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手,快住手!”
孙兴华一身白大褂。
看到这一幕,他先是脸上一惊,紧接着便拦在众人前面。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你们,凭什么说我这医馆医死人了。”
经过一开始的慌乱后。
孙兴华已经冷静下来。
他看着面前极为陌生的面孔,又仔细在脑海里回想了一遍。
确实没有见过这些人。
就更别提医死人。
不管在医馆还是医院,医死人是大忌。
一些病人看到这个架势,以及听到医死人这几个字。
下意识认为是真的。
想也没想,就朝外走。
有了第一个。
接着就是第二个。
第三个。
人都是自私的。
一但发生危险,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别人,而是怎么保全住自己。
孙兴华虽然看见,但他并未阻止。
他也害怕,这些一看就是来者不善的混混,找这些病人的岔。
结果。
病人十分顺利的离开医馆。
这群混混仿佛没看见一样。
片刻间。
人满为患的医馆,只剩下三三两两的病人。
绝大多数,都在刚才离开了医馆。
“怎么?还不走?”
领头的混混,舔舐着嘴唇。
他看到病人快速撤离,并没有阻拦。
相反,他巴不得这些人快点离开。
只有快点离开,他的目的才能达成。
当他的目光看向,还坐在椅子上的病人的时候。
先是诧异,接着恼怒道:“看样子你们也是跟这家无良医馆有关系。”
“既然不想走,那就都别走了。”
“正好,把前面医死人的帐好好算一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