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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部分(第2页)

云峥到现在还不能肯定交趾人会不会发疯追过来。按道理来说李日尊不会这么没脑子,自己离开军寨的时候留给他的大礼也不知道收获如何,此时此刻,和交趾追兵相距只有不到三十里让他非常的头疼。

山谷一战让武胜军元气大伤,笑林,梁楫,彭九,吴杰这四位悍将全部身负重伤,笑林好歹还能活动一下,其余三位只能躺在大象背上哼哼。所以断后的事情只能自己亲自上阵了。

云峥给自己留下来五十头战象。很可惜,大象的发情期就那么几天,回程的时候再也没有大象加入自己的象群,留下来的每一头战象都是一座战争堡垒。神臂弩在这样的环境里最能发挥自己的作用。强劲的动力让每一个冒头的交趾人都成了靶子。

“野叟大师。那些交趾人为何一定要随着林间道路追过来,难道就不能从两侧绕过去再攻击我们吗?”

已经俩天了,轻装简从的交趾人到底追上了云峥。本来很担心交趾人绕过自己去攻击前面的商队和后勤营,结果他发现那些交趾人从不插队,就这样死死地咬住自己不放,总是从后面发起进攻,这和送死差不多。窄窄的林间小路云峥觉得有十来把神臂弩就完全可以克敌制胜了。

野叟穿上衣服之后就多了一份古意,忧愁的对云峥道:“这就是道路的价值,所谓的道路就是森林中最安全的一条线,有了这样的道路,野兽蛇虫都不会轻易来到这些道路上,没有沼泽,没有瘴气,是最适合人通过的地方。

我现在很担心啊,交趾人已经知道我们在帮助你们,今后恐怕很难在交趾立足。”

云峥奇怪的看着野叟道:“你们在升龙城抢粮食,抢女人的时候人家早就知道你们的来历了,再说你们的样子特殊,瞅一眼之后想要忘掉都难,就算你们蒙上脸也一样。既然参加了抢劫,你们就该有被发现的觉悟才是啊!”

野叟还想说话,就听见树林里传来哔哔的哨子声,那些阴魂不散的交趾人又追过来了,云峥和野叟都躲在战象背上的大盾圈里,听着外面弩箭的鸣响继续讨论这些话题。

弓弦的声音响了一柱香的时间之后,就被大象慢吞吞的脚步甩在了后面,交趾人的弓箭够不到的地方,正是神臂弩发威的距离。

“其实你们可以到大宋来讨生活,因为有这一次的功勋在手,官府都会善待你们的。”云峥总觉得应该再来一趟交趾,如果每隔一二十年来一趟交趾收割一下财物还是不错的,所以他很想笼络住野叟和高棉族。

“呵呵,我们是森林的子孙,就该生活在森林里,离开森林我们会死掉的。”野叟回答的很认真。

想想也是,一个民族如果没有了自己的特色,确实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尤其是面对汉族这个有着强大同化能力的种族,其它小民族确实不该和他靠的太近。

“你不愿意我也没法子,既然你们喜欢住在森林里,那就尽量的住在靠近大宋这边的森林里,万一你们有危难的时候,我也好帮你,野叟大师,这一次非常的谢谢你,没有你们就没有我们此行的辉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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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还写过《霸道学长爱上我》《我的女友是野人》等快本作品。

第六章流言(为盟主孤寂到永恒加更)

到了第一个驿站的时候,云峥打算给后面的追兵一个教训,野叟的族人早就告诉他后面的追兵并不多,而且那些追兵的粮食已经被他们偷走了好多,既然如此,这些人就没什么可怕的。

云峥的大军在森林里走动每隔一百里就需要建立一个驿站用来修整一下,补充食物和水,这些交趾人背着干粮袋子就敢追进丛林,这样的勇气让云峥佩服的五体投地。

不带吃的和水能在森林里活着的好像只有这些猴子一样的高棉人,他们的脚掌都已经快要变成猴子了,至少云峥就没见过那个人的脚底板可以围成一个半圆抠住大树的。

一两个人的水源好办,砍一种树藤就能解决,那种树藤不太多,只要拿刀子砍断,就会有清水流出来,味道不错,清甜可人。

但是好几千人喝水的问题就不是一两根藤条能解决的,别看森林里到处都是水洼,但是那些水要嘛有毒,要嘛里面有寄生虫,只要喝几口,短短几天那些虫子就会在你的肠胃里孵化出来,用不了多久,你的肚子就会变得很大,最后被虫子吸干全身的营养而死。

不要说森林里的水了,就连天上掉落的雨水有时候都会有问题,在这样的环境里,李日尊还派兵追杀,完全就是让这些人送死的,是为了堵交趾人的嘴,免得别人说他不救援自己的父亲。

天气越来越热,雨季即将到来。只要有会喘气的动物走过,道路两边树木上就像长满了刺,无数的蚂蝗伸长了身子想要吸点血,从树下走过,蚂蝗就会雨点般的掉下来,猴子帮将主打着伞,能清晰地听到噼里啪啦的声音。

大象已经夹紧了尾巴,卷起了鼻子,其余的地方皮太厚,蚂蝗根本就咬不动。至于战马。骑士每隔半个时辰就要仔细的检查一下,免得蚂蝗钻透绸衣跑进去吸血。

云峥外面套着一件蓬松的绸缎衣服,还戴着一顶斗笠,躲起来看着那些跟踪自己已经六天的交趾人。为了方便他们特意将驿站给他们让了出来。

果然。不到一柱香的功夫。交趾人就纷纷从林子里钻了出来,云峥几乎分不清这些人是人是鬼,他们进了驿站之后甚至来不及检查。就脱掉衣服鬼哭狼嚎的点着火烧烤匕首,然后就迫不及待的开始清除身上的蚂蝗。

光溜溜的人鬼不分交趾人处理完蚂蝗之后,才发现周围站满了举着强弩的甲士,因为身上套着绿色的绸布,在光线晦明的傍晚不仔细看根本就看不出来。

弩箭嗤嗤的从对面射过来,没有任何防御的交趾人哀嚎着倒在地上,只有那些刚刚走进驿站的交趾人依靠同伴身体的掩护,赤身**的逃遁进了森林。

武胜军没有追杀,那些光着身子逃走的人,在森林里是活不下去的,笑容满面的野叟又收集了大量的武器,不算从升龙城中得到的武器,光是这里的武器就足够武装他为数不多的族人了。

驿站成了死人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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