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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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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远冷笑,“滕总这个比方打得不妥,我不负叶董,是因为叶董也未负我,他至少没有酩酊大醉之后当着人的面揭我的疮疤。”

此言一出,滕云脸色顿时变色,“你……”

服务员恰好在这个时候端上了他的咖啡,他一口气已冲到胸膛,生生消散,他眼前这个人,可以如此轻描淡写地点一杯他最爱的曼特宁,当然也知道他最隐痛的地方所在。叶秉文那次酒后失言,确实是滕云的一件恨事,也可以说是他们之间矛盾的导火索,他一度以为听到的不过是一些欢场女子和不相干的人,然而向远这个女人,她竟然知情。

向远从滕云眼里清晰地捕捉到了慌张和狼狈,人啊,不管再坚不可摧,一个情字,始终是命门。滕云是同性恋,这是她开始留意这个人之后惊闻的最大秘密,而这个秘密的泄漏,只因叶秉文和他一次陪客户到夜场买醉,两人因公事意见不合,叶秉文竟当着在场所有人的面,借着酒意大骂他是“GAY佬”。事后叶秉文虽然已打着圆场说不过是开玩笑,但覆水难收,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她俯身向前,面对他的破绽,声音犹如催眠,“你相信我,他有这一次醉后失言,就有下一次的口无遮拦,他不过是捏着你的秘密,像玩一个小白鼠一样地戏弄你。”

滕云慢慢背靠在椅子上,面色铁青,但他竟然还能按捺得住自己,过了一会,才喃喃道:“我不过是没有像大多数男人那样爱上一个女人,这就是罪吗?我有我的伴侣,我们情投意合,互相以遇到对方为最大的荣幸,感情不输给任何一对男女,为什么这就成了见不得光的把柄?叶秉文凭着这个对我颐气支使,你也把这个当成说服我的武器,向远,你跟他又有何不同?”

“你错了。”向远说,“我和叶秉文最大的不同在于我对你爱男人还是女人全无兴趣,这是你的事,我要的是一个结果。如果这还不够说服你,那好,你可以看看这个。”

她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两个一模一样的牛皮纸信封,滕云抽出其中一个看了一眼,立刻一言不发地闭上了眼睛。

“这些照片是我暗地里从收发室截下的。你应该庆幸你足够走运,或者说庆幸叶秉文的助理足够懒惰,他竟然把这个东西交给公司的前台小妹,让她拿到收发室去寄。你想过没有,你可以认为真爱无罪,但你的家人呢,他们也一样想吗?”

滕云深深呼吸,“我父母双亡,从小跟叔叔婶婶长大,他们老了,远在湖南老家,而且目不识丁,我不在乎。”

向远把那两个信封推向他,“那‘他’呢,‘他’也不在乎?‘他’没有这么巧也父母双亡吧,你不考虑自己,也要考虑另一个人。看清楚,这个信件一式两份,不同的两个地址。”

滕云侧头看着别处,向远冷冷打量他颤抖的喉结和手上悄然突起的青筋,“你们最近一点分歧,稍不顺心,叶秉文就能下这样的狠手,你念着恩义,他当你是条狗!就算你推了眼前的差事,以他的为人,如果得知叶董一度选你而弃他,他还能容你?你忍得够久了,多少恩情都已经还完,与其在他手下如履薄冰,不如借此机会摆脱他,至少你身后有叶董,还有我。”

滕云此刻的无声已远不如起初坚定,向远趁热打铁,当着他的面将那些照片一张张撕得粉碎,“滕云,你不想这样的事情再发生吧。你我合作,我不敢说助你平步青云,但我必不会像叶秉文那样。”

良久,滕云长舒一口气,“是他逼我太甚……”

向远结束了与滕云的半小时之约,已到下午上班时间,旋又回到公司上班。诚如她劝滕云的,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也就够了,不足以回报到让自己枯竭,那么她的恩报完了吗?如果没有,又还剩多少,她还需要做什么?然而就算她从此再不欠叶家,她还是欠了自己半颗心,谁来还她?

山月不知心底事— 第四十一章 恩义(二)

( 本章字数:72 更新时间:2008…1…11 19:46:00 )

两日不在办公室,回来之后又是例行的一通忙碌,直至下午五点多,向远坐在办公室里,听到外间的助理小吴的脚步和着急的声音,“……真的,叶总,向主任她在忙,她说谁都不见,叶总,叶总……”

她一动不动地在心里盘算,如此来势汹汹,莫非叶秉文那么快知道了她找滕云的事情?该来的总要来,她等着。

然而,当办公室门被推开,严阵以待的向远却发现站在门口的不是叶秉文,而是公司著名的温和派叶骞泽。

叶骞泽关上门,把小吴哭丧的脸挡在外面,笑容柔缓,如同一路闲庭信步悠游而至。“回来了?”他笑道,“我发现要等到你不忙的时候是很难的。”

向远对他的一反常态有些措手不及,“我约了张天然,等下马上要去他办公室见面,晚上顺便跟中建物资部的人吃饭,你有什么事?”

“当然是有事,向远,需不需要我把电话打到我爸那里,你才肯放自己半天假。”

“我不需要假期。骞泽,有什么事,都等我处理完手上的工作再说好吗?”

“你就这么连一个说话的机会不肯给我?你笑话我鸵鸟,现在你不是一样?向远,你跟我来。”他的好耐心似乎已到极限,不由分说拖起她的手,打开市场部主任办公室的门,就往外走。

向远此时穿着上班时的窄窄A裙,八寸高跟鞋,被叶骞泽大步流星地拖着往外走,未免有几分狼狈,尤其是办公室门一开,无数道目光尾随而至,她平时最是谨言慎行,在一干同事中颇有威信,他又是地道的小开,脾气虽好,但总淡淡地让人看着如隔云端,两人一前一后,双手相连地穿过市场部的办公区,穿过人来人往的茶水间,穿过大办公室和走道,向远觉得自己的步伐从未如此失控。

他走得太快,片刻不肯停留,她微微抗拒着,但已顾不上看周围下巴落了一地,就这么被他拖着往前走,周围的人脸和背景在穿梭在变幻,她如在回忆的时空通道,如在初冬冰封的湖面,如在稀薄的云端。他是疯了,别人看见了会怎么说,都会怎么想!而她又何尝正常,她如所有虚荣的女人,心里竟然有挣扎的喜悦。

他们就这么一路来到停车场,叶骞泽让向远坐在副驾驶座,驱车离开公司。他说有话要说,上了车,只有两个人的空间,反倒谁都没有讲话。没开出市区,就赶上了这城市的下班高峰期,一路如蛇蜿蜒,一路走走停停。向远知觉他车行的方向是往南,一直往南,直到终于出了外环,前方的路仍无尽头,如开向地老天荒。向远低头揉着眼角,她不想问,也懒得问,他能去到哪里?地老天荒也有个尽头。

等到感觉天色暗了下来,路灯如窥探的眼一盏盏点亮,最后连路灯都遥远了,向远才意识到车子带着他和她已经远离市区,沿着一条不熟悉的山路盘旋而上。这路沿山腰而建,显然是个开发程度一般,行人罕至的地方,最窄的地方只能容一辆车通行,向远想到,如果山上有车从相反方向逆行而下,不由得捏了一把冷汗。好在这种情况始终没有发生,周围逐渐向夜色里沉去,一片昏黑之中只有他们的车灯,照亮前面的方向。

向远是见多了山路的人,她正在心里嘀咕,按这条路的走法,只怕车开不到山顶。念头刚闪过不久,就感觉他的车速渐渐缓了下来,最后停在路边一个地势比较平缓开阔的地方。

“下车吧,向远。”他率先打开车门走了出去。

向远一动不动,借着车灯熄灭前的那点光线,她已经看到前路是仿佛无尽头一般的台阶。

叶骞泽说:“怎么,你怕了,我记忆中的向远从来没有怕过山路和夜路。”

向远依旧没有下车,“有什么话就在这里说吧,我的时间、体力,都不想拿来做无用功。”

“来。”他笑着伸手进去拉了她一把,“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到时你就不会觉得这是无用功了。”

夜里走山路,对过去的向远来说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是她那时从未穿着高跟鞋,也许叶昀说得也对,她在城市太久,连脚都在退化。

天色变得漆黑之后,一路有惊无险全赖叶骞泽车上的一把聚光电筒,还有向远在夜间的好视力和在旷野中的本能,可那台阶仿佛永无终点,向远先叶骞泽一步到达山顶,不顾荒地野草的扎脚,脱了高跟鞋,弯下腰来喘气。

叶骞泽跌坐在她身边的草地上,静默之中只听见对方风箱一般的呼吸声,一时间谁都开不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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