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被切成麻将大小的小块,放入锅里炸出油,再将那层厚重的肥油倒出,撒入提前准备好的佐料,不出片刻,香味四溢。
裹上糖色的红烧肉佐以炖至软烂的土豆,色泽鲜美,令人食指大动。
阮千曲系着围裙,将锅里的红烧肉倒入盘中。
她昨天凌晨两点才从店里回来,今天一直睡到中午十二点才起来,简单收拾了一下,她就顶着大太阳去附近的菜市场,挑了一块肥瘦比例完美的五花肉,顺便把所有需要用到的配料配齐,然后回家,跟外婆接通了视频电话。
对,她会做红烧肉,但她已经太久没下厨了,不得不求助场外观众。
拿人钱财,替人做菜。
而且她很早以前就当着秦衍的面夸下海口,把自己做的红烧肉夸得天上有地下无,她可不想到时候掉链子。
虽然那天秦衍说他不挑食,她却对此深表怀疑。
他身上有一种藏得很深的骄矜,虽然永远周到有礼,可她相信他私下里其实是一个非常挑剔的人,尤其是在自己在乎的事情上。
阮千曲更确定的是,他是一个红烧肉爱好者,这也就意味着,他对这道菜的要求只会更挑剔。
秦衍自那天搬进来以后,阮千曲并没有机会做晚饭给他吃,说来也巧,警局恰好在这个时候组织了一次封闭式的越野特训,手机全程上缴,她想给他发个微信都不行。
对面的房子空了一个礼拜,每晚阮千曲从白鹭吧回来,都忍不住冲那扇门看几眼。
阮千曲作为房东,都觉得秦衍真亏。
他平时在警局工作,习惯了早出晚归,真正待在房子里的时间不多,比起这里,警局反而更像他的家。
亏大了。
阮千曲解掉围裙,将红烧肉端到客厅,分量不多,她只买了一小块,本来也只是用来做实验的。
这碗不行,下碗再战!
她整个人半跪在凳子上,像小孩子偷吃零食那样,手肘撑在铺着黑白格纹桌布的饭桌上,用筷子夹起一块肉送入嘴中,咀嚼片刻……
好吃!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咬一口,满嘴都是鲜美的肉汁,瘦肉部分吸收了油脂,肉质松软,瘦而不柴,两种口感层次分明,相互叠加,简直人间美味。
阮千曲吃得连连点头。
就是稍稍甜了一些,冰糖放多了,在她能接受的范围内,只是不知道合不合秦衍的口味。
“叮咚~”
她正准备尝尝土豆的味道,门铃忽然响了。
她刚刚订了一份奶茶外卖,心想肯定是外卖到了,连拖鞋都顾不上穿,迈着轻盈的小碎步跑到门口。
一拉开门,她刚伸出手准备去接外卖,却意外地看到站在门口的高大男人。
秦衍?
“你怎么回来了?”她愣住了。
他身边立着一只黑色的小行李箱,鬓间微微汗湿,看起来风尘仆仆,神情有些懒怠。
男人穿着一件迷彩衣,浑身充满了锐气,他稍微晒黑了一些,衣袖卷起,露出两截结实的手臂,充满了野性的男人味。
不知为何,阮千曲觉得他这个样子更好看了。
她甚至想在他肌肉紧实的手臂上轻轻掐一掐,看是不是如同自己想象的那般坚硬……
“我培训完了,当然回来了。”男人语气自然,目光却落在阮千曲光着的脚丫上。
脚趾白嫩,微微透着粉红,此刻像是感受到他的目光,有些局促地在地上蹭来蹭去,说不出的娇憨可爱。
阮千曲意识到自己光着脚,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怎么没提前跟我说,我好准备今天的晚饭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