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打算给季秀缝个小褥子小被子的,先前的鸡毛咱们也都攒着呢,若是够了,咱们做一条大被子,冬天的时候就暖和多了。”
他们家的被子都是旧的不能再旧的,有些布都不能洗了,一洗就破。棉絮更是又黑又沉,一点都不保暖,之前虽然请老族长帮忙买了一些布和棉花,但也只是做了两条被子,身子底下的褥子还都是旧的呢。
第三次吃野鸡,味道和之前两次又有不同,几个人都啃得满手油,之前的一点点不甘也随之消散了。
他们吃肉能省下来一点粮食,所以给季秀熬的米汤就浓稠了许多,小家伙儿胃口也好,吃饱了就睡了,十分省事。
饭后,安顿好了弟弟妹妹,元宁就拎着兔子出门去了。
走了没几步就看到前面站着一个高大的黑影,吓了一跳,幸而她出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根棍子,挥舞了一下棍子,衡量了一下自己爹小身板,她觉得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
第十七章吃干饭
元宁转身刚跑了两步,就听身后略耳熟的声音:“跑什么?”
咦?
是白天遇到的那个苏鹤亭!
停住脚步,元宁转回身,小声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有点事,”苏鹤亭朝她走过来,“大晚上的,你这是做什么去?”
元宁提了提手里的兔子,“我想请人帮忙杀兔子剥皮。”说完又小声补充,“谢谢你们帮忙抓兔子。”
“哦,”苏鹤亭点点头,伸手把兔子拿了过来,“我来帮忙吧,而且,我不要你的兔肉。”
元宁皱眉斜着眼睛看他,“那你要什么?”
苏鹤亭轻笑一声,“你这人,警惕性还挺高。”这个女孩子,让他没法当成一个小孩儿来对待。
元宁扯了扯唇角,站在原地不动。
苏鹤亭却准确无误朝着他们家走去。
没办法,元宁只得跟上,一边走一边小声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们家住哪儿?你要干什么?”
她如今的身子是十二岁,半大不小的姑娘家,带个年轻男子回家,若是被人看到了,就会引发一场不小的口舌官司。
好在乡下人睡觉都早,这个时候外头根本就没人,他们说话又刻意压低了声音,所以应该是没被人发现。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屋子,里头听见脚步声的伯钟等人还以为是元宁回来了,还在那儿说:“长姐怎么回来这么早?”
结果一抬头,看到进来一个陌生男子,都紧张起来。
伯钟觑着眼打量了半晌,认了出来,“啊,你是哪天被蛇咬伤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