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也。其成补或泻,则因五脏、四时而迭相施用者也。温凉寒热,四气之本
性也,其于五脏补、泻、迹迭相施用也。”(校点本第一册,第75 页)不考
虑五脏、四时差异,只凭四气、五味的常理处方治病,违反格物穷理的基本
原则,不免犯主观主义错误。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一再告诫人们,努
力克服主观主义,遇事“不可一律论”,不只对病症不可一律沦,就是每一
种药物本身,根、茎、花、实,单使、兼用、两用、全用,也大有区别,都
应细心格物。他写道:
本草有单使一件者,如羌活之根,木通之茎, 款冬之花,葶苈之实,胡桐之泪,龙
脑之膏是也。有兼用者,远志、小草、蜀漆、常山之类是也。
有全用者,枸杞、柑菊之类是也。有一物两用者, 当归头、尾,麻黄根、节,赤白伏苓,
牛膝春夏用苗、秋冬用根之类是也。羽毛、鳞介、玉石、水火之属,往往皆然,不可一律论也。
——校点本第一册,第46 页
(三)药物变化无穷,物理亦无穷
李时珍指出,同一种药物,人们对它的性质、效用的认识,在不同的历
史时期,还有很大的不同。古今药物变化无穷,格物亦无穷,时代愈变迁,
愈加显示格物穷理的重要性。《忍冬·发明》写道:“(忍冬)昔人称其治
风、除胀、解痢、逐尸为要药,而后世不复知用;后世称其消肿、散毒、治
疮为要药,而昔人并未言及,乃知古今之理,万变不同,未可一辄论也。”
(校点本第二册,第1235 页)昔人从当时医疗实践中格物穷理而得到的结
论,在当时十分重要;后来医药卫生条件发展了,新的药物和医疗方法代替
了旧的药物和医疗方法,故过去的结论虽未必错,也可能不再重要,久之“不
复知用”。后人在新的条件下,格物穷理,发展、丰富了古人的认识,所以
出现了许多新的药物,或认识同一药物新的效用,这些方面古人“并未言及”。
这两种情况都是大量存在的。李时珍发出“古今之理,万变不同,未可一辄
论”的忠告,是他长期医药实践格物穷理而得出的千古名言。它符合唯物主
义认识论原则,渗透着深刻的辩证法思想。
李时珍从归经入脏之别,来规定药物的特性,这是他对本草学的重要发
展。但他又叮咛人们对于药物入脏性别,也“不可一概论之”,要依其炮制
方法、所用佐使而定。他以常山、蜀漆为例,反复申述道:
常山、蜀漆,生用上行必吐,酒蒸炒熟用则气稍缓,少用则不致吐也。得甘草则吐,得大
黄则利,
得乌梅、鲮鲤甲则入肝,得小麦、竹叶则入心,得秫米、麻黄则入肺,得龙骨、附子则入
肾,得草果、摈榔则入脾。
——《常山·蜀漆·发明》校点本第二册,第1151 页
他的这些结论,都是从前人及本人长期实践经验中,深入格物,求其妙理,
总结归纳出来的。是他克服了形而上学的一得之见而取得的认识成果,反映
了他那个时代医药知识发展的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