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韦伯说道。
“她惯用右手。”贝娄在看过有关佩特拉·多特蒙的资料后,透过无线电告诉他们,“目标多特蒙是个惯用右手的人。”
普莱斯心想,这解释了为什么她的手枪是在右手,而手榴弹是在左手,而且也表示如果她想顺利丢出手榴弹的话,她就得换手。他心中暗忖道:这多少算是个好消息,对他不无帮助。这时她出现在他的视线内,踏著稳健的步伐朝直升机走来。
“男的目标出现了,是佛胥纳。”强士顿在无线电上说,“他带著大人物……还有棕发小妞。”
“对。”韦伯道。他透过十倍数瞄准镜一边观察一边说道:“目标佛胥纳和棕发小妞出现。佛胥纳看来只带了把手枪,他们现在开始走下台阶。另一个目标出现在门边,带著一挺冲锋枪和两名人质。”
“他们很聪明,”查维斯观察道,“分批出现……”好,丁心想,这些聪明的混蛋。
等他们接近直升机时,普莱斯立刻下机打开两测的门准备让他们登机。他已经把手枪塞在左边副驾驶门上的航图袋里了。这时,他看了正驾驶一眼。
“别紧张,就像你平常做的一样;一切都在掌握中。”
“都听你的,英国佬。”正驾驶用一种僵硬、紧张的语调回答。
“不管发生什么事,这架飞机都不能离地,懂吗?”他们之前就已经把所有步骤都演练过一遍,但在这样子的状况下,还是必须反覆说明细节。
“是,如果他们强迫我的话,我会将直升机朝你那一侧滚转,并大叫机件失灵。”
你还真他妈的上道,普莱斯心想。他身穿一件白衬衫,左胸口袋上方有个飞行翼章和一个名牌,名牌上面的名字叫作东尼。他的耳中塞了个无线耳机,让他得以听到大家在无线电上的对话,而领子内侧则有个超迷你麦克风。
“还有六十公尺,她看起来是个没啥吸引力的女人,对吧?”他向队友们问道。
“如果你听得到我们在说什么,用你的手梳一下头发。”查维斯对普莱斯说道。过了半晌,他看到普莱斯紧张地用左手把头发往后梳。“好,艾迪,保持冷静,兄弟。”
“门口出现一名武装目标,带著三位人质。”韦伯呼叫道,“更正,更正,是两名武装目标带著三位人质。金发小妞在这一批人质里面,另外两位分别是老人和中年妇人,都穿著佣人的制服。”
“至少还有一名歹徒。”丁轻声说道━━而且至少还有三位人质没有出来。“直升机载不了那么多人……”他们打算怎么处理多出来的人?他猜测道,难道要杀了他们吗?
“另外两名武装目标和三名人质出现在后门,在屋内。”强士顿报告道。
“所有人质都出现了。”努南说道,“总共有六名目标。步枪一号,他们拿的是什么武器?”
“都是冲锋枪,看来是乌兹或是捷克制的乌兹。他们现在朝门边过去了。”
“好,我看到了。”查维斯说道,手中也拿著一副望远镜,“步枪手,瞄准目标多特蒙。”
“瞄准。”韦伯首先回报。强士顿因为要转移目标重新瞄准,因此多花了几秒才回报。
之后他就死死地瞄准著这个目标。
人眼对于夜间移动的东西特别敏感。当强士顿循顺时针方向移动他的步枪以调整瞄准对象时,佩特拉·多特蒙感觉到似乎看见了什么,这让她在半路上停下了脚步;虽然她不知道到底有什么东西,但仍朝著强士顿的方向盯著不放。所幸迷彩装让他看起来就像是一堆草、树叶或土堆,使她无法从松林反射过来的微弱绿光中看出有个人形。何况他们的距离超过一百公尺,连步枪的外形都隐没在一片混乱之中。不过即便如此,她还是盯著那个方向不放,虽然持枪的那只手没有任何动作,但脸上却满是疑惑的表情。强士顿也从瞄准镜里盯著她;这位士官长睁开的左眼看到的是直升机的红色航行灯不停地在闪烁著,而右眼则看到瞄准镜中的十字线正好落在佩特拉·多特蒙双眼的上方。他的食指扣在扳机上,力道轻到刚好能感觉扳机的位置。双方就这样僵持了几秒钟,他的眼角余光始终盯著佩特拉持枪的那只手,只要她的手动一下,他就……
但是她没动,这让强士顿松了口气。佩特拉回头继续走向直升机,丝毫没有察觉有两把步枪正亦步亦趋地一路跟著她。接下来的关键时刻是当她接近直升机时,如果她走到机身右侧,强士顿就将看不到她,只剩下韦伯在盯著她。如果她走左侧,情况则正好相反,狄特就盯不到她,只剩下强士顿的一把步枪能对付她。看来她会选择……太棒了,多特蒙走到直升机的左侧来了。
“步枪两两失去目标,”韦伯马上回报道,“我现在没有射击目标了。”
“瞄准目标,步枪两么瞄准目标了。”强士顿向查维斯确认道。嗯,让小人物先上机,宝贝;他在心中大声叫道。
如他所愿,佩特拉·多特蒙照著他的想法行动了。她一把将丹格勒先推进左侧的机舱门,大概是想让自己坐在中间,这样才比较不容易成为外面的射击目标。这想法在理论上是不错,强士顿想道,但在这里就错了。怪你自己运气不好吧,贼人。
吉哈特·丹格勒坐在熟悉的直升机里,不过完全没有如往常般的舒适感。他在佩特拉的枪口下绑好安全带,心里一直告诉自己要放松,要勇敢,要像个男人。他看向前方,感到有一丝希望,因为飞行员是老面孔,但副驾驶就不是了。不管他是谁,他就像飞行员一样拨弄著仪表;虽然他的轮廓、发色都几乎与之前的副驾驶一样,也身穿白衬衫,上面佩有蓝色的肩章,不过他并不是那位副驾驶。不期然的,他们的目光交会了一下。丹格勒马上低下头来,把目光转向机舱外面,生怕不小心泄漏了什么秘密。
好像伙,艾迪·普莱斯心中暗忖道。他的手枪放在飞机左侧机门上的航图袋中,藏在一大堆飞行航图下面,但是能够轻易地用左手取出。如果真有状况,他会拿出枪,迅速转身、瞄准,接著开火。他的左耳里面藏著一只无线电接收器;虽然在西考斯基直升机的旋翼和发动机声中要听见里面传来的讯息是有点难,但这至少能让他知道现在的状况。此时,随著佩特拉的前后移动,她的手枪正瞄著他或是正驾驶。
“步枪手,你们瞄准目标了吗?”查维斯问道。
“步枪两么确认,已瞄准目标。”
“步枪两两;无法瞄准,中间有东西挡住,建议转为瞄准目标佛胥纳。”
“好,步枪两两,转向佛胥纳。步枪两么,多特蒙就靠你了。”
“知道了,队长,”强士顿确认道,“步枪两么已经完全掌握目标多特蒙。”士官长用雷射重新测了一次距离━━一百四十四公尺。在这个距离下,子弹离开枪口后将下坠不到一寸,然而他为两百五十公尺距离所设定的“战斗准星”就稍微高了一点,因此他把瞄准点的十字线调整到目标左眼的正下方,剩下的就交给物理学定律了。他的步枪有双道扳机,如果只是单扣第二道扳机就可以减少从第一道扳机扣起所花的力量;这时他只要扣下去就可以干掉目标。他们不会议直升机起飞的,而且更重要的是不能让目标关上左侧的机舱门。他的七公釐口径子弹可能有办法贯穿门上的压克力窗子,但是子弹在贯穿后的弹道将会变得难以预测,可能会错失目标,甚至使人质受伤。不过,他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
查维斯已经完全置身于行动之外了,他现在的角色是指挥而不是领导,不过他却不大喜欢这个工作━━手上拿著枪冲锋陷阵可要比手上拿著遥控器,站得远远地告诉别人怎么做来得容易多了━━但他别无选择。好吧,他心想,我们有一号坐在直升机里,还有把枪瞄准著她。二号在草地上,大概是在离直升机还有三分之二距离的地方,也有把枪瞄准著目标。有两个歹徒快到中点了,而麦克·皮尔斯和史提夫·林肯离那里不到四十公尺。最后两个目标在房子里,路易斯·罗斯理和乔治·汤林森就躲在房子左右方的灌木丛里。查维斯下定了决心;只要所有人质来到空地上,或是差不多快要全部出来时就动手。这次任务的主要目的解救他们,不一定要杀掉歹徒。此时行动是在待命状态,而开始执行的关键将是屋子里的最后一批目标。
罗森索看到狙击手了。他是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