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梯并不长,不一会儿就走到了尽头。楼梯快走到结尾的时候,沈深就能看到眼前出现了暖黄色的灯光——那是地下照明的灯,虽然色调很暖,但光线却丝毫不微弱。
灯是被安装在门的正上方的。
“到了。”凌溪回头冲沈深笑笑,用闪着粼粼波光的眼睛向他示意:“这里就是我发小的秘密基地了。”
他打开门,带沈深去了一个在此之前他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另一个世界。
不同于门外掉了一根针都能听得一清二楚的静谧,门内的乐声震耳发聩。首先最先让沈深听到的,是一段节奏感很强、气势很足的鼓声。
应该是架子鼓了。
凌溪领着沈深往里走。
虽然这个乐队建在地下室里,可这个地下室俨然是一个面积不小的、可以当作一家人住处的大房子。一开门就是一条不短的走廊,走廊旁的墙壁上是各种油漆喷成的字母样式,看上去充满活力。走廊过去后拐角,就是乐队的器具了——架子鼓、电子琴、吉他、贝斯、麦克风……所有设备一应俱全。
正在打架子鼓的是一个看上去二十上下的青年。他长得很周正,眉间却有着说不出的戾气。
弹贝斯的男生和弹吉他的似乎是一对双,两人都染着一头骚包到不能再骚包的黄色头发,配上他们手中的乐器,恍惚中有一种重回葬爱时代的错觉。
相比之下,这个乐队里的键盘手看上去就成熟多了。键盘手看上去至少有一米九,在四个人中如山耸立。他的头发很长,就那样随意地披在肩头,看上去就是那种很典型的文青。
因为来的时候他们似乎正在排练,所以沈深和凌溪并没有先开口说话,而是站在角落里观摩。沈深认真地观察了一下,也用心地听了一会儿。
沈深是个喜欢音乐的人,但他对于音乐的喜欢是既热烈又浅显的。从他很小开始接触到关于五线谱、钢琴、吉他、小提琴这些的时候,就对“音乐”这种东西表现出了异于常人的天赋和异常浓烈的兴趣。的确,唱歌和乐器是他人生中为数不多可以坚持很久很久的东西。
可因为个性的缘故,即使对音乐异常喜爱,但这么多年以来,他从来都没有有过想和别人一起玩乐队的想法。直到几分钟前,沈深答应凌溪过来参加乐队也只是因为想有更多的机会能见到他。然而几分钟后的他,又对加入乐队这件事多了几分庄重感。
抛开别的不讲,就实事求是地说,他们的乐感都非常好。沈深本身并不是一个常听摇滚乐的人,大多数时候他都不太能t到摇滚的美感。但可能是他们演奏的乐曲挑的不错,总之至少在这一刻,沈深是t到了摇滚的有趣。
他们的演奏很快就结束了。
“凌三少来了啊。”先开口的是两黄毛中的吉他手,刚放下乐器,他就迫不及待地开口了。
吉他手开了个头,接下来的气氛就活跃了起来,众人也开始七嘴八舌地说起话来:
“这真是稀客,三少可好久没来了。”说话的是贝斯手。
“是啊,算算得有小半个月了吧。”键盘手也开口说道。
凌溪莞尔:“这段时间忙,没挤出时间过来。听说你们还缺个主唱,这不,我就来给你们介绍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