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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约会(第1页)

对萨姆来说,接下来的第二步,当然就是自己试用一下了。他想知道它到底有没有用,他想证明它是有用的。他希望它能搜遍全世界,然后像上帝一样伸出手,指着一个女孩,说:“就是她了。”那该有多好?第一次试用,程序为萨姆推荐的是梅丽德丝·麦克斯维尔。她和萨姆在同一家公司,在营销部任职,就在隔壁办公室上班。他们第一次约会,是在公司的自助餐厅吃午饭。萨姆从电梯里走出来的时候,她靠在餐厅门口,对他微微笑着,萨姆也露出了一个慌乱的微笑。

“我叫梅丽德丝·麦克斯维尔,”她握着萨姆的手说,“我的朋友一般都叫我麦克斯。”

“难道不是应该叫你梅丽吗?”萨姆这句话一说出口,他自己都吓到了。这话有点无聊,又让别人尴尬。才见面就这么开玩笑,合适吗?萨姆一下慌了神。

不可思议的是,梅丽德丝笑了,她用法语说了一句:“你很有意思哦。”

这就像是一个奇迹。她觉得他说话很有意思,觉得他很幽默。但这又不是奇迹,这是电脑科学分析搜寻的结果。

他们俩各自端着一个餐盘,在餐厅最偏僻的角落里坐下来,萨姆问:“你学过法语?在哪里学的?”

“我在法国布鲁日上过一年学,我还学过佛兰德语[5]。”

“那肯定很有用吧。”萨姆说。

“没你想象的那么有用,能和我用佛兰德语说上两句话的只有我们家的狗。”

“你养狗?”

“对啊,一条叫白雪,一条叫米卢。”

“这两个名字都是从那本比利时漫画书《丁丁历险记》里来的吧?”

“是的,就是那本漫画书,一个是英语名字,一个是比利时语名字。”梅丽德丝说。

萨姆很惊讶。虽然梅丽德丝在网上的个人资料中并没有写上自家狗的名字,萨姆也从来没有说过自己小时候曾经很喜欢《丁丁历险记》,但电脑程序却知道了这一切。萨姆是个聪明人,而梅丽德丝显然也不笨,还很漂亮、很风趣,她三十二岁(萨姆喜欢比自己大的女人,虽然只是大了七个月),喜欢到处旅游,会几种语言,酷爱养狗,喜欢自助餐厅里的草莓冰激凌,她身上还散发着一股海洋般的清新味道。

“今天很开心。”他们把餐盘送到回收处时,梅丽德丝说道,但语气听上去不是很肯定。

“下次再约?”萨姆说。

“要不在公司外边见面吧?”在萨姆看来,她这样的回答既不算断然拒绝,也不算欣然应邀。难道这个程序没有他想的那么好?难道它只是在理论上很完美,在现实中行不通?又或者,她真的是他完美的另一半,是全世界最适合他的人,是亿万人中他唯一的心灵伴侣?但是,她却对他感觉一般?萨姆赶紧想了想,一般成功的第一次约会都是怎样的。他突然明白了。他傻了吗?在公司自助餐厅吃饭怎么能算是好的约会呢,这一次约会不算,他要从头来过,“那我们去个特别点的地方吃晚饭吧。”

“好啊!”她同意了。

“嗯……要不去坎利斯、查平、洛沃斯?”萨姆随口说着这些高档餐厅的名字,其实这些地方,他一个都没有去过,“我们要不带点吃的,去维多利亚湖野餐?加拿大那边的风景挺美的。”

“我一坐船就想吐。”她说。

“要不去太空针塔的塔顶餐厅?”

“你喜欢棒球吗?”她问。

萨姆屏住呼吸,这算是个脑筋急转弯问题吗?“我挺喜欢棒球的。”

“那就去棒球场吧,星球六晚上,一边吃热狗,一边看球赛,怎么样?”

***

棒球赛非常有意思,热狗也不错,虽然比不上萨姆一开始建议的那些餐厅高级,但味道很好。后来,梅丽德丝说要去看话剧,结果话剧也挺好看。看完话剧,她还详细地问了萨姆很多问题,萨姆感觉自己像在面试,但比真正的考试压力更大。他们还去电影院看了一部韩国恐怖电影,去飓风山远足。然而,他们之间还是没有触电的感觉。

远足一整天后,他们回到梅丽德丝的公寓,各自洗了澡,用毛巾擦干头发,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就着蜡烛,喝着红酒,吃着从外面买来的泰国菜,梅丽德丝突然说:“我发现,你到现在还没有吻过我。”

“没有吗?”萨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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