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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2页)

然而这一计划还有个阻碍。巴呢亚等级的长老( 甘地家人归属于这个等级 )想禁止莫罕达斯出国。因为如果身在英国,就不可能完全遵守他们的戒律,也从来没有任何巴呢亚等级的教徒出国留学过。甘地回答说,他不相信出国就是违反了他们的教规,而且他也不认为等级长老可以干涉这件事。这是一个不愿一味顺应传统的人的回答,内心的目标引导着他的行动,甚至甘冒被逐出本阶级的风险。

第三章: 伦敦的学生

在伦敦,甘地发现自己完全迷失在一个陌生的异邦世界。四周的人们,他们的衣服,甚至他们的房子看起来都很奇怪。以往他对英国人的了解大多局限于纸面上,但是眼下更困难的,可能是他不懂得英国社会风俗,这使得他非常不自在。

虽然甘地坚持吃素的誓言,但是这个誓言在此地的确很难持续。首先,是实际上的问题。他的房东太太以前没遇过任何素食主义者,因此除了燕麦粥、蔬菜及面包之外,不晓得还能给他吃什么。他曾试着在一家廉价的餐厅吃饭,然而最后他只好再度以面包果腹。除此以外,有个朋友告诉他,如果他不吃肉的话,那么就无法打进英国社会。

这使得甘地更急迫于获取其他的技巧,有助于让他成为一个英国绅士,而不是个迷惑的陌生人。甘地年轻的时候,渴望打入英国社会并建立起自己的社会地位,但是这些目标到后来都被他摒弃了。到达伦敦的几个月后,他变得很时髦而且对衣着常吹毛求疵。他去学跳舞、法文、演说,甚至还尝试了小提琴,希望能学着去欣赏西方的音乐,这一切都和以前的他不一样。

后来,他终于找到一家素食餐厅。他满心高兴地吃着到此地后的第一次正餐。甘地发现伦敦不只有其他素食主义者,还有一个素食团体。在和这个团体的会员交谈中,甘地了解到,有的人是为了哲理与道德上的因素而吃素,也有的人则是为了健康。现在,吃素对他而言,也成为自觉性的选择,不再只是义务。

素食者团体的存在,让甘地兴起了以写文章来支持吃素的念头,同时也让他认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甘地头一次知道《 薄伽梵歌 》( Bhag*ad Gita )这部史诗,也是经由素食者团体会员的介绍。实际上,这本史诗是印度教徒的圣书或祈祷书。甘地却很不好意思地承认他以前从来没读过,然而在他的后半辈子里,这本书对他影响极多。他看了旧约圣经,觉得无聊沉闷。可是,在新约福音中,他发现了耶稣登山训众这一篇。耶稣教人忍受屈辱,坚持非暴力的行为,深深打动了甘地的心。

在这段时间里,甘地同时正忙于伦敦大学的课业。虽然大家都知道律师资格考试很简单,有些学生甚至懒得去读指定阅读书籍,但是甘地依然非常用功。一*一年六月十日,他取得了律师资格。两天后,他便立即起程,急3着回到故乡,但是一直到他到了家,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了。他的哥哥因为不愿甘地中断学业,所以一直没有告诉他。

回到印度之后,甘地才了解虽然他研究法律,但是却没学习如何去运用它。也许他是拿到了一个颇具名声的英国学位,但是他却不具有在印度执业的律师对印度法律应有的了解。更糟的是他不敢在大众面前讲话——这却是律师必备的技巧。事实上他根本无法在任何一群人的面前说话,第一次开庭时,他太紧张太害羞,以致无法开口。

除此以外,甘地逐渐地明白,唯有权势与参与政治的人才有分量。可是,当他想向某位他在英国时认识的英国官员为他哥哥说些好话时,结果却很糟:甘地被粗暴地赶出那个人的办公室。因此,他必须同时明白另一件事,那就是,在印度殖民地想在英国人与印度人间建立起各种关系,要比在英国本土更难。

甘地因为觉得自己在国内没什么前景,于是接受了当地一家*教徒的贸易公司提供的工作机会,到他们公司在另一英国殖民地——南非的分公司去。这家公司需要找个懂英文和法律的人代表公司待在那里一年。事实证明,这份工作对甘地而言,是个崭新的开始。

。。

华盛顿(1)

第一章:就职典礼

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清晨,十三声礼炮在曼哈顿的纽约市上空响起。同一时间,位于樱桃街三号的一栋宅内,一名身材高大、卷发,气度高雅,身着棕色呢布装、白色长袜和银色扣带鞋的男士,正在梳理头发,他的腰际间垂着一把优雅的长剑。

教堂钟声缓缓响了起来,群众渐渐聚集,民兵列阵以待。约莫中午时分,一辆由四匹骏马拖运的马车停在屋前,前方是开道的队伍和满载官兵的马车。四周围观的群众抑不住喜悦之情,但求能一睹此人风采。这名高大的男子跨出屋子进入车座中,队伍便缓缓开向国会会议举行地点的联邦大厅(Federal Hall)。成千上万的纽约市民及来自美国其他十二州的民众夹道挥手欢呼,为能见到这名众望所归,身系全民命运的领袖人物而振奋不已。整个美国正在向乔治·华盛顿(GeorgeWashington)将军致意。

华盛顿现在的光荣背后曾有过多年的惶惑,他不知自己和同胞的命运何去何从。他们一齐向美国领土上的英国律法挑战,度过漫长痛苦的革命战争,在胜利无望的绝境中苟延求存。当时,华盛顿曾写道:“什么都不足以形容我们当前处境的艰辛和危险。”他为残存破败的手下所面临的悲苦境遇感到哀痛,并且“害怕战事即告败北”。

然而,华盛顿和他的人民不但面对了饥饿和疾病,并进而克服了它们;他们还向强大且配备齐全的英军挑战,并获得胜利。许多人为胜利捐出性命,但他们的牺牲却换得一个自由独立、新国度的诞生。为治理新国家,由国家领导阶层撰写的宪法中便明文规定,美国需要一位行政首长——总统——来统领全国。

在纽约四月的晴空下,华盛顿现在正准备接受这个职位。行进的队伍在联邦大厅前停住了,国会两院人士已在里面等着举行这一历史性的典礼。当华盛顿步入大厅,立法人士及宾客便纷纷起立。

在另一位美国革命核心人物,约翰·亚当斯(JohnAdams)的带领下,华盛顿出现在阳台上,俯瞰整个华尔街。此时,挤在附近大楼屋顶、窗口及街道上的人群,欢呼之声响彻云霄。华盛顿以手抚胸,向人民鞠躬致意。

纽约州最高司法官李文斯顿(Robert Livingstone)主持就职宣誓,他问道:“你愿以天为誓,忠诚地履行美国总统之职,并倾力保卫美国宪法吗?”

“我愿以天为誓,”华盛顿回答。他重述刚才的誓言,并加上:“愿主保佑我。”然后弯下腰去亲吻面前的圣经。

“典礼结束!”李文斯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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