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莎用对讲机联系下属,通知他们来此处交接垃圾桶的后续调查。
与此同时,侦探开始阐述他的推理。
“关于这个案件,你们存在这两个认知误区。”
雨果似乎心情很好,一边抛接着手中作为重要证物的空汽油瓶,一边对警官小姐侃侃而谈……如此危险的行径让君莎眼皮直跳。
“首先,下水道出口处的死者是被人蓄意谋杀无疑。从对方事先准备了焚尸用的汽油便可知道,犯人对被害者的死亡早有预料。至于汽油,其实现场的尸体身上就残留着淡淡的汽油味,宝可梦招式造成的燃烧一般不会带有异味,对此的唯一解释就是训练师自己带来了作为燃料的汽油。”
君莎这才想起雨果趴在地上和死者面对面时的情景,原来是为了确认焦尸上的异味。
“可你为什么认为死者并非死于宝可梦对战呢?训练师死于对战意外,而后对手再买来汽油毁尸灭迹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啊。炒炒猪的其他招式,比如「猛推」「猛撞」「恶意追击」或者「双刃头锤」这样威力较大的招式,一样可能是被害的小混混的死亡原因。”
“这涉及到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也是你们所踏入的第二个思维误区——凶手为什么焚尸?”
“我们最开始认为是对战中的意外使得炒炒猪暴走……”君莎回忆道,“不过这个推论已经被新证据推翻了,焚尸其实是逃跑的训练师的手笔……难道他是为了消除自己遗留下的痕迹,延长逃跑时间,这才准备了汽油吗?”
“这种解释存在矛盾。”雨果说道。“如果凶手希望通过消除死者身上的信息来隐藏自己,他就不会用火焰来焚尸了,因为那会将警方的注意力直接引到到拥有火系宝可梦的人身上。对炒炒猪的训练师而言,这非常不明智。”
侦探把手指向案发现场的方向:“焚尸现场正在下水道入口,如果凶手真的想扰乱搜查,他完全可以将这具由于宝可梦对战受伤致死的尸体丢进不见天日的下水道。这样一来,等到尸体被发现并打捞上来,警方将面对一个死亡时间不明的尸体,死因则是任何宝可梦都能使出的攻击,在这种情况下,凶手的形象将更加难以确认。”
“我们眼前存在这样一个矛盾——凶手为什么既做出焚尸隐藏自己的举动的同时,又做出暴露自己手持火系宝可梦的举动呢?”雨果高举汽油瓶,提出问题。
“这会不会是犯人的疏忽?他可能单纯地认为焚尸对自己有利,而没有想过这些复杂的理由?”君莎顺口问了一句。
“很好的猜测。任何犯罪中都存在愚蠢和意外。”侦探夸奖一句后又摇起头来,“但这种愚蠢不太可能发生在犯罪的准备阶段。”
雨果终于收起了汽油瓶,摊开双手,像警察学校里的犯罪学讲师一样解说起来:
“绝大多数谋杀案中,犯人的终极目的只有两个——犯罪,以及脱罪。前者是理性的崩坏,谋杀者丢失了支撑人性的某样东西,在杀意的驱使下犯下杀人重罪;而后者,则是理性的回归,杀人犯希望逃脱罪行,再次披上文明的外皮回到日常生活——
“一个谋杀者如果在构思如何犯罪的过程中就开始谋划脱罪,这就表明他是在相对理性的状态下策划谋杀的。因此,在蓄意谋杀案件中,至少在犯罪的准备阶段,罪犯的一切行为都是有具体的目的和理由的。”
“所以他的真正目的是?”君莎期待着侦探的解答。
“重构现场!凶手把犯罪现场遗留的所有证据彻底打乱,借此误导警方的调查。”
侦探的语气无比肯定。
“请回想一下你们接到的报案电话。匿名电话、碰巧目睹、身在远程观看却能准确判断出对战双方的精灵与身份、不用手机而用几乎在这个时代绝迹的公用紧急电话报警……这些蹊跷的因素加在一起,你真的认为这是一通单纯的报警电话吗?”
君莎惊呼出声:“你的意思是,那通报警电话其实是凶手本人打的?”
“这是显而易见的。”侦探点头。
“一个单纯与案件无关的心怀善意的路人,绝不可能用那种方式拨打报警电话。而在当时的案发现场,且有能力打这通电话的,唯有凶手一人。”
不顾君莎惊讶的神情,雨果继续发表见解——
“你们先前对于案件的认知完全建立在真凶的谎言之上。因此现在,死者的身份、持有的宝可梦、现场的状况,这些信息如今应该全部推翻,重新根据确凿无疑的证据来进行推理。”
“说到确凿无疑的证据,我们目前发现的有一具无名焦尸,现场的战斗痕迹,空汽油瓶,装有昏迷炒炒猪的精灵球……”警官小姐冥思苦想,“对了,还有被送去医院的酷豹!”
“别忘了,还有那通凶手亲自拨打的报警电话。谎言里同样蕴含着真相。”雨果提醒道。
“唔……”君莎从警服口袋掏出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开始画起天书一般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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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小姐用笔杵了杵一个黑乎乎的火柴人,犹豫着说道——
“从尸体情况可以看出,凶手提前准备了汽油,在被害人死亡后焚毁了尸体。但这不是为了给他自己的逃跑拖延时间,而是为了把现场伪装成对战意外……对了雨果,你说除此之外,凶手会不会有第二重目的,比如为了隐藏死者真实的身份什么的?我先前因为报警电话里已经说明了双方身份,认定了死者就是小混混,还没往这个方向思考。”
“很好,你完全走出了思维误区了。能做到这一步,警官小姐已经可以胜任刑事科的职位了。”雨果发自内心地称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