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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1(第3页)

她便默不做声,果然房门被推开,外头电灯的光照进来,照出那个人身上的影子,在地下拉得老长,正是易连恺。他没提防她没睡,靠着枕头倚在床头瞧着自己,那目光像冬天里的月色似的,又清又淡又白又薄,倒似有股寒气。易连恺冷笑了一声,转身正要走,秦桑却说:“你喝了多少酒?”

“要你管?”

秦桑绷着脸说道:“谁要管你——你先过来!”

她甚少用这样的口气,易连恺倒挺意外,以为她又要和自己吵架,僵在那里不动。秦桑起床趿着鞋走过去,凑近了他的衬衣闻了闻,皱眉道:“臭气熏天,还是洋酒。这会儿只怕连热水都没有了,反正你外头睡沙发去。”

易连恺听了后面一句话,不知道为什么就忍俊不禁,一边笑一边就说:“怎么?你怕我把你给熏醉了?”

“说话就说话,动手动脚干什么?”秦桑一边推他,一边就躲,“胡子都出来了,扎得讨厌!”

夜色渐渐深浓,窗纱透进来一点青色的光,倒像是薄胎瓷器的釉色,又像是人家跳舞池子里用的一种罩纱灯,泠泠反射着淡淡的光晕。易连恺睡着之后,胳膊越发的沉,像是铁箍似的箍在腰里。秦桑轻轻将他的胳膊拿开去,谁知没一会儿,他又搭上来,蛮不讲理地揽在她腰里。秦桑没办法,只得将自己的枕头轻轻抽出来,送到易连恺怀里,果然他搂着枕头,睡得安稳了。

秦桑披了件衣服,只作是起夜,悄没声息推开门,又回头瞧了易连恺一眼,他呼吸均匀,睡得极熟。秦桑便悄悄走出去,外头茶几上果然搁着那只黑色公文包,她认得这只公文包,易连恺带着总不离身的。上头一个精巧的锁盘,露出阿拉伯的数字号码,想必潘健迟想要的东西就在这里头。

她看到这个公文包,只觉得浑身发冷,慢慢地极力让自己镇定下来,虽然东西近在咫尺,可是这上头的锁明显是个密码锁,要将这锁打开,自己可是一筹莫展。她瞧着那锁盘想了片刻,决定先行试上一试。

她先试了易连恺的生日,并不能打开,然后又试了易连恺平日所坐汽车的车牌号码,亦不能打开。然后电话号码、门牌号码,甚至她自己的生日,试了一个遍,皆不能打开。她心中担忧易连恺醒来,正待要将公文包放回原处,突然心里一动,试了另一组数字。

搭扣竟然微不可闻地“啪”一声轻响,开了。

她心都快要跳出了嗓子眼儿,匆忙抽出里头的东西,几页文件,一个小本,上头密密麻麻全是数字,每四个数字后头对应着一个字,她虽然没有见过,也猜出这就是译码本。

潘健迟告诉她的那串数字她记得极熟,就像是刻在心里一般,此时拿着译码本就翻,片刻就翻出对应的字来,不过是短短一句话,她背心里却早叫冷汗浸透了。将译码本放回原处的时候,连手指都在微微发抖,好在潘健迟再三叮嘱她的细节她都还能记清楚,将文件和译码本都照原样放好,哪张在前哪张在后不能错,将锁盘依旧锁好,数字要拨回最初的样子……

他叮嘱又叮嘱,她也细心地一一还原,并不留下任何痕迹。然后将公文包放回原处,甚至连公文包上原来放的白手套,她都照原样一只搭在另一只上头,指套的一边朝外搭着。

再三仔细看过没有破绽,她才走回房中去。易连恺没有醒,她慢慢将枕头从他怀里抽出来,然后躺下去。他睡得挺香,温热的呼吸就喷在她脖子后面,秦桑却睡不着了,只得睁大着眼睛望着天花板,默默等待着天明。

秦桑没有睡好,易连恺却一早就起来了,现在毕竟算是战时,不比从前,易连恺一改纨绔习气,并不再晏起。秦桑自然精神不济,揉着眼睛便欲起来,易连恺也知道她不惯与人同睡,必然是睡不好的,倒像是内疚似的,一边匆匆忙忙换衣服,一边说:“你别起来了,这天色还早,你就睡个回笼觉吧。”

秦桑知道他有事出门就要带着潘健迟,自己纵然起来,也没机会跟潘健迟说什么,倒惹得他起疑。于是便又躺下去,瞧着易连恺穿好了衣服,却是一身戎装,又系上佩枪,于是忍不住问:“你这是去哪里,怎么还带枪?”

“去城外瞧瞧,今天要枪毙几个奸细。”易连恺扣好了皮带,却走过来替她将被子一直拉到颈下,“穿得那样单薄,还把胳膊伸外头,回头又嚷不舒服,也不怕受了凉。”

秦桑听他说“奸细”两个字,心里便一阵乱跳,不由得连耳朵根都红了。易连恺却会错了意,扯了扯她的耳垂,就在她鬓边轻轻一吻,说道:“中午不能跟你吃饭了,我晚上回来陪你,嗯?”

秦桑拉起被子蒙住头,说道:“谁要你陪了,有公事还不快些走,尽在那里蘑菇。”

易连恺果然笑了两声,就出门去了。

他这一出去,果然是一整日。秦桑午后方才起床,吃过了饭后,忽然听见朱妈在外头跟人说话,她于是唤了声“朱妈”,问:“是谁来了?”

“公子爷打发潘副官回来,说是刚在城外捉到几只小兔子,叫他送回来给小姐玩儿。”

秦桑道:“那叫他进来吧。”

朱妈答应了一声,引着潘健迟进来。潘健迟手里提着一只圆圆的浅口竹篮,里面装了四五只毛茸茸的白兔,都不过拳头大小,挤在篮中倒像是一堆绒线球,极是可爱。秦桑见了不由得微笑:“这个真有趣。”潘健迟捉了一只小兔放在秦桑手心,那小兔子吓得发抖,瑟瑟蹲在秦桑掌心,一动也不敢动。因为朱妈还站在一旁,所以秦桑问:“你回来了,谁跟着他呢?”

“城防司令部的卫队。少奶奶放心,城外有驻防的军队,很安全。”

“不是说办公吗?怎么又打猎去了?”

“原是处决几个人,回来的路上瞧见一窝兔子,公子爷枪法好,一枪就把大兔子打死了,从草窠里掏出这窝小兔,吩咐我送回来给少奶奶玩。”

秦桑手却不禁一抖,抬起眼睛,问:“那大兔子呢?”

“送到厨房去了……”潘健迟有点讪讪的,“公子爷是觉得少奶奶喜欢这个……才特意弄了来……”

秦桑把掌心捧的小兔放回篮中,淡淡地道:“你拿走吧,我不喜欢这个。”

潘健迟似乎没想到碰了一鼻子的灰,于是道:“公子爷是好心好意……”

“他的好心好意我领受不起,你快快拿走。”秦桑似乎不愿再多瞧那一窝雪白的小兔一眼,“快拿走。”

潘健迟只得应了一声:“是。”拎着竹篮退了出去。朱妈劝道:“小姐这又是何必,姑爷巴巴地打发人送回来这个,也是想让小姐高兴,小姐不看僧面看佛面……”

“这一窝小兔才刚刚断奶呢……就为着讨我喜欢,一枪就把大兔子打死了,把小兔子全掏出来给我玩,这样伤天害理的玩儿法,我可受不起。”

潘健迟在屋子外头隐约听见她说话,不动声色地将手探到篮中,果然在刚刚秦桑放回的那只小兔软软的肚皮底下,摸到一个纸团。他把纸团攥入掌心,然后拎着那篮小兔走出去。跟着他回来的一个卫士本来站在楼下,瞧见他不由得问:“怎么又拎出来了?”

“甭提了,拍马屁拍在了马腿上,少奶奶一听说打死了那只大兔子就不高兴了,连这窝小兔子也不要了。”

那卫士笑道:“这话可不能告诉公子爷,不然又是一场闲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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