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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第2页)

大富想了想,道:“现在小麦才刚返青不久,能不能再等上两三个月?到了麦子基本成熟的时候,可能价钱会更好?”

莫钟书明白他的意思。那块地买来时,田契上明明白白写着是“下等田”,经过几年的轮作改良,已经和上等田一般无二了。如果现在卖田,恐怕人家会用田的等级来压价,但等多几个月,田里沉甸甸的麦穗就是最有说服力的宣传广告,再要高价就容易了。他便点点头:“这事你看着办吧。”

忙忙碌碌中,十多天就过去了。

书院里的学子陆陆续续地回来了,大厨房里也已经开火,莫钟书便把莫府的厨子也遣回去了。

听说齐成章一家也已回到山顶上那个别院了。莫钟书忙把琴找出来,每天练完字后自动自觉地折磨自己和邻居的耳朵半个时辰。这一个多月他就没摸过琴,手法更加生疏了,齐成章见了准要吐血,还是先热热身比较妥当。

他这手准备十分必要。新年后的第一节琴课上,莫钟书发现,小别一月的方睿琴艺已是突飞猛进,齐成章拈须而笑,面露满意,让他过关。轮到莫钟书的时候,齐成章的面色就一下子黑得可以滴下墨汁来。莫钟书不由得万分庆幸没有让齐成章听到他前几天的琴声。

李夫子看了莫钟书交上去的字画,给他的评价依然是“灵气不足,匠气太过”、“难成大器”。莫钟书听了倒也不伤心,虽然他天天都坚持半个时辰的练字,隔三岔五也画上一会儿,但艺术这玩意没有勤能补拙的说法。他有自知之明,他本来就只是一块烂泥,除了齐成章再没别人会想要把他扶上墙去。

李夫子听说了莫钟书在街头卖春联的事,一连串地说了几个“胡闹”。莫钟书腹诽:“卖春联是胡闹,但如果卖的是题书画的折扇之类,是否就高雅了?”想到这他心里倒有些跃跃欲试起来,琢磨着什么时候把李长义和方睿也鼓动起来再去卖艺。

唯一对他满意的,大概是王夫子了。玩了一个长假,许多学子的功课已经荒疏了,但莫钟书还是那个出类拔萃的优秀学生。虽然莫钟书尽力让自己表现得落后谢一鸣一点,许多同窗还是觉得好奇,谢一鸣的遥遥领先是因为他整天书不离手,可是莫钟书的出色却让人觉得怪异,就连莫钟宝也跑来问莫钟书:“虽然你天天看书,可看的都是杂书闲书,没见你什么时候用过功啊,真不知道你的学问是从哪里来的。”莫钟书翻个白眼,心里答道:“我用功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混呢。”他觉得理所当然,区区一个长假怎能让他遗忘连奈何桥上那一趟都没能磨灭的东西呢。

李长义回到书院,跟莫钟书诉苦说侯府里规矩大是非多,简直就不是个人呆的地方。莫钟书又翻白眼,忍不住道:“什么时候把你绑到莫府里呆两天,你就知道什么才叫不是人呆的地方。”归德候府里只有方睿一个小少爷,世子之位无可争议,所谓是非不过就是一群女人争风喝醋罢了。莫府里可是子弹与血泪横飞。

正文 第35章 犯奴

莫钟书好奇地观望着眼前的热闹场所。

这是一处开阔的场地,中间一条东西通向的马路,两边用木头圈起两排整齐的围栏。围栏里头关着的是牛马驴等畜生,围栏外头便是一些由人牙子领着的,或大或小的男男女女。有的腰上还插着牌子,上头标着价格。看起来,就跟那围栏里头的畜生一般无二。人声鼎沸喧闹,不时有牛马之声充斥其中,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子牲畜的腥骚之气。

跟在他身边的大富口中不停的介绍。在柳庄口人畜交易市场,一个能劳作的年轻壮汉的价格,一般也就七八两到二十两银子之间,这已经是最高了。像一些普通的丫头小子,基本上就二三两银子的事,年纪太小了不值钱,年纪稍大的也不值钱。一般是十一二岁的孩子,最好卖价。因为这个年纪,基本上能看得出来以后会长成什么样,而且这么大的孩子,既好教规矩,也能马上着手干活。不过这些,都是普通人的价格,就是除了会吃饭外就只剩下一双手和一身力气罢了。这样的人在哪儿都是一抓一大把,价格肯定高不起来。所以,只要稍出挑点,或是有点特别的,那价格自然就不一样了。

莫钟书点点头,物以稀为贵,在什么时候都是一样的道理。他们今天来这儿的目的,就是想给他的牧场淘一两个比较特别的好货色。

养鱼养鹅养羊,要是养得好当然财源滚滚,但鱼、鹅和羊都是活物,会生病会死,要想大规模地饲养赚钱,总得先配备一两个兽医之类的技术人员,单靠他自己看几本农书摸着石头过河,实在不是个好办法。但是大富说人牙子那极难遇到这样的人才,听说府衙有一批犯奴要处理,时间又正好是书院的休沐日,建议来这里碰碰运气。

犯奴,是被官府判定终身为奴的犯人的统称,说是犯奴,倒不一定真是他们自己犯下了什么难以饶恕的罪行,听说不少是一人犯事被官府抄了家,他的家人也受了连坐被判为犯奴的。莫钟书今天就是想来看看这些惨遭连坐的犯奴中有没有合适的。

大富停下了脚步,示意莫钟书地方到了。周围的围栏全是原木的颜色,唯有府衙专用这一处的围栏刷上了朱红色的油漆,并且两边还立着两个皂衣衙役。围栏里头关押着待卖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约有六七十个。围栏外站了四五个人,不知道是来看热闹的还是有意要买犯奴的。

大富走过去,拉住其中一衙役询问道:“官爷,今儿卖的都是些什么人?”边说边往衙役手里塞了块碎银。

莫钟书站在旁边,把他们的小动作看得清楚,不以为然地抽了抽嘴角。这黄白之物还真是开路先锋。他可以给服务行业者小费,但还真不习惯给公务员行贿,虽然这行贿数额极小。

那衙役袖了银子,又看他们衣着光鲜,象是个有钱的,便逐一地给他们详细介绍犯人。莫钟书一言不发,只认真听着。直到衙役全都说完了,他才晃了晃脑袋,白来一趟了,正想招呼大富回去,忽然视线就落在一个青年男子身上。

那人头发乱糟糟,破烂的棉衣上沾着几丝血迹,抱着双膝,蜷着身子,脑袋低垂,蹲在围栏后面的角落里。刚才那衙役说这人是个窃贼,姓张名东。他旁边还席地坐了个身形瘦削的男子,也是个窃贼,姓王名三胜。

莫钟书看了几眼,转身要走,却又突然停下了脚步,一胖一瘦两个窃贼!一个姓张一个姓王,会不会就是几个月前光顾过学子宿舍的那两位?

他走回去,试探着叫了一声:“张七?王三?”那两人果真同时抬头,惊愕地望着他。

莫钟书想了想,让大富叫来衙役,问:“这两个人要卖多少钱?”

衙役道:“二十两银子一个。”他看了看莫钟书,又补充一句:“这个王三胜,有眼无珠,竟想去偷古记当铺的大少爷的荷包,让人当场给抓住了。”

古记当铺?莫钟书没听说过,他对澄州城的店铺知道得极少,不过开当铺的多半不是好欺负的人家,而且听那衙役的口气似乎这个当铺还挺大的。

莫钟书前几年也曾翻看过本朝律法,隐约记得盗窃罪是计赃论罪的,似乎是上十两银子就刑徒一年,不过他不记得有判为犯奴终身不得自由这一条,难道他记错了?“他偷了多少钱?”

“一百两银子!”衙役看在刚才那点银子的份上,好心地给他给他解惑:“这人是古大少爷已经预订了的,小公子还是挑别的人吧。”

莫钟书明白了,那个古大少爷把人扔进牢里关了几天,觉得还不解气,便动用关系把王三改判为犯奴,把他买回家去就可以随意打骂折磨了。

莫钟书念着当日张七赠他银票的情义,不愿让他沦为奴仆受人折磨,便让大富付了银子,办好手续就想带着张七离去。

不想张七却是频频回首,看看王三又看看莫钟书。他也认出莫钟书来了,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相求。

莫钟书略一沉吟,又折了回去,问那衙役能不能把这王三胜也卖给自己。衙役先是不语,大富又塞了块银子给他,他才点头哈腰地道:“如果有两家同时看上一个人的话,一般是先私下协商,倘若协商不成,就用竞价的方法来解决,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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