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战败的主要原因不是战术思想不对,而是兵力结构存在问题。
以当时的情况,如果日本空中自卫队能投入更多的战斗机,特别是用来执行对海打击任务的F…2机群,利用F…22夺取局部制空权,同时攻击东海舰队,即便不大可能取得巨大战果,也能迫使中国海空军全线退缩。
当然,这场空战尚不能决定F…22与J…20的优劣。
J…20能取胜,靠的是系统力量,如果没有舰队与预警机提供的战术情报,J…20根本不可能发现F…22。
同样的道理,如果F…22得到了舰队与预警机的支持,肯定不会有如此惨败。
这场空战的经典之处,正是体现出了系统力量在现代制空作战中的重要性,证明先进战斗机并不是夺取制空权的充分保证。
中国空军能够旗开得胜,也与采取了正确战术有关。
在这场战斗中,J…20更像是防空截击机,而不是F…22这样的制空战斗机。
交战过程中,J…20机群兵分两路架在八千米高度上、与F…22迎头并进架在不到一千米的低空飞行,悄悄逼近F…22机群。发动攻击时,高空的四架J…20率先锁定目标、并且发射了导弹,随后跟进的四架J…20的火控雷达以被动模式工作,为PL…12D提供引导信息。
整个交战过程非常简洁,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最终,能够一举击落四架F…22,也与中国空军在对空弹药上做出的努力有关。
与美国刚刚列装的…120一样,PL…12D也是双模制导导弹,除了具备主被动雷达制导能力之外,还用有一套完整的红外紫外被动制导系统,能够在攻击隐身目标时获得最大的自导距离。
从某种意义上讲,双模制导已经是视距外空对空导弹的发展趋势。
受弹体大小限制,雷达制导的空对空导弹很难安装大功率雷达,因此在对付隐身目标时的自导距离大大缩短。以PL…12为例,在对付F…22时,以主动模式工作时的最大自导距离仅有两公里,而PL的红外紫外导引头对F…22的锁定距离超过五公里,连格斗导弹都比不上。
自导距离缩短,必然使得导弹的命中率大幅度降低。
在第二次朝鲜战争期间,PL…12仅击落了一架F…22,而PL至少击落了七架。这个战果也变相说明,针对第三代战斗机开发的中程空对空导弹在对付第四代战斗机时,制导系统存在严重缺陷。
相对而言,第四代战斗机的红外紫外隐身能力远不如雷达隐身能力。
改进中程空对空导弹,得在制导系统上下功夫,采用双模导引头,成为代价最小、见效最快的办法。
攻击第三代战斗机时,PL…12D以雷达制导为主。
攻击第四代战斗机时,PL…12D以红外紫外制导为主。
在出口的PL…12D上,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安装某一种导引头,或者由客户根据作战需求临时更换导引头。比如卖给委内瑞拉的PL…12D就能在五分钟内更换导引头。一些重大客户得到特别照顾,采用了与中国空军相似的双模导引头,在空战中由飞行员事先选定导弹的制导模式。比如巴基斯坦获得的就是PL…12D的双模型号。只有中国空军与海航装备了真正意义上的双模PL…12D,即导弹在发射前不需要选定制导模式,而是在交战过程中,根据目标的信号特征自行选择。
没有双模制导的PL…12D,J…20很难在视距外击落F…22。
如果进入到格斗空战阶段,结果肯定不是这个样子了。
以当时的情况,真要与F…22格斗的话,最佳选择不是J…20,而是已经大批量装备海航的J。
原因很简单,第一批四十架J…20并不是完备型号。
在开发J…20的时候,最大挑战不是气动外形、也不是隐身技术,而是中国航空业最大的短板:动力系统。
J…20的原形机在二零一一年上天时,使用的还是J的0发动机。
虽然在第二次朝鲜战争后,中俄军事合作全面加强,利用先进的电磁战技术,中国从俄罗斯获得了大批先进军事技术,其中就包括用在T…50原形机上的117发动机,但是这种发动机仍然不是J…20的理想选择,因为J…20是一种比T…50重得多的战斗机,而俄罗斯为T…50开发的新式发动机比117先进得多。
以J…20的气动外形,要具备与F…22相当的机动性能,至少需要使用最大加力推力达到一百七十五千牛、推重比在九点五以上的发动机,而要超越F…22,至少要获得最大加力推力超过一百八十五千牛、推重比在十一左右的发动机。
中国的航空动力技术,很难在二零二零年之前提供这类发动机。
结果是,已经服役的四十架J…20配备的全是最大加力推力还不到一百五十千牛、推重比仅有八点五的117发动机。
动力上的缺陷,使得J…20的战斗力并不完善。
虽然当时空军紧急征用了十四台5,也就是为J…20量身定制的第四代大推力涡轮风扇发动机,并且为四架J…20更换了发动机,但是5的技术还不成熟,可靠性非常糟糕,每两百小时就得大修一次,而且空中停车率高达百分之二十,几乎每次试飞都会遇到麻烦。
四架安装了5的J…20没有参战。
显然,配备117发动机的J…20在机动性上肯定无法与F…22相比,甚至比不上采用相同发动机的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