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现在出来。”
跟姚琪交代了一声,林冬羽走出大门,就看见一辆白色劳斯莱斯停在面前,整体车身都是复古的设计,跟宋君礼很配。
和上午来接机时不同,他换了一身正式的白色礼服,在胸口处别着一支蓝宝石胸针,使用钻石袖扣。
彰显着财力的座驾和服装,令他整个人看起来风流倜傥,贵不可言。
林冬羽回看自己这一身风尘仆仆,笑道:“看来,我需要先回酒店换套衣服。”
她是来工作的,考虑到花都的时尚性和香氛的行业特点,她多往行李箱里塞了一条黑色礼裙。在离开酒店时她叫了熨烫服务,现在回去拿应该正好。
宋君礼穿得这样隆重,她总不能失了礼。
“林小姐穿什么都一样漂亮。”
宋君礼先赞了她一句,道:“何必回酒店这么麻烦,离这里不远就是五号大道,你能在那里买到任何想要的衣服。”
“不麻烦了。”
林冬羽婉拒,一双美眸清澈地看着他,道:“我穿惯了自己的衣服,现在去买还要花时间。”
她说得虽然委婉,意思却很明显:只是吃一顿饭,不接受他赠送衣物、也不会和他去逛街。
说白了,就是把他当外人。
说好了用吃一顿饭抵消邀请函的人情,她就只吃一顿饭。
宋君礼一怔,随即笑了起来,道:“好,林小姐总是这么见外,就依你。”
回到酒店,黑色礼裙果然已经熨烫好了。
礼裙是林冬羽自己攒钱在一家轻奢品牌购入,为了出席年会酒会等正式场合而买。不求惊艳,只求经典不过时,需要的时候都能穿。
丝绒材质很合适冬天这个季节,但花都的温度比海城还要低上十多度,光穿裙子显然不行,尤其是一字肩的款式,风吹过来就能带走人体身上的所有温度。
她放下长发,用一个水晶发卡作为装饰。
简单的化了一个淡妆,林冬羽穿上丝袜,蹬上一双白色过膝小羊皮靴子,再将之前穿的那件驼色羊绒大衣拿在手里。
酒店里暖气很足,她穿着礼裙走出电梯,一路上收获了不少赞赏的目光。
她身材高挑、婀娜有致,把一条经典款的小黑裙穿出了万种风情,看得宋君礼目不转睛。
如果不是场合不对,他想要替她鼓掌。
他见过不少女人,从来没有哪一位,像林冬羽这样能拨动他的心弦。
以宋君礼的眼光,当然能看出她浑身上下的穿着加在一起也不超过五位数,偏偏被她穿出了大牌的气场。
林冬羽身上唯一的装饰,就是那个水晶发卡,却让他觉得刚刚好,仿佛多一件都是累赘。
她本身就是一颗价值连城的宝石,不需要别的东西来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