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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3页)

方知病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喃喃地道:“朋友既然来了,不妨现身一见。”

没有人回答,只是地上的那片秋叶,忽然间变的粉碎,一阵风吹来,转眼间被吹的无影无踪。

方知病现在已经知道了三件事,第一,一个武功极为可怕的用刀的高手,正在一个自己绝想不到的地方。

第二,自己的武功,绝不是这名高手的对手。

第三,如果自己想要活命,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里。

所以他开始逃。

他用的是轻功中最高明的一种身法——平沙落雁,这种身法可以在离地很低的状态下一掠三丈,由于离地很低,所以能够有效地进行防守。

看来这种身法真的有效,方知病在三个起落之后,已掠到了长街,街上已有行人,他们都认识这位医术高明的方先生,他们的印象中,方先生一向都是最斯文,最知礼的人,所以当他们看到这位医术高明的方先生忽然以一种像飞一样的速度掠过长街时,无不表现出极大的惊讶。

方知病飞过了人头,飞过了屋顶,他知道镇外就有一片很大的树林,如果自己进入这片树林,那么活着的希望将很大。

所谓“逢林莫入”,树林永远是江湖人的最好的藏身之地。

何况在方知病闲暇的时候,他经常在这片树林中散步,对这片树林他很熟悉,他有把握利用这一点点的优势,有效躲避追杀者的攻击。

对这一点他很有信心。

可就在他将要进入这片树林的时候,他又感到了那种深入骨髓的寒意,那种如刀的寒意。

他立即就开始变动身法,在一刹那间,足足变动了三种之多。

在一般情况下,这种身法的变动,足够躲避攻击,可惜这一次却并没有那么幸运,方知病感到左后背靠近心脏的部位传来了撕裂的疼痛。

刚才身法的变动的唯一用处,只是使身后的刀错开了心脏的要害。

方知病借着刀上传来的力道,一步冲进了树林。

现在他已进入了树林,他是不是已真的安全?

身后的寒意更浓,刀气更烈,而方知病后背的伤口传来的剧痛也很大地阻碍了他的速度。

更可惜的是,那些应该本来是躲避屏障的树木,现在却成了方知病的障碍,方知病不但要小心身后的那柄刀,还要小心面前纵横交错的树枝。

事到如今,方知病唯一能做的选择,只有一拼。

可惜他还忘了一件事,他一开始便采取守势,锐气已丧,如果想扳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更要命的是,对手的武功要比自己高的多。

无论从哪个方面判断,方知病都是死定了。

方知病感到了悲哀,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因为什么而死。

身后的刀正带着尖锐的破空风声,带着森寒入骨的杀气,直逼向方知病的后脊。

站在这个地方,可以清楚地看到小镇的长街,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小镇边的树林,当然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小镇边的树林中那片飞旋的刀光。

现在站在这里的是一个打扮的比乞丐还像乞丐,但一看就不像乞丐的小乞丐。说他不像乞丐,是因为他的皮肤虽然被泥污盖住,但却掩不住那种自然风流之态。

他的身材虽然又矮又瘦,一双眼睛却出奇的明亮,目中那种精灵古怪之色,任何人见了,都不由心有惴惴。

他好像早已到了这里,对四周发生的事情,他也知道的清清楚楚,对着树林里发生的一切,他似乎在犹豫。

江湖中的恩怨仇杀,往往都有相当复杂的背景,如果不小心牵涉其中,就会惹出很多麻烦,谁愿意惹祸上身呢?

可是我们这位不是乞丐的小乞丐想的却不是这个问题,他不是一般的人,他从不会考虑会不会惹麻烦,他并不怕麻烦,甚至可以这么说,他喜欢的就是麻烦,因为他不是别人,他就是秦宝宝。

秦宝宝已是一个很有名的人,这一点谁都不可否认,他之所以有名,并不仅仅因为他的大哥是江湖中的第一快剑——“金童阎罗”卫紫衣,秦宝宝的成名绝大部份的原因是自己的努力。

他在短短的二三年之中,连破江湖中几大阴谋集团,被他捉弄过的武林高手更是不计其数,听到秦宝宝的大名,就算不是闻风丧胆,最起码也是望风而逃。

秦宝宝现在已在考虑如何去救那个已身负重伤的中年人,他之所以要救他,仅仅是因为他觉得中年人身后那个用刀的人太凶狠,太霸道,并且一看上去就不像好人。

秦宝宝做事,往往只凭一种感觉,他如果觉得该去做的事,十头牛也拉不回来,这种做事方法一般来说并不太好,不过奇妙的是,秦宝宝却很少错过。

所以你不得不佩服秦宝宝是一个天才。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从一个武功极高的高手手中,将一个已身负重伤的人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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