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慕宁一字一顿,有些懵圈。
这是个什么情况?
她不会做饭,怎么婆婆还那么高兴?
难道不应该批评吗?
不会做饭的儿媳妇,大概率都是不被婆家人喜欢的。有些还会被冠以好吃懒做!
以前在慕家村的时候,她就经常听到村里的一些婆婆嫌弃自己家不会做饭的儿媳妇。好像做饭是儿媳妇最基本的能力。
之前看电视里,那些豪门儿媳妇也一个个的都要会做饭,做家务。即使家里有佣人也一样!
所以刚和靳砚琛在一起那时,她便说要跟靳砚琛学做饭,就怕自己不会做饭去了婆家被嫌弃。
只是自己还没学会,公婆就来了。
“因为厨房油烟太重!你要是会做饭的话,估计你的皮肤早就受到了伤害!”
“啊?就因为这?”
“那不然呢?
女孩子的皮肤一旦受到伤害很难修复的!
咱们靳家都是男人下厨的!
不过家里有佣人,他们也难得下一次厨。”顾清婉强调。
盛慕宁不明所以的点了点头。
好吧!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自己的婆婆会保养得那么好了。
难怪刚刚厨房里的两父子都那样说。
“好了,儿媳妇,你帮我拍几张照吧!
我要发朋友圈,羡慕羡慕我的闺蜜她们!”
“啊?!
我,我这”
“赶紧的呀!你的旗袍做得这么好!
我先在朋友圈炫炫,到时候再穿给她们看。肯定会羡煞她们的!”
盛慕宁不好再说什么,毕竟自己婆婆穿起旗袍确实是美出的天际。
原本她是想说,像婆婆这种富太太,一般穿的都是高定。自己做的怕是有些拿不出手。
但想了想觉得只要自己婆婆高兴就好。
再说了,富贵的人哪怕披个破麻袋也是与众不同的!
盛慕宁拿出手机,学着摄影棚里的摄影师,咔嚓咔嚓给自己婆婆来了个数连拍。
“我看看!我看看!
哇!好美!”顾清婉看着照片里的自己,满屋子都是她愉悦的笑声。
一个小时后,终于吃晚饭了。
看着餐桌上摆着的红烧肉,盛慕宁眸子里全是粉色的小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