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厄姆·博伊德开着车飞快地离开了那个地方。在那里,有两具尸体躺在一个诡异的度假屋里,自己妻子的衣服扔在另一处度假屋里,她的汽车则掉进了那个黑魃魃的湖底。
他想把那些场面都扔在脑后,却怎么也摆脱不了。
今晚他本来是想着要去找桑德拉的,然后去杰杰酒吧【注】小坐一下,喝点酒——这样就可以坦然地告诉布琳,他去打牌了。
【注】:杰杰酒吧,英文名是JJs。
可是,天哪,什么事都变了……他从未经历过像这样的一个夜晚。
他瞥了一眼后视镜,见有辆警车跟在他后面,而且越来越近,开得非常快。格雷厄姆瞥了一眼速度计。都开到85迈了。
他又往前开了半英里,然后停了下来。他把身子伏在方向盘上,不由自主地用他有力的双手抓紧了方向盘上的塑胶。
不一会儿,一个身着警服的警官来到驾驶员一侧的侧窗旁。格雷厄姆做了个深呼吸,从里面爬了出来。他走到那个警官面前,来人是埃里克·蒙斯。格雷厄姆握了握他的手。“谢谢。真的很感谢。我知道你明白了我的意思。其他人是不会明白的。”
“是有点不合常理,不过我相信你的判断,格雷厄姆。”
格雷厄姆拉上外套的拉链。他在卡车后面的工具箱里找出一只手电筒和一把巴克猎刀。他一边锁上工具箱,一边说,“我不能肯定我就是对的。一点都不能肯定。但就我对她的了解,她走的是这条路。”
“那独木舟是怎么回事呢?”
“如果她用了独木舟,那就是一个套儿。是耍那些人。把船推进湖里,然后步行离开。布琳讨厌水。只要有可能,她绝不会用那种办法逃生。”
她对湖和海不适应。他无法向蒙斯解释,他的妻子还有很强的控制欲。
“我肯定希望你是对的,格雷厄姆……我要把这些狗娘养的都撕成碎片,”蒙斯嘀咕了一声,眼睛里闪着光。他长着一张圆脸,浅色的眼睛,细细的,一头金色的短发。他看上去更像是一名海军陆战队队员,而不是一个警官,格雷厄姆心想,他是不是在军队服过役,便问了一下。
“是的,先生,我是服过役。”随后又承认说:“是在国民警卫队。没见过什么大阵势。”他耸了耸肩,淡淡地露齿一笑。
蒙斯接着问道,“从地图上看,那儿有一个护林站,你看见了吗?就在山顶湖附近。她为什么不去那里呢?”
“也许确实去了那儿。我没有说我很肯定。但我想布琳会挑难走的路走,就像我说过的那样。只有这样,才能使双方的力量得到平衡,两个女人和那两个正在追她们的男人。走小路,男人会走得更快。钻林子,她有优势。布琳是不会让任何人占她的上风的。”
“女人打牌的时候就特难对付,见鬼。”
“我们不打牌,”格雷厄姆心不在焉地看着地图。
然后他又看了看漆黑的森林。一辆车呼啸着开了过去。若不是这辆车的话,整条公路上都是空荡荡的。
“你要是做警察的话,一定是好样的,格雷厄姆。”
“我?”他冷冷地一笑。“不行,长官。”他敲了敲地图。“这是若利埃小道。她会在这一带离开这条小路。”他指着地图上的一个点说,“然后往蛇河的方向去,顺着蛇河直接到这儿,再去州际公路。”
蒙斯看了一眼那边陡峭的山峰,那山势在他们的下边没入了一片森林沼泽之中。“那可不好爬呀。你来过这儿吗?”
“来这个公园?对,但不是这儿。年轻一点的时候喜欢徒步旅行。”格雷厄姆记得去年还曾几次叫约伊跟他一起去徒步旅行呢。可那孩子总是不愿意,脸上的表情似乎是在说,我干吗要去呀?格雷厄姆后悔当时没有坚持。他相信他会让约伊玩得很开心的。
想一想,是不是应该跟着直觉走。
又一想:这是哪儿跟哪儿呀?
蒙斯对他说,他对这一带挺熟。他和布琳来这儿参加过一次搜寻行动,行动结束的地方离这儿只有一英里左右。
格雷厄姆注意到他用了“寻”这个字眼,那是“寻找尸体”的意思,而不是成功救援的意思。这位警官又说,“我还记得一些小路。是徒步旅行者和攀岩爱好者走出来的。有些地方还很平坦,但我们要去的地方大多是悬崖,有的有二三十英尺深,甚至更深,有的是走到旁边才突然发现,所以走路的时候要注意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