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这钱包是你丢的吧?
是、是我丢的。第一次往回捡东西,我有点紧张。但习惯了以后,我渐渐就驾轻就熟了。
单位里发东西,我见有人多拿了眼就红了。提着我的那一份转了一圈,我空着手回去找领导,大骂谁手贱拿了我的东西。领导明白我的那份丢了,便给我额外补了一份。
过年时爷爷病危,催我回去。虽然老婆一再不许我回去,可爷爷临终前要分遗产,我还是顶着大风大土大尘回去了。按理说爷爷的遗产是不该有我的份的,家里当初全供我一个人读书,所以哥哥姐姐相继务了农。可是我念过书啊,我便哄着爷爷立了份遗嘱。于是清朝的玉烟嘴、明朝的山水画,还有一堆搞不明白年份的铜钱,就全都归我了。
办完了爷爷的丧事,我要回城上班了。说实话,我早就想走了,远离泥土那么多年,我已经很不习惯蹲着吃饭很响声地喝汤。想着当初头发长见识短的老婆还死活不让我回来,可现在满载而归了,我当然意气风发。
出门的时候,哥哥姐姐说,小三子,你东西丢了。尽管那声音很轻很轻,但我还是听见了。我有这个本领,只要有人说我的事情,就是声音响在肚子里我照样听得到。所以我心里一慌,连忙转身寻找。我的那些宝物无论丢了哪一件都是了不得的。巡视了好几圈,我明白了,笑着说,你们又逗我的吧,又丢了影子和脚印是不是?可凝神细看,我惊呆了,那么好的太阳,那么松软的沙土地,我竟然没有影子和脚印。真的,我只有骇然。
小村邮递员
说实话,八岁那年我就开始当邮递员了。
那会儿我们村里还没有邮递员这个词,只称送信的。那会儿我大姐十七岁,正上初三。提起大姐是因为大姐那一年还差三个月就要中考时,却退学了,跟着我的姑姑去了石家庄。说是进工厂先当临时工,然后熬个几年就能转成正式的,就会变成城里人了。
看得出来大姐不想去,因为大姐在父亲和姑姑商量这事的时候,拼命嘟着嘴。大姐一不高兴就嘟着嘴,比如她考试拿不了第一,比如她偶尔少领到一张奖状。当然,我站在大姐这一边,在我看来,大姐只要念完初三考上师范,三年后回来也是公家人。而且,我们村叫丁湖庄,那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叫石家庄,能有多大的区别?不过就是送信的和邮递员的区别吧。
我的邮递员生涯就从那一年开始了。
一个初三的男生老让我捎信给大姐。信的信封是他自己糊的,上面只有三个字和一个括号:丁梅(启)。男生的字很漂亮,非常非常漂亮。他说他没考上师范,要出去流浪了。
八岁我就开始看小说了,所以对于男女之事我有着太多的好奇和向往。于是我接下了这个任务,从此也就多了一项负担——挣邮票钱。夏天我半夜起来逮嫩知了,卖给街上的饭馆,一个两分钱。秋天割青草,晒干了三分钱一斤卖给村头的养兔厂。冬天带着狗去捉野兔,一只能卖八毛钱。春天没的卖,青黄不接。
那男生的信来得挺勤,一会儿广东,一忽儿北京,全是地图上有大黑点的地方。连我们班语文老师都羡慕我,丁冬,你哪来的那么多信啊?
我就很自豪,挣邮票的辛苦都不觉得了。
在我正为第五个四季的轮回而努力的时候,大姐忽然回来了。大姐在村里是出名的漂亮,这一回来,漂亮前要加上时髦两个字了。只是大姐不觉得,而且也丝毫没有衣锦还乡的意思。大姐也没办法有那个意思,大姐在石家庄辛苦了五年,却根本没有转成正式工进而变成城里人的机会。姑姑食言了,所以连陪大姐一块回来一趟都没好意思。
大姐把时髦的外表褪给了二姐三姐,自己拾起了以前的旧衣裳。大姐穿旧衣裳还是一样的漂亮,甚至是更漂亮了。所以大姐像花,媒人像蜜蜂和蝴蝶,翩翩而殷勤。我爹娘花了眼似的在可能成为女婿的公家人里挑,可无论挑哪个,大姐一律不同意。爹娘先是训骂,说大姐眼睛长到头顶了,城里人都当不成了还挑三拣四的想找什么样的?见大姐油盐不进,爹娘干脆自个儿打起来了。父母吵打了一个傍晚,全村就都知道了我大姐当不成城里人的事。很快,家门口的车水马龙变成了门庭冷落,只留下被磨得发亮的铁门槛在诉说着什么。
大姐变成老姑娘了,整日埋头于一架缝纫机前,自学自练出了好手艺。我也初三了,经过我转送的信已经把大姐床底下的柜子塞满了三个。
大姐的事给父亲很多启示,于是父亲给我下了死命令,一定要考上中专。父亲认为这是最有把握的蜕变,只要考上了,摇身一变就姓公了。
可大姐成了村人说的最难剃的头。每个人提起大姐都是咂咂嘴摇摇头,感叹,唉,丁梅那孩子,高不成低不就的,老姑娘是要做一辈子喽。即使想嫁人,也只能找个二婚的,就那起码也要备上一份丰厚的嫁妆。
我也算争气,这么些年来不仅成绩好,还通过给大姐送信把字也练得像那个男生的一样漂亮。我考上了中专,鬼使神差地选了邮电学校。
全家都高兴,鞭炮屑飘了一地,酒宴摆了三天。我却替大姐担心起来,那信呢?信怎么办,往哪寄呢,谁给送呢?那男生知道我一年一级地往上跳,可他总不至于未卜先知,晓得我考上哪个学校了吧?
我是心事重重地去省城上学的。
爹娘却撂下了很重的担子,整日舒心地叹息着,接受着众人或真或假的羡慕和夸奖。至于大姐,爹娘再少提起,一副花自飘零水自流的心态。
到省城没多久,忽然接到一封字迹熟悉得让我无法相信的信。是那男生的,里面还有大姐的字。他们结婚了,在信里他们称我为媒人。放假了我才知道,大姐嫁过去只带了那架缝纫机,还有那三柜子的信。那男生——现在该叫姐夫了,姐夫在街上给大姐买了间店。大姐依靠她的手艺,专门订做服装。
我毕业工作的时候,大姐那间店已经声名远扬了。我每天下村去送信都必须经过大姐的店,店门上有我再熟悉不过的字体:保质保时质优价廉。每天从店门前过,三岁的外甥总在门口的石阶上玩,远远的见我,便踮着脚叫:邮递员舅舅,爸爸让你晌午来家喝酒。
外甥叫念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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