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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把历史本来面目写在纸上答深圳商报特约记者汤万君魏甫华先生(第2页)

问:您和其他的历史学家的研究一个比较大的区别在于您更多的是在一个世界史的视野里来研究中国的历史。

袁:要懂得中国,必须懂得世界。任何国家和民族都有长处和短处,这些都只能在比较中显露。揭短是前进的开端。诋毁揭露本国、本民族的不足的有识之士,把“汉奸”“卖国贼”之类的帽子往他们头上戴,只能显示诋毁者无知和蛮横,恰好为汉民族传统文化的狭隘、排他的负面因素提供新的佐证。

19、20世纪中国的挫折不是偶然的。孽根在秦汉之际甚至更早已经种下。比较一下先秦和古希腊的思想和社会状况,人们应该有所感悟。中世纪中国没有自治城市,没有典型的封建制度下等级之间的契约关系,没有多元力量(王权、神权、领主等等)互相制约,没有议会制和法治的雏形……这些缺陷决定了日后向现代社会转型中的艰辛。热闹一时的“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可以自行缓慢发展资本主义”,全都是想当然的假问题。种族没有优劣之分,制度却有先进、落后的界限。中国人至今还在为祖宗建构的落后制度还债。

问:您最近的研究有一个转向,就是对宪政问题的关注,例如您近两年在《战略与管理》上发表的《政治策略与民主宪政的历史经验》(2000年第6期),在《二十一世纪》上发表的《20世纪中国社会变革的可贵开端——我看清末新政》(2001年2月号)。

袁:《政治策略和民主宪政的历史经验》是1998年的旧作,是一篇六万多字的长文:《孙文在辛亥革命后第一个十年的迷误》的一部分。1997年,中国有两个大回归:一是香港回归;另一是全国人大批准经过重大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把罪行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相当等三个基本原则完整地写在其中,是意义不亚于前者的向现代刑法回归,是向清末新政制定的《大清新刑律》的基本原则回归。令我大吃一惊的是,有些法律学者在阐述这次修改刑法的意义时,居然认为这是现代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第一次写入中国刑法。于是,我撰写了《刑法的变迁与20世纪中国文化的若干问题》,着重评述了清末新政时期的法律变革及其深远影响。以此为开端,20世纪中国的制度变革问题,成了我关注的焦点。

制度是国家盛衰的关键。革命、改良或改革都是制度变革的手段。过去研究近代中国,把手段之争作为叙事的中心,那是本末倒置。现代国家终归要实行宪政。保障公民自由和规范政府权力及其运作规则,是宪法的两大基本部分。法治、民主是宪政的工具。离开这些现代社会制度建设的基本问题,政治家或政客以及武人之间的搏斗,不管口号如何冠冕堂皇,不过是卑劣的权力之争。因此,愚意以为总结中国宪政之路的经验教训,是研究近代中国的重要课题。

经济自由不是孤立的

问:您在清末新政一文中提出,新政的最大成就在于经济自由。

袁:严复在甲午战败后尖锐地作出一个论断:“身贵自由,国贵自主”。国家盛衰的关键是“自由不自由”,这也是中国和西方根本差别所在!一百多年过去了,挫折和成就都证明,严复的这些论断是无法反对的常识。说得郑重一点也可叫作:颠扑不破的真理!

从20世纪第一个十年的清末新政到1937年,外国史学家誉之为“中国资产阶级的黄金时代”,尽管战乱频仍,还发生了1929年开始的世界经济大危机,1912—1936年间,中国工业年均增长9。2%;而1894至1913年间,民间产业资本年均增长更高达15。08%。其中没有什么特别的奥秘,就是办企业原来要由政府层层批准,剥夺了公民的经济自由,改为鼓励民间办企业,手续越来越简便,把经济自由还给了公民。新政期间,经济自由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了,成了经济运作的正常制度。法律和文化教育制度也实现了千年未有的变革:废弃了传统的中华法系,引进了西方的大陆法系;废除了科举,建立了现代教育体系;政治体制改革也迈出了第一步:成立了作为国会和省议会基础的资政院和咨议局,并开始推行地方自治。辛亥革命后,在袁世凯统治时期,这个制度在延伸和完善,从而奠立了经济较快发展的制度基础。

当代中国人,从改革开放前后的变化同样会感受到,有没有经济自由究竟有什么不同。

当然,经济自由不是孤立的,它与法治是一体两面的,而法治又要有相应的政治体制的保障。说到底是“身贵自由”,现代公民必须是自由人。

问:您认为清末新政失败的最主要原因是什么?

袁:清末新政推动了中国社会前进,但大清帝国垮了,功亏一篑,没能保住自己的国号和皇位。原因可以举出不少。

例如,人们对这个政权贪污、腐败成风极为厌恶;满汉矛盾,死到临头,还为小集团的利益算计,弄出一个皇族内阁,为推翻这个政权提供更多口实;侵犯广大群众利益,违法把群众集股的铁路干线收归国有,而引发民众怒潮后,又对突发危机处理不当,竟然派兵镇压。如此等等,都是重要原因。

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政治制度改革当断不断,不愿迈出决定性的一步。以反对贪污腐败来说,在市场经济的复杂环境下,没有以言论自由为基础的独立的舆论监督,没有以法治为后盾的公民权利的伸张,没有权力互相制约的制度设计,靠执政者自己净化自己,无论有多大决心,也只能治标不治本。又以对付突发危机来说,如果有正常的民主制度,以民众为敌的错误措施是不可能实行的。这些都牵涉到政治制度。原有的以统治子民为职志的官员和官府,如果观念不彻底转变,不会心甘情愿受民主和法治制度约束。

从1906年宣示预备立宪开始,走文明国家共同的议会民主之路,已是无可抗拒的趋势。1910年1月、6月,各省咨议局联合会连同各省商会、教育会及其他绅民代表两次发动速开国会的请愿运动;9、10月间,各省督抚纷纷电请先设内阁以立主脑,开国会以定人心;各地学生接连罢课;资政院也通过决议上奏,请速开国会。这些情况表明,经过近十年改革实践,民众、士绅和各级官吏的认识渐趋一致,政治制度改革迈大步的时机已经到了。可是,清政府虽然把原定十年的预备立宪年限缩短为五年,仍然扭捏作态,不肯在1911年立即召开国会,坚持要拖到1913年。改革时机,稍纵即逝。当断不断,并且一再激怒各种社会力量,通过体制内改革整合社会的机会白白流失,大清帝国的江山也就坍塌了。

建立和健全民主、法治是根本而不是策略

问:您在《政治策略》一文中提出近代中国民主和法治的威胁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不守法的执政者,一个是不守法的反对派。

袁:没有多元力量牵制,任何人执政都可能滥用权力。有了良好和正常运作的法治和民主制度,独裁者也会在重重压力下就范。

袁世凯、段祺瑞是北洋政府时期执政时间最长的铁腕人物。他们干了不少违法勾当。当时是20世纪中国民间社会发育最好的时期,为什么没有迫使他们走向民主、法治、共和之路?

翻检20世纪的革命文献,不难发现贯穿其中的主要是夺取政权的方法和策略,如何建立和健全民主、法治,切实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即使谈到,也是作为策略去考虑,服务于夺权这个根本目的。

在袁世凯执政时期,国民党是最大的反对党。可是,它先是为袁世凯打保票,说他是忠于民主共和制度的。孙中山干脆放弃政治家的职责,不致力于监督政府,转行做企业家,开出10年内修筑20万里铁路的空头支票。1913年,国民党的代理理事长宋教仁被袁世凯指使人暗杀,多数舆论主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凶手已经抓到,凶手与国务院有关官员的来往电信也已搜获并已公诸报端,传国务总理赵秉钧问话的传票已经发出……孙中山却决定举兵反抗,进行“二次革命”。结果一败涂地,反而给袁世凯抓住把柄,取消了国民党籍议员的资格,使国会不足法定人数无法开会,使他失去牵制力量,不但摆脱了被动的困境,而且顺利称帝。

在对付段祺瑞、徐世昌等人的时候,孙中山及其支持者选择的也是拉起一支队伍,占领一块地盘,用武力去“护法”。在自己支配的地盘中,却不把公民的自由放在眼里,仿佛挂起革命旗号,就可以为所欲为。结果是与民主、法治越走越远,直至建立了蒋介石的独裁、专制统治。这些政治家不理解,武力不是任何时候都有用的。法治和民主的根基在强大的公民社会,在独立的舆论监督,以及善于运用和平斗争手段的反对党。这些观念不被广泛接受,一个国家要长治久安、平稳发展是不可能的。

没有法治观念的教训是非常沉重的。

问:您平常的生活一般除了读书写作之外还做些什么?

袁:我最喜欢的是散步,每天走上一万米才过瘾。还有就是看小说,看各种各样的杂书,听听音乐。偶尔看看电影。老想去游山玩水,但好像老忙不过来,只好一次又一次把机会放弃了。不过,我已计划好十年后开始还债,以玩为主,那时有什么好玩的可不要忘了我!

2003年7月31日星期四于广州中山大学

刊载于2003年8月9日《深圳商报·文化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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