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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所做之真实证言(第1页)

“所有来至中央刑事法院在吾王之法官面前听审之相关人士向前就座。

“天佑吾王,及吾王之法官大人。”

在一号法庭里,“红衣”法官正在就座。法官包德金先生是个矮胖子,他身上那件开了黑衩的红袍使他显得更矮更胖。可是他的姿态却是生气勃勃。在一顶合适得就像是他自己头发似的灰色假发下,那张圆脸精神奕奕,小小的细长眼睛原本会显得惺忪的,却警醒得让他有种校长站在一群学生前面的神气。

对坐在律师席后面保留座位的艾芙莲和我来说,这个地方看来不像个法庭,倒像间学校。就连桌子都排得像教室里一样。法庭上方是一个漆成白色的大穹顶,最上面却是一方平的玻璃屋顶,给三月清晨的阳光照得有些朦胧。四壁都有相当高度的橡木镶板。隐藏在镶板上沿后面的电灯,把黄色的光投射到白色穹顶上,使橡木看来很轻,也把法庭其余的木制部分变成有种发黄的颜色。这里之所以会像间教室,很可能是因为打扫得千干净净的缘故。或者也可能是这里完全没有匆促或慌乱的感觉,就像是一具老挂钟的钟摆。

从我们坐着的地方——在律师席后面——我们只能看到那些律师袍服和假发的背影:几层往下的白色假发,都带着像扣子似的发鬈。一小撮人,彼此俯过身去耳语交谈。在我们左边是一块高起的大平台,目前是空着的。我们的正对面,在有围栏的律师席再过去,就是陪审团席,旁边是证人席,我们的右边则是法官席。后面是一排很大的高背椅:邦国之剑【TheSwordofState,作为王权标志的一部分,象征君王可以邦国之力抗敌的权力,及维护国家权力与和平的责任。——注】直直地悬挂在正中间的那张椅子上方。

法官包德金大人向律师们、法庭的职员,以及陪审团鞠躬为礼。他鞠躬时弯腰,像在行额手礼。就在他下方那张桌子后面的两名职员转过身去,一起鞠躬行礼,两个人都很高,戴着假发,穿着袍子,而他们一起深深弯腰行礼的时间和法官行礼的时间配合得恰到好处,让人觉得像是滑稽木偶戏里的动作。然后法庭里的人坐好,咳嗽声开始响了起来。法官包德金大人让自己坐在邦国之剑左边的那张椅子上:绝不坐正中那把椅子,那是保留给市长大人或是其他哪位高级市政官的。戴上一副玳瑁框的眼镜之后,法官包德金大人拿起一支笔,把一本大笔记簿里的纸抚平。在法庭的玻璃屋顶上方,三月的阳光变强了,然后又减弱。他们把被告带了进来。

你没法长久地望着嫌犯,他由两个警察夹着站在那个大台子上。至少我没法久久地看着他,那会让你觉得自己很残忍。这还是艾芙莲和我第一次见到安士伟。他是个看来很正派的年轻人——几乎法庭里的每一个人在照镜子的时候,都会看到和他相似的人。尽管他衣着光鲜而且刚刮过胡子,却有那么一种神情,让人觉得他对所发生的事情并不特别在意。但他硬邦邦地立正站着。有几个很残忍的社会版记者坐在我们后面:他并没有朝我们这边看,等起诉书向他宣读完毕之后,他回答“我无罪”的声音却突然有股反抗的意味。在法庭里从来不说不必要的话,法官似乎都用手势来指示一切。

“我谨向全能的上帝发誓。”他们正在让陪审团宣誓,“我必尽力仔细聆听检方及被告所做之真实证言,并根据证据做公正判决。”

这里是你离开校长办公室之后的一间教室,只是后面有根绞索。满怀疑惑的艾芙莲,用手遮着嘴说话。她一直在望着我们前面那排穿黑绸袍子的背影。

“肯,我实在不明白,H。M。【亨利·梅利维尔爵士(SirHenryMerrivale)名字的缩写。——注】为什么要上法庭?我是说,我知道他一向和政府方面的人不和;尤其是跟内政部长每次见面都会吵架;可是他跟警方关系密切,那个探长……他叫什么来着?”

“马斯特司?”

“马斯特司,不错。他都会先听H。M。的忠告,才听他上司的话。哎,要是H。M。能证明安士伟这家伙是清白的,为什么不证明给警方看,让警方把这案子销了呢?”

我不知道。在这一点上,H。M。就是怎么样也不肯说。虽然我们前面的律师现在全都背对着我们。可是很容易就能找出H。M。,他一个人坐在前面长椅上的左边,两只手肘往外撑在桌子上,使得他那件旧袍子让他显得更为胖大,而他的假发也戴得很奇怪。在他右边同一张长椅上坐着控方的律师——华特·史东爵士、韩特利·劳顿先生,还有约翰·史普拉格先生——正凑在一起商议。他们的低语声听不清楚。H。M。面前的桌子上比较干净,检方律师面前却堆满了书本,打印得很整齐的摘要,黄色的卷宗夹里放着官方的照片,另外还有崭新的粉红色吸墨纸。每一个背影看来都很严肃。但是只要有人的眼光飘向H。M。时,我就会感到(或者说我觉得自己能感到)在成为“老贝利”【OldBailey,伦敦中央刑事法院的别称。——注】的那种故作礼貌状的假面具下,有那么一点讽刺的意味。

艾芙莲也感觉到了,她非常生气。

“他不该上法庭来的,”她坚持道,“他在大战前就有了律师资格,可是乐丽波普亲口告诉我,说他有十五年没接过案子了,他们会吃定他的。你看看他在那边坐着,像一只喝醉了的猫头鹰!只要他们惹毛了他,他就会控制不住自己;你知道他一定会那样的。”

我不得不承认他不是能中选的律师当中最好的一个。“好像他最后一次出庭的时候引起了骚动。而且,我个人认为向陪审团发言时一开始就是:‘呃,各位呆子’,实在太过轻率。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奇怪的原因,他就是打赢了那场官司。”

陪审团继续宣誓着,法庭里充满了叽叽嘎嘎的响声和嗡嗡的说话声。艾芙莲越过了在法庭中间那张律师用的长桌往下看,每一个位子上都坐得有人,而那张桌子上摆满了装在信封或盒子里的各种证物。另外还有两件很奇怪的证物立在旁边,靠近法庭速记员所坐的小隔间。然后艾芙莲抬头去看像个瑜伽修行者那样漠然坐着的法官包德金先生。

“法官看起来很……严格。”

“他是很严格。他也是全英国最聪明的人之一。”

“那要是这个家伙有罪的话,”艾芙莲说。她指的是那个不能说的人,“你觉得是他干的吗?”

她说话的语气就像旁观者提起这件事来一样的偷偷摸摸。私底下,我认为安士伟若不是有罪,就是疯了,也许两者都是。我倒相当肯定他们会把他绞死。他的确也尽可能做了好多让他自己受绞刑的事。可是现在不是想这件事的时候。最后一批陪审员,包括两位女士,已经顺利宣誓完毕。起诉书又再次向被告宣读了一遍。有人清了下嗓子。检察总长华特·史东爵士站起身来,为检方先做开场白。

“庭上,各位陪审员。”

一片沉寂之中。华特·史东爵士的声音响起,有种很奇怪的效果,好像是由深渊中发出来的。他抬起下巴,我们看到的是他假发蓬乱的顶部。我觉得在整场审判中,我们只在他转过身来的时候看过一次他的脸:那是一张红红的长脸,有一根很长的鼻子和很凌厉的眼睛。他完全没有一点人情味,十足的死气沉沉。他经常一副像体恤的老师在问有点智障的学生的模样。他维持不偏不倚的态度,声音很轻快,却字正腔圆得像个演员。

“庭上,各位陪审员,”检察总长开始说道,“对嫌犯起诉的罪名,正如各位所听到的,是谋杀。本人的责任,就在向各位说明检方将根据线索来侦办这个案子。各位可以相信检察官通常都是不得已才担起这样的责任来。本案的被害人是一个普遍受到尊敬的人,多年来都在首邑银行担任要职。后来,我想,他还升任了那家银行董事会的一员。而犯下罪行的被告,出身世家,教养良好,家道富有,比其他的人要幸运得多。但所有的事实,都要送呈各位面前;而这些证据,我相信,不会引致其他结论,而会证明艾佛瑞·胡弥先生就是被拘提到此的嫌犯所无情地杀死的。

“被害人是一名鳏夫,死亡时和他的女儿玛丽·胡弥小姐、他的弟弟史本赛·胡弥医师,以及他的机要秘书艾蜜莉亚·乔丹小姐一起住在格鲁斯维诺街十二号。从去年十二月二十三号到今年一月五号,这两个礼拜里,玛丽·胡弥小姐不在家里,到索塞克斯拜访友人。各位会听说到在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清晨,死者收到胡弥小姐的一封来信,信中宣布了胡弥小姐已经订婚,准备下嫁给詹姆士·安士伟,也就是本案被告,他们是在她朋友家中认识的。

“各位也会听说到,在接到这个消息时,死者起初非常高兴,表示他自己热烈赞同。他写了一封道贺的信给胡弥小姐,而且至少和她就这个问题通过一次电话。考虑到嫌犯的前途无量,各位也许认为他应该觉得很满意,可是我必须请各位注意后续的发展。在十二月三十一日到一月四日之间,死者对这件婚事(还有对嫌犯本人)的态度有了突然而完全的改变。

“各位陪审员,这个改变是什么时候、又是为什么产生的,检方不准备说明,但是检方要请各位考虑一下,这样的改变对嫌犯是不是会有任何影响。各位会听说到,在一月四日,星期六的早上,死者又收到胡弥小姐寄来的一封信,这封信里说被告那天会在伦敦,胡弥先生毫不浪费时间地立刻和嫌犯联络。在星期六下午一点三十分时,他打电话到嫌犯位于杜克街的公寓。死者这次对嫌犯所说的话有两名证人听见。各位会听说到。他是用什么样的字句和什么样尖刻的语气和嫌犯说话,各位也会听说到,死者在挂上电话之后,曾大声地说道:‘我亲爱的安士伟,我要制得你服服帖帖的,你这该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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