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您的事,我无意去了解。”简一句话噎死人,依旧面无表情,“更何况,我加入了教会,这也意味着:我遇到您这种人的几率更小。”
至少,即便同伴别有用心,也不会满脑子想着如何卖队友获取利益。这份工作虽然充满危险,也永远不会为人所得知,但拯救一个灵魂所带来的成就感是任何其他工作都无法比拟的——相信康斯坦丁即便饱受困扰噩梦缠身,也愿意坚持下来的理由也是如此。
约翰·康斯坦丁的确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但也绝非是一个纯粹的坏人。他与生俱来的天赋注定他一辈子都将活在无法摆脱的黑暗虚空之中,而他所经历过的那些事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当一个不被人喜欢的家伙,就不会过多感受到失去他人的痛苦。他在四处漂泊,愤世嫉俗,嘲讽他人和惩罚自己的痛楚中去获得快-感,宣泄不满,只出于一个他不想承认的理由——
负罪感。
他曾经为了拯救“饥饿”恶魔所控制的城市,用魔法将恶魔封印进了自己的挚友体内,即便他知晓这会令对方生不如死,且永远无法解脱,但这是唯一的方法。他做着这件事的时候面无表情,看上去淡然镇定,但深夜时,他却会“看”到那些自己曾经为了救人而出卖的朋友们,那些受害者的幽灵在他眼前不断闪现,他面对他们残破不堪的脸是如此回答的:“你们别妄想我对自己做的事情产生负罪感!就算有什么负罪感也是由我一人来承担!我才是不得不对付它们的人!你们已经死了,走的时候记得把门关上!”
他总是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玩世不恭的痞子嘴脸,却因为自己所做的事而整夜辗转难眠。他这辈子做过的最多的一件事情,除了抽一口香烟,就是睁着眼等待黎明。
他厌恶的并非是简,驱魔人,教会,甚至恶魔这个东西。他最厌恶的是自己。
而这一切,他觉得简都不会知晓,他也不指望她能理解,更不想她知道他的所有过去——至少,现在她对自己是嫌弃,是不屑,是轻视,却不是疏远,这已经算得上是最好的结果了。
他不需要同情,即使是来自上帝的怜悯。反正,他迟早是要下地狱的,那里早早就为他留了一个空位,期限是永远。
面对简毫不留情面的回怼,康斯坦丁啧啧两声,从马桶盖上站起身来,耸耸肩,步伐轻快地朝外走去。
“走吧,luv,夜晚到了,该去找点乐子了——”
“现在?”简皱眉,在他告诉自己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
康斯坦丁对门口的两位警察露出友好的微笑,吹着口哨朝楼下走去,边走边高声喊道,“或者说你想让我带你一起去开开眼界?——”
那就不必了。简面无表情地对警察点点头,走在康斯坦丁身后,面对停下脚步的金发男人满含意味深长的目光,她伸出手,招来一辆出租车,对司机说了一个地点,拉下车窗,对探过头来的男人说道,“我有正事要做,如果您的乐子结束了,请到这个地点来与我汇合。”
说着,她又不知道从哪里掏出纸和笔,写了一张纸条递给康斯坦丁,毫不犹豫地合上车窗,就这么一溜烟地离开了!
康斯坦丁不可置信地站在路边,接收着路人投来怜悯的目光,大概以为他是被生气女友半路抛弃的傻瓜。他低头看了看纸条,忿忿地一把将它塞进风衣口袋里,冷哼一声,就朝离这里最近的酒吧走去——
想让他康斯坦丁听话?——这怎么可能!他一定会给她带去一个大大惊喜的,他保证。
……
简在一家酒店下榻,在给教会汇报完今天得到的信息后,洗了一个热水澡就关灯入睡了。
半夜,她却被咚咚的敲门声惊醒。睁开眼,在得到来自系统助手的提醒后,她把枪和匕首重新放回枕头底下,穿着上到脖子下到脚踝的睡衣就开了门。
一个大大的“惊喜”就在门后——穿得花里胡哨,头发七彩斑斓,画着烟熏眼妆还打着鼻环与耳钉的男人,就这么姿态妖娆地倚在门框上,看到穿着满是小猪佩奇图案的保守睡衣,面无表情的女人时愣了愣,随时眼睛抽筋似的使劲朝她放电,用酥早骨子里去的奶狗音嗲声嗲气地开口,“女人我也接的哟~哈尼,你喜欢什么姿势?我上面下面都可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