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赵保罗先生吗?PaulChiu?”
“我不会付你十年的欠款的!”
——但,费用早已付了。
我说:
“我没有钥匙,又不想要保险箱中的东西。你们把它扔掉好了。”
在经理面前,我无奈地摊牌:
“我不会付‘爆箱’的费用,这一千元太冤枉。我只是希望你们不要再寄通知信来烦我——再说,谁会预知我新居的地址?”
他把我的身份证交回:
“赵先生,身份证号码相符,这B237ZQ里头的物件请你取回。当然你可以继续租用。”
我错了!
我不应该好奇,不应该乱动“人家”的东西。叫我万劫不复。
——但我打开了那个保险箱。
有两样物件:一个黑布裹着的圆筒状包包。一个不知是宣纸抑或玉扣纸所做的已变黄的信封。
我不知那包包会是什么奇怪的东西,或者先人的遗物?战战兢兢地掀开四角,谁知还有一层黑布,护卫森严。一层又一层,足有四层,最后,才见是一筒菲林。是已拍了照片,但似乎一直未被冲晒出来的底片。不是我们常见的牌子,而且是“大底”,即一二○底片。现在一般人很少用这个。
不知道这“不见天日”的菲林,潜藏在黑暗之中的神秘光影,是令人“惊艳”或“惊惧”,究竟是谁拍摄呢?
我更好奇了。在此刻,我是无论如何也要带走,非把它冲晒出来不可。
至于另一个古老的信封,又轻又薄,好似是空的。我拈起,望光照一照,有个影儿。微重。打开信封,不费劲,它已裂,是纸变质了。
一条小巧玲珑的锁匙掉下来。我接不住。太小了,落地无声,几乎还隐没在地面。我把指头变换了姿势和方向才把它给“夹”上来。我怕它会无缘无故地消失,有点紧张,赶快用银行的厚纸信封给盛好,折了两下,放进口袋中,再拍一下,肯定它存在。
经理为我办妥退租手续,他有专业操守,绝不多言。只是我问:
“这两样物件奇怪吗?”
他笑:
“顾客可在保险箱中放任何‘宝物’。什么都有,千奇百怪。例如威士忌、果酱、毡帽、骨灰、色情刊物、情信、死者的头发、名画、标本、其他保险箱的钥匙……”
“这是另一个保险箱的钥匙吗?”
“不像。”他含蓄地,“不便乱猜——多半是女人的箱子用,那么精致。”
“希望找到一个箱子给它开启。”
——但这是不可能的。
我试过新居中所有的锁:门、窗、行李箱子、鼻烟壶、音乐盒、电脑、抽屉……当然不适用,因为它们根本不是它的主人。而我也没太多锁。
那筒黑白菲林,因是旧式,一般冲晒店不做这生意,或需时七至十天。
我回到公司,请摄影组的小李帮我赶出来。一众热情地参与这样荒谬地“侵犯”人家私隐的勾当。虽然我是被逼承受了它。
不久,我见到冲晒的效果了。微粒很粗。
小李皱着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