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火柴扔回到烟灰缸里,琢磨着这有什么重要的。也许这是一条线索。
我从钱包里取出默多克夫人的支票,在背面签上字,填了存款单和取现金的支票,从书桌抽屉找出银行存折,用根橡皮筋扎好,放在衣服口袋里。
电话簿上没有洛伊斯·马吉克的号码。
我翻开桌子上的分类广告,抄了好几个看起来规模很大的演艺机构的号码,便给他们打电话。他们都有着清脆欢快的声音,要问一大堆问题,但他们不知道或不愿意告诉我有关洛伊斯·马吉克小姐的情况,据说她是个演员。
我将抄下来的电话名单扔进字纸篓里,给肯尼·赫斯特打电话,他是《纪事报》的罪案记者。
“你了解亚历克斯·莫尔尼的情况吗?”我先和他在电话里斗了一会嘴,接着便问他。
“经营悠谷的一家豪华夜总会和赌场,离高速公路两英里远,朝山里去的方向。过去拍过电影。是个蹩脚演员。似乎有很强的靠山。我从没听说他大白天在公开场合枪杀什么人。或者犯下此类罪案。但我也不是很有把握。”
“危险人物?”
“如果情势所迫,我觉得他会是个危险人物。那些家伙全都看过电影,知道夜总会老板应该怎么来事。他有一个保镖,性格独特。他名叫埃迪·普鲁。他身高约六点五英尺,瘦得像份诚实的不在场证明[1]。他有只眼睛眼珠子动不了,是在战争中受的伤。”
“莫尔尼对女人来说很危险吗?”
“别说得像个维多利亚时代的人,老兄。女人并不认为是危险。”
“你知道一个名叫洛伊斯·马吉克的女孩吗?据说她是个演员。一位高个、时髦的金发女郎。”
“不知道。听上去好像我会喜欢。”
“别搞怪了。你知道一个名叫瓦尼尔的人吗?这些人都不在电话簿上。”
“不知道。但我可以问问格尔蒂·阿伯加斯特,要是你过会再打个电话来。”
“谢谢,肯尼!我会再打电话。过半小时?”
他说可以,我们便挂了电话。我锁上办公室的门,走了。
在走廊的尽头,在墙那边,有个相当年轻的金发男子,穿一身棕色西服,戴着深褐色的草帽,帽子上有褐黄两色的印花帽带,他背靠着墙在读晚报。我经过时,他打了个哈欠,折起报纸夹在腋下,站直了身子。
他和我一起走进电梯。他累得几乎睁不开眼睛。我出门来到街上,走过一个街区,去银行存我的支票,并取点现钱。之后我去了“虎尾”酒吧,坐在一间狭窄的隔间里,喝杯马提尼酒,吃着三明治。那个穿棕色西服的人站在吧台的一头,喝着可口可乐,看上去百无聊赖,摆弄着面前的几个钢镚儿,小心地将它们排列整齐。他又戴上了墨镜。这让人看不清他的面貌。
我不急不忙地吃着三明治,接着我慢吞吞地走向酒吧尽头的电话间。那个穿棕色西服的人迅速扭过头来,随即又摘掉眼镜掩饰刚才的举动。我再次拨通了《纪事报》的电话。
“听着。”肯尼·赫斯特说,“格尔蒂·阿伯加斯特说莫尔尼前不久娶了你的那位时髦的金发女郎——洛伊斯·马吉克。他不认识瓦尼尔。他说莫尔尼买下了贝尔艾尔那边的一处房产,是位于斯蒂伍德新月大道的一幢白色房子,日落大道北面约五个街区。格尔蒂说莫尔尼是从一个破产的叫亚瑟·布莱克·波帕姆的人手中买下来的,他卷入一宗邮政诈骗案。波帕姆的姓名首字母仍留在门上。格尔蒂说,他的名字也许还印在卫生纸上呢。他就是那样的人。我们知道的也就这些了。”
“够多了。谢谢,肯尼!”
我挂上电话,走出电话间,又遇见了那个戴墨镜和深褐色草帽、穿棕色西服的人,我看见他迅速地转身离去。
我转身经过一道推拉门,进入厨房,穿过厨房走进一条小巷,沿小巷走过四分之一的街区便来到停车场的后边,我的车就停在那儿。
我开车朝贝尔艾尔方向开去时,并没有沙黄色的跑车跟在后面。
[1]此语是在讽刺虚假的不在场证明大都编得天花乱坠,反倒是诚实的供述显得十分单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