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根据地年残存土匪活动猖獗、危害后方的情况,中共中央军委将整个陕甘宁苏区划分为5个区域,组织红军第27、第29、第30军和独立师各一部以及各独立团、独立营、保安队等,在广大群众的支援配合下,分区清剿残存在根据地的土匪。经过多次剿匪作战,特别是1937年5月、6月有计划的清剿,将原有的43股土匪大部肃清,共消灭、打散、驱逐土匪2100余人,基本消除了根据地内的匪患,为巩固后方秩序,保证红军出师抗日创造了有利条件。
此外,红军各部队还进行了组织调整工作。中共中央军委对红军的编制、序列进行了初步的调整,并酝酿了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的方案。
中国工农红军从思想、组织和军事训练等各方面的积极准备,为实现由国内革命战争到抗日民族战争的战略转变,早日出师抗日,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三、陕甘宁苏区积极创建抗日、民主模范区
(一)陕甘苏区的发展
陕甘苏区是在陕甘边、陕北革命根据地的基础上汇合发展而成的。1927年大革命失败以后,根据中国共产党“八七”会议精神,以刘志丹、谢子长等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发动和领导了清涧起义、渭华起义、旬邑起义和武装暴动,组织游击队,创建革命根据地。到1934年下半年,胜利地粉碎了国民党军发动的第一次军事“围剿”,成立了中国工农红军第26军和第27军,开辟了陕甘边和陕北两块革命根据地。
1935年2月,成立了党的西北工作委员会和红军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统一领导陕甘边和陕北革命根据地的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至6月,粉碎了陕甘宁晋4省国民党军的第二次军事“围剿”,解放了安定、延长、延川、安塞、靖边、保安6座县城,把陕甘边和陕北两块根据地联成一片,形成北起长城,甫至淳、耀,西接环江,东临黄河共20多个县的广大地区的陕甘革命根据地,拥有正规红军5000余人,游击队4000余人。
刘志丹、谢子长等领导的西北党和红军所创建的陕甘苏区,成为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南方各省红军长征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唯一仅存的一块革命根据地,成为中共中央和三大主力红军长征的落脚点,为中国革命和革命战争作出了重要贡献。
1935年9月,红25军长征到达陕北,与西北红军会合,组成以徐海东为军团长、刘志丹为副军团长、程子华为政治委员的红15军团。1935年10月,中共中央率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到达陕北。毛泽东纠正了陕北肃反中的错误,并亲自指挥了直罗镇战役,粉碎了国民党的军事“围剿”,给党中央把全国革命大本营放在西北的任务,举行了一个奠基礼。
为了统一和加强中国西北各省的领导,1935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将原陕甘边、陕北两个苏区和新发展的苏区统一起来,划分为陕北省、陕甘省和关中、神府两个特区,统一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的领导之下,苏区得到巩固和发展,到1937年初,陕甘宁苏区面积约13万平方公里,人口约200万。从此,陕甘宁苏区成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中心根据地,也成为红军出师抗日的出发点。
(二)改名陕甘宁边区,积极建设抗日、民主模范区
1935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所通过的《关于目前政治形势和党的任务决议》和毛泽东的《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提出了人民共和国的口号,并决定将苏维埃工农共和国改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
随后,于1936年8月致国民党信中,改用了民主共和国的口号。同年9月,中共中央在《关于抗日救亡运动的新形势与民主共和国的决议》中宣布:“民主共和国在全中国建立、依据普选的国会实行召集之时,红色区域即将成为它的一个组成部分,红色区域人民将选派代表参加国会,并将在红色区域内完成同样的民主制度。”
1937年2月10日,中国共产党在《致国民党三中全会电》中提出,将“工农民主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的指导。4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决定,将苏维埃政策及其工作方式、方法转变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并召开专门会议,具体讨论把苏维埃工农民主政府改为特区政府的问题。5月12日,西北办事处会议正式通过了《陕甘宁边区议会及行政组织纲要》和《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确立了民主共和国的议会民主的政治制度,并开始使用“陕甘宁特区”的名称。
国内和平基本实现以后,中国共产党于1937年5月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规定了党在新阶段的“巩固和平”、“争取民主”、“实现抗战”的三位一体的新任务,井规定在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统一的民主共和国而斗争的总任务下,抗日根据地的任务是:根据地改为全国的一个组成部分,实行新条件下的民主制度,重新编制保安部队,肃清汉好和捣乱分子,造成抗日和民主的模范区;在此区域内实行必要的经济建设,改善人民的生活状况;实行必要的文化建设。
对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机关报《新中华报》(该报自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后成为陕甘宁边区政府机关报)为会议的开幕发表社论指出:“会议在全苏区共产党党员前面,提出了如下的紧急任务:为民主共和国而奋斗中间,苏区的党应当如何的努力建设一民主模范区于西北,如何的努力于实现苏区人民生活的改善和文化教育的提高,如何的为建设一般的模范区而奋斗,如何的加紧锻炼我们抗日的武装力量,使之成为抗日战争中模范的民族战斗队伍。一切这些任务,都着重的放在苏区党每一个党员肩上。这些任务的执行,概括的说,就是要全部工作的精力,目前阶段上应当放在民主运动上面,使这一民主运动和改善群众生活、抗战的准备与教育密切地联系起来。”'《新中华报》(特刊),1937年5月3日。'
随后,陕甘宁边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决定,把边区造成抗日的、民主的模范根据地,作为边区工作的总方针。从此,陕甘宁边区进入了一个建设时期。边区的建设主要是着重从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等方面进行的。
政治方面:建立民主政治,实施普选。陕甘宁边区曾是中国政治上落后的地区之一,由于数千年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向来缺乏民主传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边区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创造了陕甘苏区,推翻了压在他们头上的旧政权,建立起自己的新政权——苏维埃政府,实行了多方面的民主改革。民主政治的曙光,第一次照到了黄土高原这一偏僻的地区。
由于日本帝国主义侵华的不断扩大和国内阶级关系的变化,为了团结全民族共同对敌,中国共产党在特区实行了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停止没收地主的土地,恢复了抗日的地主、资本家、富农、僧侣的公民权,在特区内实施普遍的彻底的抗日民主制度。为实现这种转变井创造陕甘宁边区成为抗日的民主的模范地区,依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总政策;陕甘宁边区在1937年4月制定出了第一个选举条例,并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破天荒地于1937年5月开始,实行了乡、区、县人民普选运动,使各级政府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建立起来,奠定了抗日民主政权的群众基础。
边区的普选是根据彻底的民主原则并采取了真正的民主方式进行的:
第一,真正贯彻了普遍、直接、平等、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原则。边区的选举是普遍的,边区选举条例规定,除了汉奸卖国贼、依法被剥夺公民权的罪犯外,“凡居住边区境内的人民,年满十六岁,不分阶级、党派、职业、男女、宗教民族、财产和文化程度的差别,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边区的选举是直接的,各级参议员及政府行政领导,均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边区的选举是完全平等的,任何一个选民,都只能有一票选举权,其效力相同,同时在选举的人数比例上,没有差别。选举中男女平等,民族平等。为了使选民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无拘无束的选举,边区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在投票的方式上,边区也有许多创造,如识字多的人采取写票法,识字不多的人采用画圈法、画杠法、画点法,不识字的人则采取投豆法、燃香烙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