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所有队伍进行了一次大比武,最终选拔出六支队伍,白朗的缉毒大队拼了命抢到了这次任务。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程瑾和秦致带着第一组直奔山谷,白朗带领第二组,跟着狼王去了山下的村子。
山谷里的天比外面亮的晚,当几缕晨光拼着命挣脱树叶的缝隙落在林间的杂草上时,玲珑已经带着大家走到山谷前方的小树林。
稍微观察,她随意挪动了几块石头,正前方十几米外几块挡路的枯树根和乱石就不见了,玲珑按照做了几号的几棵树左挪右转。
大家跟着玲珑的脚步走,眼前的景物变换了又变换,终于到了洞外。
跟着的队伍这一段走得好心累,这些东西是他们从不曾触碰的领域,因为陌生,特别害怕行差踏错坏了事,屏着呼吸,大气都不敢喘。
走过来再回头望望,突然发现人生处处皆学问,任重而道远,要学的知识还很多。
程瑾停住脚步,让队伍稍作休息。
山谷里,罗七、孙连炬几人发现引狼入室没起到作用,刚开始还惴惴不安,好几天也不敢出谷。
几天之后,并没有异动,心稍微放下些,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大家的耐心都被磨的差不多了。
“都十多天了,这帮人有完没完?”张树根开始抱怨。
“半个月没让村民回家,再关下去,肯定出问题,现在村民们已经开始怀疑,这没法解释啊!”
“那也不行,一旦出去暴露了,你我就完了!”
原来在谷里种地的村民来自同一个村,位置偏僻,非常贫穷,一共30几户人家,都是他们的帮工。
村民们无知,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种的是什么,在给什么人卖命?
他们在村里建立了小作坊,每家雇佣一人,有的在作坊做事,有的来山谷种地,每家都有钱赚,山谷里的人每十天会回家一趟,和家人团聚的同时把下一次的补给再带上来,大家和谐相处四年多了。
“我昨天发了电报,上边要求我们相安无事,忍过这几天,他们会去安抚村民,我们只要管好这些人就行!”
“说的容易,关键是咱们的食物也没几天了,这些人再不走,我们就要饿肚子了!”
孙连炬也很头疼,现实的困难摆在面前,饿着肚子说空话肯定不管用,“尽量的安抚吧,再忍一忍,现在夜里越来越凉了,估计他们也待不了多久!”
“哈哈哈……忍的多辛苦呀!带着你的人跟我们走吧!我们那里有热乎饭菜招待你们!”
程瑾的声音带着回响,在山洞里肆无忌惮的传递,好像很远,又仿佛就在耳边吐气。
挂在头顶的手电筒晃晃悠悠,几人觉得毛骨悚然,来这里四年多,从来没听到过任何一个女人的声音。
“鬼呀!”
“放屁!”
孙连炬率先反应过来,“抄家伙,愣着干什么?”
掀开床板,拉出一个大木箱,里面躺着几把枪,罗七几人迅速拿好枪,拉开枪栓。
“有枪呀!让我看看什么型号!”
几人头皮发麻,小心的走到门边四处张望,只闻其声,见不到人,很诡异,手中的枪有点拿不稳。
“是格洛克手枪呀!1983年就出厂了吧?有点老,优点是拔枪快,弹夹容量大,能装17发子弹!”
“啧啧,好可怜,你那里面只有三发子弹,我带来了百十来个兄弟,这仗可怎么打呀?哈哈……”
“不过够你们饮弹自尽了,可怜呀!”
程瑾记得自己也有这一款枪,她从空间里扒拉出几把格洛克枪的最新款,扔给先头部队,“试试,好不好用!”
“啊!是!”后面跟着的人差点没接完,把枪掉地上,心疼的了不得。
等看明白了手里拿的家伙,“天呐,一会儿给我个开枪的机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