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好爱你。
“嗯……”斯庭在陆南之的颈窝深深吸了口气,喑哑道,“我会让你更爱我的。”
两人在佛罗伦萨疯跑了一天,暮色四合,斯庭终于没了兴致。
在离家不算远的地方停下,把车丢给了Blumkin。
他踩了一天油门,突然有点想走在地面上,感受一下郊外的空气。
陆南之和斯庭并肩而行。
夜幕吞噬了街道最后的光亮,昏黄的路灯次第亮起。
周围很安静,只有温柔的虫鸣。
两人在路灯下走了很长一段路,陆南之的小指突然勾住了斯庭的小指。
“牵着手走的话,回家的路会变得更短。”陆南之害羞地抿了抿嘴。
她总会说些斯庭闻所未闻的奇怪话,这一句就是。
斯庭觉得好笑,“什么道理?”
“道理就是,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时间会过得特别快。”
喜欢的人。
斯庭咂摸着陆南之的话,轻轻笑了一下。
他没有和女孩子这样牵手压过马路,事实上,他从来没有把任何女孩带在身边过。
她们只短暂地存在于斯庭的床榻间,又很快地消失不见。
就算有很喜欢的,留着多用几个晚上,最终也会腻烦。
女人对斯庭而言,就是宠物。
可能宠物都不如,取悦他的物件。
但现在斯庭没有想这些,他脑子里只有当下,只有在路灯下牵着自己手的陆南之。
心里涌出热乎乎的感觉。
斯庭回过头,看着陆南之的侧脸。
她的脸像镀了一层金,眼睛比天上的星星还要亮。
陆南之觉察到了他放慢的脚步,还有看向自己的目光。
她回过头,抬着下巴笑了,两只手一起牵着斯庭的双手。
“今晚好凉快,”陆南之说,“你也好帅。”
她踮起脚,凑上去,在斯庭的嘴唇上轻轻一啄。
斯庭心中的热悄无声息地扩散开,他下意识伸出手,揉了两下陆南之的后脑勺。
真可爱。
斯庭想。
就一瞬间,他想把这张脸拍照记录下来,不给任何人看。
他自己偷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