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沈小七举着三只兔子,笑得牙不见脸:“今天我去给阿娘买药,回来的时候瞧见几只兔子,这不,抓起来收拾干净就给阿郎你送过来了!”
看了看那几只肥硕的兔子,林稚有些担心:“不会是谁家养的吧?”
“不会!这种兔子一看就是野兔子。”
虽然不知道怎么看出来是野兔的,但想到沈小七在外摸爬滚打的经验到底比自己丰富,林稚稍稍放下心来,“你母亲的病刚痊愈,还是拿回去给她补补身体。”
沈小七摆摆手:“我已经给阿娘留了!小郎君,你跟我客气什么?”
林稚笑开:“好吧,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兔子拾掇得很干净,无皮无毛,定是费了不少事。林稚边洗边想,下个月或许可以给沈小七涨涨工资。
擦干兔肉上残留的水,开个花刀,黄酒腌一下去除异味,姜片、葱节、盐、孜然粉、花椒粉、五香粉混合,按揉入味,最后刷一层香油,撒上芝麻,用小木棍叉起,放炭火上慢烤。
不多时,被火逼出来的油脂滴落到炭块上,发出嘶嘶的响声,烤兔肉的香味慢慢飘了出来。
香飘甚远,引得旁边几个客舍的人都探出头来,其中一人问道:“小郎君这是在炙什么?”
林稚边转动烤架边答:“炙些兔子。”
那人“嘶”了一声:“好香啊。不行,我也得去买些酱牛肉来解解馋!”说完探回身子,叮叮咣咣一顿收拾,似乎拿着钱袋出门了。
林稚笑了笑,无心插柳柳成荫,他这是不是也算促进了牛肉店的生意?
三只兔子,整整花了一个下午才烤完,买酱牛肉的邻居已经解完好几轮馋,林稚才刚刚把烤兔从木架取下。
烤好的兔肉酱色油亮,肉香扑鼻,林稚舔了舔嘴唇,撕下一条兔腿。
咬一口,外焦里嫩,鲜嫩多汁,醇香肥软的肉香混着孜然香,细细咀嚼,满口都是肉香。
要是配酒吃就更好了,一口兔肉一口酒,味道更加香醇。
自穿越以来,他还没怎么喝过酒。一来是对酒留有阴影,二来是酒价太贵,好酒买不起,便宜的酒不想喝。
绿蚁新醅,听着好听,其实连酒糟沫都没过滤干净。
吐槽完毕,林稚给自己做了碗青菜汤饼,舒舒服服地吃完一只兔腿。
吃完才后知后觉意识到,剩下的两只半兔子该怎么办?储存也只能储存个一两天,时间一长,还会失去酥香脆爽的口感,不如趁热拿到夜市出售。
摆上不过片刻便有客人来买,还是个很眼熟的客人——程家三郎,程令宜。
对方今日照例是一身花枝招展的打扮,走在长街上,像逛自家后花园一样悠然自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