,我要你咽下什么东西,你就得给我咽下。等你咽完了我给你的东西,你就得咽下卢斯特的东西,你把他的鼻子打破了,应该要对他有所补偿。”
安迪说:“如果你把任何东西塞进我的嘴里,你就会失掉那个东西。”
厄尼说,博格斯看着安迪,以为他疯了。
“不对,”他慢慢对着安迪说,好像安迪是个笨孩子,“你没听懂我说的话。如果你胆敢这样做的话,我会把这柄八英寸长的玩意从你耳朵全插进去,懂吗?”
“我明白你在说什么,但是我想你没听懂我的话。只要你把任何东西塞进我的嘴巴里,我就会把它咬断。你可以把刀子插进我的脑袋里,不过你应该明白,当一个人脑部突然受到严重创伤时,他会同时撒尿拉屎……和大力咬下去。”
安迪抬头看着博格斯,脸上带着惯有的微笑,厄尼描述,仿佛他们三个人只是在和他讨论股票和债券,仿佛他还像在银行上班一样,身上穿着三件头西装,而不是跪在洗衣房的脏地板上,裤子褪到脚踝处,大腿间流下一滴滴鲜血。
“事实上,”他还继续说,“我只知道,这种用力咬下去的反射动作有时候太激烈了,事后你得用铁锹或钻子才有办法把他的下巴撬开。”
结果,一九四八年二月的那个晚上,博格斯没敢放任何东西到安迪嘴巴里,卢斯特也没有,就我所知,以后也没有任何人敢这么做。他们三个人结结实实把安迪打了一顿,差那么一点点就把他打死;而四个人都关了一阵子禁闭。安迪和卢斯特还先被送到监狱的医务室疗伤。
这些家伙找过他几次麻烦?我不知道。我想卢斯特很早便对他失去兴趣了,足足有一个月的时间都得用夹板固定鼻梁,会让一个人倒足胃口。那年夏天,博格斯也停止找他麻烦了。
那是一件怪事。六月初的一个早上,博格斯没出来吃早饭,他们发现他被打得半死,奄奄一息地躺在牢房中。他没说是谁干的,或是怎么发生的,但是干我这一行,我很清楚你几乎可以买通监狱警卫去做任何事情,只要不是要他们为囚犯带枪进来就好。那时他们的薪水不高,就是现在也不高,而且当时没有电动门锁,没有闭路电视或中央系统可以监控整个监狱。在一九四八年,每个囚区都有单独的门禁和警卫,贿赂警卫让两、三个人混进来很容易,是啊,甚至进到博格斯的牢房中,都有可能。
当然这样做需要花掉不少钱,不是依照外面的水准,不,监狱里属于小规模经济,你进来一段时间就会发现,手上有张一块钱钞票,就跟外面的二十元一样管用。我猜如果博格斯是这样被暗算的,那么某人可花了不少钱,可能给警卫十五块钱,几个打手则一人两、三块钱。
我并不是说这件事一定是安迪干的,不过我知道他带了五百元进来。他进来前在银行工作,对于金钱能够发挥的力量,他比我们任何人都更清楚。
我只知道:自从这次挨打以后——博格斯断了三根肋骨、眼睛出血、背部拉伤加上股骨脱臼,他不再找安迪的麻烦了,事实上,他再也不找任何人麻烦了。他就好像夏天刮大风一样,虽然狂吹着,却都是虚张声势。你可以说,他变成一个“软弱”的姐妹。
博格斯的故事就此结束,原本他很可能杀了安迪,如果安迪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来防备的话。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姐妹也不再找他麻烦,偶尔他们还是会趁他不备,乘虚而入,但次数不多。毕竟胡狼还是比较喜欢容易上手的猎物,而在肖申克,比安迪容易上手的猎物多的是。
不过,我记得安迪每次都奋力抵抗。我猜,他知道只要有一次让他们容易上手,以后便永无宁日。因此安迪脸上偶尔会挂彩,在博格斯被打约六或八个月后,他还断了两根指头。对了,在一九四九年末,他还曾经因为脸颊骨断裂而到医务室就诊,看来有人用布将铁管子包起来,用力往他脸上挥打。他总是反击,因此经常被单独监禁。我想关禁闭对他而言并不苦,不像其他人那么受不了,他一点也不害怕独处。
他勉强适应着和姐妹们周旋——但到了一九五〇年,这种事几乎完全停止了。等一下我会详细讲述这部分。
一九四八年秋天,有一天早上,安迪在运动场上跟我见面,问我能不能替他弄到一打磨石布。
“那是什么鬼玩意?”我问道。
他告诉我那是石头迷的术语,是跟擦碗布差不多大小的布,用来磨亮石头。磨石布厚厚的,一面粗糙,一面光滑,光滑的一面像砂纸,粗糙的一面则像工业用的钢丝绒(安迪的牢房里也有一盒钢丝绒,却不是我帮他弄到的,我猜他是从洗衣房里偷来的)。
我跟他说这宗生意没问题,替他从同一家岩石和玉石店弄到了他要的东西。这次我只抽百分之十的服务费,没多要他一分,因为我认为这种长七英寸、宽七英寸的正方形布垫没啥危险。磨石布,真是的。
五个月后,安迪问我能否替他把丽塔·海华丝给弄来。我们这次是借着礼堂放映电影的时候谈生意。现在我们一周可以看一两次电影,以前一个月才看一次,通常放映的电影都含有浓厚的道德启示,那次放映的电影《失去的周末》也不例外,警告我们喝酒是很危险的。这样的道德教训倒是令身陷囹圄的我们感到有点安慰。
安迪想办法坐到我旁边来,电影放到一半时,他挨近我,问我是否能给他弄到丽塔·海华丝。说实话,我真想笑。他一向表现得很冷静,而且一板一眼,但那天晚上他坐立不安,十分难为情,好像在跟我要保险套似的。他好像充足了电,随时要爆发一样。
“可以呀,”我说,“别紧张,冷静点,你要大张的还是小张的?”当时丽塔是我最喜欢的电影明星(几年前则是贝蒂·葛兰宝),当时丽塔·海华丝的海报有两种尺寸。花一块钱的话,可以弄个小张的,二块五毛钱则可以弄到大张的,四英尺高,女人味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