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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5页)

警告那些迷死人不偿命的你们的眼神,

有眼睛不是你的错,出来迷惑人就是你的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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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一直坚持去健身中心,那个似乎带有一点小资性质的地方。空气中弥漫的汗水味道和强悍的音乐告诉我,这是个不错的宣泄场所。起码对我来说。

下班就回家的生活,让我想到了10年后我的样子,换上拖鞋就进厨房的场景,家不再是我的栖息地,是我的第二战场。我不要。或许让我坐下来吃个苹果,我会有一些满足。

跑步机像个奴隶,让我随便践踏,还要用不断攀升的时间和公里数来满足我的需求。我是那么辛苦的跑着,即使让我随便的践踏,我还是很不情愿,打小儿,我就不喜欢跑步,每次跑完规定的800米,我都能感觉肺已经含在了嘴里。现在跑3000米跟玩似的。我认为这是发泄的后果。

普拉提很是折磨人,我自认为柔韧度还不错啊,在老师面前,我就是一根擀面杖。所以我在自己哭笑不得的脸上,找到了发泄的痕迹,小样儿的,嫩点!

那个动感单车,不能说了,一说了就兴奋,简直堪称发泄的最高境界。在你已经要昏的时候,只听老师一声令下,高兴得我以为要结束了,只看到老师换成一只手,加速了……

太久没挥汗如雨了,太久没找到极限了。

在健身房里,我发泄的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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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幽默

早已经过了追星的年纪,却因为一个叫周杰伦的出现,将我的年龄推迟了好几岁,这倒是我很乐意的事情。想一想,从上大学那年,可能也是他出道那一年,我已经伴随他出了好几张专辑。要强调的是,我不是那种疯狂的粉丝。因为,我记不太清楚他哪年出道,具体什么星座,还有每天要有哪些活动,这对于一个专业粉丝来说,是一定要修的课程。我却不喜欢这些,跟我没有一分钱关系。甚至,我还没有看过他的任何演唱会,因为我担心离他太近,会觉得那不是周杰伦,是我弟弟。我想,只是喜欢一种感觉,斗胆借用周董的话说,是用一种调调。

第一次听他的歌,是在大一那年的自习室里,嘴里碎碎叨叨的念着:《太阳报》到底是哪年创办的,《大公报》到底走过了多少春秋。邻座的姐妹儿把我拽过去,“你知道周杰伦吗?新出来的,吴宗宪力挺的人物”。为了宪哥,我把耳机塞进耳朵,如果没记错的话,应该是《简单爱》。自此,我的姐妹儿再也没有机会听到她的那张CD了。

人是一种很特殊的动物,尤其是极其复杂的大脑神经系统,总是在发送着一些连心脏都不知道的神秘电磁波,在能接触到的音域里寻找微弱的波段,从而形成兴奋剂,贯穿身体每个角落,然后运作,传送,直至那种音域改变或者波段消失。我所寻找的波段可能荣幸地在周董所创作的音域里。这有点像买菜,同样是菜,却因为你路过的地方不同,而在不同地方买到。虽然菜是一样的,又可能因为做法不同,而大相径庭。所以,他的音乐和他,在每个人眼里都有惟一性,每个人的不同,意味着有每个人眼里的他。

不敢妄加评判他的音乐,只觉得音乐如果能让人认识另外一个人,是很难得的。有很多人说他的音乐怎么另类,怎么个性,其实这都是形式,如果有一天我可以用肩膀唱歌,那么可能也会被称作是另类,这点并不稀奇。还是比较喜欢他的慢歌,有一点忧伤的,拖拖拉拉的那种,把我那心呐,都要唱碎了,这是我很受不了的。所以,每次都会在心情极好的情况下,才听他的慢歌,这样才会慢慢地过渡到不知道什么心情上去,才不至于得内伤,不然我怕自己会在这么大岁数的时候,却得了很流行的假性忧郁症。

比较喜欢的还是周董的幽默。记得前一段时间看个什么节目我忘了,但内容是“南拳妈妈”和他的对话,大概的意思是,“南拳妈妈”之一学一段RAP,周董给他指导,由于节奏方面的原因,周董让之一边打拍子边唱,但是之一执意不用打拍子,下面是他们的对话:

“我觉得你这段RAP一定要打拍子,节奏方面总是跟不上”,

“我说了不用,我能唱好的”,然后唱……

“我觉得还是应该打拍子”,边打拍子,之一边唱,一大大,二大大,之一还是不能适应。

“我说了我不用打拍子”,然后唱……

“不行,还是应该打拍子,节奏不对”,一大大,二大大……

“我说了我不用打拍了”,

“不行,节奏跟不上,一定要打拍子”,

之一却还在强调:“我说了,我不用打拍子”,

“嗯”。

这就是周杰伦。看过很多综艺节目,他的好朋友都在爆料生活中的周杰伦也是这个样子,让人抓不着头脑,出乎意料。我想他的音乐灵感也许就是来自他的生活、他的个性、他的习惯,才会让人觉得新鲜,独树一帜。

自古明星多美男。但周董不是,幸亏不是,不然我就不知道要怎么为我如此痴迷作以解释。一向孤芳自赏的我,总是介意别人误会我只单纯的在乎外表,那样肤浅。我对周董这般不寻常动作,在他并不俊美的外表下得以化解。我可以名正言顺的说,我欣赏的是他的才华和风格,而并非你们眼里的“追星”,其不知,我正是在这种掩护下,才能大胆地夸赞他的每一个造型。说到造型,我不免要赞叹一下周董的设计师,能如此了解周董,可谓难得。就算周董底子不错吧,但也有很多底子不错却因为设计方面的问题而陨落的星星。要特别提到的是,周董的衬衣,不太专业的评价一下——太不错了。从第一张专辑到现在,每次看到他那吊儿郎当的西服里面的白色衬衣,我就会伸出大拇指。尽管此行头在男明星广至男性界都不太稀奇,但周董的衬衣就是他的衬衣,永远不是别人的,我只能这样形容。除了造型之外,个人气质也很重要,气质最重要的表现之一就是眼神。周董的眼神并不杀人,但总让人半身不遂,也不太好;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忧伤,不太贴切;或者说蔑视的忧伤,不太准确。可能是不屑的、鄙视的、又骗人生怜的、蔑视的忧伤,这是属于独创。

我是个并不专业的粉丝,所以我更怂恿周董跟更多的漂亮女生出点故事,这才是魅力的间接表现嘛。现在的社会,老公都不见得是一个人的老公,谁还敢干预明星们的自由。之所以冒着生命危险披露真理,是源于那首《暗号》。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写的这首歌,我都觉得明星是个可怜的角色。爱情是每个人都不能缺少的,而且是万万不能缺少的,作为明星,咋就不能有爱情呢?他愿意爱谁就爱谁呗,咱们还弄个仨俩的,况且咱们还不是明星。放爱一条生路,爱情何苦为难爱情?

我也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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