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实在是非同一般地跋扈。
当然,其实真正关注国安局这种人事变动的人并不多,基本都是相关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对于普通地老百姓而言,国安部门近乎于传说与无形。
小警察的拍马屁行为,使自己掉到了万劫不复的地步:魏国华首先当场就宣布了让他立刻停职的决定,而后续事态的发展,使他最终被调离了公安系统,不过总算是保住了公务员的饭碗。
对于自己被李观书宣称为是朋友一事,张知秋没有否认——虽然他确实是想不起来自己与她地交往经历,但之前的那些接触也使他意识到,别的不敢说,但最起码地这个女孩子以前和自己相识是可以肯定的了。
不过,出于对自己目前处境的考虑,张知秋却是不想与这个有着军方出身的女孩子有太多的交集,更何况他还有一个国安部任职的哥哥。
对于自己曾经与一个国安部的官员私交甚好之事,张知秋有些将信将疑:两人彼此都没有把话说透,而从李观书的只言片语中,张知秋却是无法准确推断自己的既往。
最为要命的是,张知秋还不敢多问,以免引起一些不必要地麻烦:距离自己离开现代的时间已然不多,这才真的是让人耗不起。
换句话说,张知秋是有意地不想和李观书将关系搞的太近,否则如果李观书提出一些要求来的话,自己地麻烦会更加地大和多。
比如说,李观书作为自己“最要好”地朋友之妹,来到了自己的地头上,是不是也应该带着玩上一天半日的呢?
但张知秋如今所最为缺乏的,就是时间。
更为准确地说,是连贯地时间。
王队长这时真正地已然是汗透重衣了,他实在是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惹出来这么大的一次麻烦,两个局长的联袂而来,实在是超出了他的心理承载力太多、太多了。
王队长由此感到庆幸的是,自己的贪婪之心尚且不是太重——如果是之前只是一心想着要黑下来那两根人参而做出一些什么不当之举的话,恐怕自己这时却是要比小警察会更加地惨上十倍!
这件事情本身非常地简单,一听便明白其中猫腻的魏国华满脸黑气地发话,要求派出所务必要把这种造谣生事、颠倒黑白、败坏了社会道德风气地败类绳之以法!
听到消息后匆匆忙忙地赶回来的派出所所长干脆利落地立下来军令状,保证完成任务,与此同时却是在心里已然将王队长判定了死刑。
这件事情肯定是要落在王队长的身上——敢于捞偏门不是什么大事,但捞偏门捞到了不该捞的人头上,那就真的是一件大事了。
但最让派出所所长所为之痛恨的是,王队长地这次行为,使自己在魏国华的心里留下来极坏地印象,而这对于自己今后地仕途发展,几乎就是致命的打击!
这件事情恐怕是不处置当事人难以了结——看到有些气急败坏的魏国华如此地大发雷霆,王队长也知道自己这次终于是夜路走多了撞鬼,在心里有所觉悟地同时,更是咬牙切齿地发狠。
不管自己日后会如何,但今日这一关,却是只能让那个拉皮条的中间人来给自己顶杠子了;至于说他要再牵扯出他的后台来,那就不干自己地什么事了。
当然,如果自己因为今日之事而倒霉的话,王队长也是绝不惮于去找找别人地晦气的。
既然想着占人地便宜,那也就要有被人打耳光的觉悟。
PS:真的是抱歉之极,以后不会再出现这种问题了……
爬走。
………【第十五章 完败】………
张知秋终于地长出了一口气。
关于什么是叫“自找麻烦”,如今他却是深有体会了。
为了能够顺利地摆脱掉明显地有些“神经质”倾向的李观书,张知秋先后地扮傻、装楞,还不惜自毁形象地客串色狼,但这却都没有阻挡得了李美眉那颗坚强地淘宝之心。
张知秋一开始实在是没有搞明白,这个自称是自己好友妹妹地姐姐为什么会对自己如此地“恋恋不舍”,直到最后同样也是被惹的发毛地李观书直接地开口向他讨要什么“新鲜蔬菜”的时候,才终于地恍然大悟。
毫不犹豫地将裤兜里地两根人参递给李观书,张知秋又不出预料地看到了李观书大惊小怪的模样。
当然,与张知秋所想地绝对不同,李观书所震惊地当然不是这两根人参的成色,而只是愤怒于张知秋对这即将属于自己物品的罪恶摧残。
对此虽然不明真相,但也并不妨碍张知秋表示暗自地鄙视。
能把人参叫做蔬菜的,即便是三道沟的猎人们也没这气魄,大东山的人参虽然确实是不少,但也绝对没有多到了蔬菜的份上。
不过,对于能用两根人参就把李观书打发掉,张知秋心中还是甚感欣慰的,他虽然不怎么讨厌这个叽叽喳喳地贪婪美眉,但是对他口中的那个国安部地哥哥却是甚感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