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你讲件事,我上初三时,那时家里就有些入不敷出,那年冬天,我爸爸过年来看我,住在招待所里,跟我说让我替他去他一个战友那里驼一袋大米回来,我那时候刚学会骑自行车,兴冲冲就去了,那个时候那米袋子封的不牢,一路走一路撒,到招待所,已经就只剩半袋子不到了。那时我心里挺懊悔的,可我爸爸后来跟我说的话,我记一辈子,他说,儿子,以后我不可能一辈子保着你,你得自己闯出片天去,救急不救穷,这世界谁都不是生来就欠谁的,有些事只能自己去奔,所以从那时我就知道只有我自己努力才能闯出一片天来。我的这些钱其实都是那几年先开始是我自己学着炒股,学金融,后来自己渐渐的闯出点名堂,她们知道了我的才能才给我招回去。罗家这几年在国内的发展也算有我的一份努力吧。前几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时,我跟罗森说了我提前退出股市的事,那时,我就是有一点预感,并不一定准确,但是他跟着我干了,正好也机缘巧合的躲过去那次危机,所以,他们挺信我的,之后,我那二哥刚跟着我对他们在国内的产业做了资源调整,再后来,我就游说他去做一些轻资产的项目,再后来,我就给他做了几个投资的布局,那阵我挺痴迷做投资的,赶巧了做的那几个都没赔掉,嗐,我一开始就是自己拿钱玩,没当真,就想着跟老婆你齐头并进吧了。再后来,我就让他把那些都扔给投资专业公司了。反正这些活的收益现在还比较稳定。”罗北笙话说的很平淡,但却让萧晴听出了点信息,这小子恐怕还真的有点半仙体质勒。做事还挺有道行的。
萧晴说:“行啊,你藏的挺深啊!”她看了眼罗北笙那心虚的小模样,“行了,我也没兴趣跟你细数你的发家史,明天去挑衣服,你得给安家少爷,你小舅子当伴郎,我当嘉宾。都得挑衣服。走着回酒店。”
“哎呀,没劲,这要是咱俩的婚礼就好了,可惜啊,某些人不想穿那个衣服。我不高兴了,宝宝,你也不哄哄我!哼!”罗北笙突然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撅着嘴,扶着额。站起来,像只牛皮糖一样,扭着身子蹭过来,很有漫画里,蜡笔小新一般的既视感,萧晴余光里看见边上的侍应生的那嘴都憋出内伤了。
她急忙皱着眉头,摸了摸鼻子,低头笑道:“差不多得了,这有外人呢,咳咳!”
第二天,安娜开着自己的小超跑,罗北笙和萧晴两个人则坐着酒店提供的一辆劳斯莱斯一起由司机开车,去了城里的一家时装店,本来萧晴是想自己开的,但要上车时,被罗北笙拦住了,“老婆,这是我二哥的一番心意,坐这种车那有咱们自己开的。”
萧晴一想也对,于是和罗北笙一起上了车后座。
这是一家大牌时装店,来之前,店里应该是被通知专门清了场,所以,店里只有安娜、萧晴和罗北笙三个人,进到店里,她们被店员引着先参观了一下店里,看着店里琳琅满目的名画、时装以及一些她叫不上名字的艺术品,店里萦绕着一股莫名好闻的香气,萧晴才知道,这钱的味道是什么味道的。
因为安杰和李萌萌的婚礼,对嘉宾的要求是dresscode,来宾只要穿衣浅淡色系为主就行,所以,萧晴很容易就给自己和安娜搭配出了两套浅淡色系的小礼服,萧晴自己是一件月白色丝缎蓬蓬袖的露肩真丝重缎白衬衫和一件卡其色花苞裙,配上自己带来的孩儿面的胸针,配上萧晴那黑如墨染的长发,这件衬衫完美又恰到好处的凸显了她完美无瑕的肌肤和天鹅颈,她还在店里选了一对澳白的珍珠耳环,整体低调奢华,又不失庄重典雅。这身衣服,萧晴原本没怎么看上,看着很普通,只是那个女店员极力的推荐,萧晴也是单纯为了应付婚礼的场面,但衣服一上身,她自己都有感觉,一出更衣室,所有人的眼光,包括罗北笙都眼前一亮,她原本就白皙纤瘦,肤如凝脂,今天来时为了怕弄脏衣服,连素颜霜都没擦,这会一照镜子,感觉自己都发着光似的。
店员是个从国内过来的留学生,她情不自禁地夸赞道:“小姐,你穿这身简直太美了,有种低调奢华的美感。你是这附近大学的老师吧,这身衣服真的太适合你了,知性优雅,你穿着有一种温柔和煦的美感。”她还给萧晴搭配了一双很配套的银色亮片高跟鞋。
罗北笙则全程眼神就没有离开过萧晴,“老婆,你真的太美了,感觉美神维纳斯一样!”
安娜因为要和极其伴娘呼应,与其他三个伴娘商量好选了同一款的浅蓝色砂质长裙。裙子穿出来以后,就仿佛是个下凡人间的小仙女一样,当她走出试衣间时,萧晴不禁惊叹道:“年轻就是好啊,这要是让迟师兄看见了,不定要迷成什么样呢!”
“学姐,你就会拿我寻开心,我看倒是不一定,我挺有自知之明的,我这资质,跟您比自然是差了点。您看这什么衣服穿在模特身上平平无奇的样子,没想到穿在你的身上真的美极了。”
“是吗?”萧晴穿着这身衣服在镜子面前转了一个圈,回头看了看安娜又看了看罗北笙问道:“好看吗?”
罗北笙道:“买下吧,真的太美了,宝宝是衣服架子,穿个麻袋片都秒杀所有人。”
安娜一副被狗粮给喂顶了的样子,无奈地捂着半边脸翻了个白眼笑道:“学姐,他这么能煽呼,你也不管管他,这出去要老是这么胡说,是要挨打的。小婶婶!”
“哎,管不了了啊,现在的队伍不好带啊!”萧晴真的好尴尬啊,罗北笙这货就是利用一切可能秀恩爱啊。
罗北笙本人则选了一套中规中矩的黑西服、黑色领结,白色衬衣的常规搭配,显得人英俊挺拔,俊逸非凡。
接着,完成了既定任务后,安娜和萧晴又各自在店里选了两套衣服,结账的时候,罗北笙道:“包治百病!”伸手从架子上拿下两个新款的包包,一个是萧晴喜欢的托特包,一个是婚礼用的那种手拿包。
“放回去吧,要不了那么多包包的,我不喜欢。”其实,她是不喜欢罗北笙花那么多钱。
罗北笙仿佛看穿了她心思一样,她拿回去,他就拿回来,这样循环往复,最终,萧晴拗不过他的坚持,买了,最后,三个人拎着大包小包的战利品,回到各自的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