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一起朗读法语诗。有一首维克多·雨果写的诗,题为《坟墓和玫瑰》,她说这是她喜欢的诗,叫我背熟。我不仅非常积极地背诵了——所以至今还记得——而且把它译成英语。这标志着我的精神生活大转折的开始。像许多浪漫而又富有思想的男人一样,我写过相当多关于我自己的诗,但自我评判的感觉告诉我这些诗缺乏天才的火花。而翻译别人的杰作则可使我借助他们的灵感。翻译需要花功夫,加上一点技巧,我想我能做到这一些。在把无数希腊文、拉丁文、法文和德文译成英文——加上把A·A·豪斯曼A·A·豪斯曼(Housman,1859—1936):英国学者和著名诗人。著有诗集《计罗普郡一少年》、《最后的诗》,曾任伦敦大学和剑桥大学拉丁文教授,耗费30多年的精力校勘马尼利乌斯的拉丁文诗集。——译者的一首诗从英文译成法文——的过程中,我个人获得很大的满足。
这里我禁不住要把自己翻译的一首雨果的小诗抄录在下面:
坟墓和玫瑰
坟墓对玫瑰说:
“用黎明惠赐的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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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学时代:在布鲁克林和布朗克斯(4)
可爱的花儿啊,你能搞出什么名堂?”
玫瑰对坟墓说:
“上苍把死亡送到了你的内房
你可帮过逝世者什么忙?”
玫瑰回答说:“逝世者的家啊,
我用微风流出的泪珠,
制造出醉人的芬芳。”
坟墓回答说:“多愁的花儿啊,
我要把了解我的力量的每一个灵魂,
超度到天上。”
现在我快13岁了,所以大人及时训练我如何参加犹太儿童成年仪式。关于这件事,我只能说,由于我顽固拒绝按惯例发表感谢父母的演讲,并且庄严宣誓遵守犹太教戒律和礼仪,使得教堂长十分失望。我在犹太教堂安息日晨祷上听过无数次这种演讲,对其千篇一律、单调乏味、易动情感以及明显的虚伪已经产生了强烈的反感。
我迅速地抛弃了信仰。我发觉以前毫无疑问地接受的过分繁琐和古老的宗教仪式与理性和舒适格格不入。宗教信仰的训诫教化对一个敏感的人所具有的真正意义和魅力被一大堆反复不断的隐语弄得透不过气来。主日学校和教堂成了讨厌的地方。但是在一段短时期里,在我少年仍受影响的初期,我曾被犹太教的伦理观念所激动。星期五晚上,我动情地倾听年轻的唱诗班的吟诵,如果犹太教教士的传道劝诫没有把感情表达出来,我的内心甚至会作出渴望的反应。但是这种兴趣为时不长。随着年月的推移,我越来越不遵循曾牢牢恪守的犹太教礼仪和惯例,最后它们完全在我思想中消失了。
但正如我的许多其他熟人一样,这并不意味着我失去了对宗教的全部兴趣。相反,总的来说,长期以来宗教是我主要探索和思考的目标。各种宗教教义、信仰和经验向我提供了无穷无尽的研究课题。人对宗教的切实需要和他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