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宜的脸蛋红红的,应该是被饭店的暖气熏的,之前在医院里的病气少了很多。
转过头来的时候,沈兆庭清清楚楚地看到那张脸,皮肤透亮、嘴唇嫣红、眼神清澈,距离太近,甚至看得清卷曲到几乎戳到眉骨的长睫毛。
沈兆庭要了壶茶水,顺手帮初宜烫餐具,一边做,一边破天荒地有了点老父亲心态。
他一方面知道这小姑娘的模样太好,不能怪她招蜂引蝶,另一方面,还暗暗发愁:这半年相处下来,他再清楚不过,初宜就是张白纸,那么多毛头小子对她蠢蠢欲动,可要是叫沈兆庭来挑的话,哪个都不配。
不说别的,就说对面这个跟初宜有娃娃亲,此刻正絮叨二叔偏心,只给初宜买手机补英语烫餐具的侄儿,就很不配。
作者有话说:
沈兆庭: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
晚安!!
第三十四章
有沈兆庭在,一顿饭的时间,桌上都很安静,没人说什么多余的话。
吃完饭,谭樟铭去结账,被告知沈兆庭的秘书已经提前买好了单,他脸色不太好看,跟初宜说了句“注意身体”就走了。
沈兆庭看着她和沈思行进了校门,沈思行腿长,几步路的工夫,就超出初宜一大截。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本部高二一班的教室。
距离上晚自习还有七八分钟,教室里坐了多半人。
大多在做自己的事,或默背或做题,也有人趴在桌上休息,但是没几个人闲聊。
还没回来的,也是在学校的各个安静的角落背书。
这一次开学,初宜的座位换到了中间的第三排。
一班的规矩是,每周日都进行座位的前后左右轮换。
所以,不管开学这天坐在哪,一学期下来,基本全班每个位置都能坐到。
初宜到座位上坐下,坐在她前面的室友齐芳回过头来,道:“今天没去科技楼?”
齐芳的性格比较慢热,初宜也不是很外向,再加上她上学期没过多久就开始走读,两个人熟起来的速度很慢。
还是因为座位挨得比较近,上学期快放假的时候,才开始偶尔约着一起背书。
“去外面吃饭了。”
初宜把二叔给她的装喉糖的袋子塞进书桌,一边说:“齐芳,你的数学卷子改完了吗?借我看看好不好。”
昨天考完数学,老师说今天下午的吃饭时间会让课代表在一体机上放答案。
这会儿,马上上晚自习,一体机已经关了。
卷子就在桌上,齐芳顺手拿给初宜,靠近了点,小声说:“我听她们说……看见你跟谭樟铭一起吃饭。”
初宜愣了愣:“谁说的呀?”
“不认识。”齐芳道,“我背完书准备回来,顺便去超市买了盒酸奶,听两个女生说的,好像跟你们在一家店吃的饭,看见了,还有沈思行?”
初宜点点头:“他是我之前在分部时候的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