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小雨的死无声无息,没有溅起半点水花,而程家人在难过了一阵子之后,还是该怎么过就怎么过。
知云带着这段时间攒下来的钱,找到了黑市的地头蛇,表明自己要买一份工作的要求。
至于是什么样的工作,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她并不挑,总之先买到一份工作,能留在县城里再说其他的。
实在不行,替工也行。
所谓的替工,大多都是因为女性要生孩子,过月子,在这期间为了不被人顶替掉原本的工作,就会选择找一个人替工。
不过替工大多数都是找的自家人,外人的也有,比较少。
地头蛇还是很给力的,不过是5天时间,还真就给知云找到了一份替工的工作。
是在供销社里做售货员,对方是个正式工,每月有24块钱的工资,需要替工三个月。
在这三个月里,这24块钱工资每月都要拿出8块钱给卖家,知云同意了。
还给了地头蛇15块钱的介绍费,同时也提了自己的要求。
她至少帮对方做满两个月,不过第3个月做不做还要看情况,因为她还想找一份能够长期干的工作,所以两个月后随时都可能走人,对方自然也没有意见。
反正两个月后,她早已生完孩子出了月子了。
于是在知云跟着那女人去单位做了交接,就正式开始工作了。
有了这三个月的缓冲期,知云就开始为正式找工作做准备,除了她自己打听外,也拜托给了地头蛇。
地头蛇因为全程参与了他们交接的过程,自然也知道,就算是找到了工作,正式接替也得等到两个月后,所以倒是也不急,只是先打听着。
在供销社上了两个半月的班后,地头蛇终于给她传来了消息。
有一份国营饭店服务员的工作要卖,这是个正式工,不过她刚去要从学徒工干起,每月工资只有23块,而对方要价700块。
虽然现在已经是75年的下半年了,再有两年时间就恢复高考了,两年的工资加起来不吃不喝也不够700块,但知云还是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还有两年时间呢,她可不想回队上去挣工分,留在县城,远离原主那一家人才是正确的做法。
而且就算要参加高考,国营饭店的这份工作到时候也完全可以再卖出去。
至于说700块钱有点多,钱不够,那也没关系,钞票不够金条来凑。
托地头蛇卖掉了几根金条,除了交了这700块之后,还剩下了100多块。
程家人知道知云成了县城国营饭店的正式工,顿时都变了一张嘴脸,每次来县城里,必定要来国营饭店走一遭。
知云倒是也不建议他们偶尔打打秋风,只要别过分,好歹原主也是在那个家里长大的,除了不受重视外,家人也没对知云做过什么恶毒的事情。
顶多就是对她不管不顾。
所以在他们来国营饭店的时候,如果是赶上了饭点,知云就会买上点东西让他们带回去,或是几个包子或是几个花卷,亦或是几个馒头,反正都不是什么特别值钱的东西。
在完全安顿下来之后,知云根据原主的记忆,把大队长暗地里做过的那些见不得人的交易,写了一封匿名信,投到了革w会里。
信投出去没多久,就听家人又过来打秋风的人说,大队长被从位置上撸下来了,听说还记了什么大过,如果不是花钱打点了,差一点就坐牢了,现在被村里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的,过得如履薄冰,战战兢兢。
知云听了面无表情,仿佛此事真的与她无关。
77年9月,知云卖掉了国营饭店的工作,卖了700块????
77年10月21号,恢复高考的消息传来,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顿时都紧张起来,到处都是求资料的。
不过知云自然不存在这种需求,所有的学习资料,她早已都买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