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将主不算是一个合格的将军,我们也不是一个合格的军侯,我一直以为,只有浪里格和孙七指才算是合格的军侯,狄帅,没藏讹庞,角厮罗这些人才是合格的统帅,余者皆不足论,将主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咱们武胜军上下万众一心。
一个人的力气有限,一万个人就能翻天覆地,一个水坑可以绊倒一个人,但是同样的水坑绝对绊倒不了一个巨人。
一力降十会,将主就是这个巨人的首脑,当我们的力量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巨人的肌肉要比脑子管用,更何况我们的这个首脑虽然不是一个合格的统帅,却是一个极度聪明的人,这就足够了,所以啊,老褚,我们以后想要在军事上有所作为,就要将自己部下的心牢牢地牵绊住,形成一个个的小巨人,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力气去应对那些阴谋诡计。”
褚大志点点头忽然笑道:“恐怕也只有我们的将主听到帮你的这番话不会发怒吧?”
吴杰瞅了一眼褚大志道:“你还不了解云峥吗?你认为他不会发怒?他恼羞成怒的时候还少了?只不过不会放到心里去这是真的。”
褚大志哈哈一笑,拍着吴杰的肩头道:“会去的时候我打算骑着大象,你带着马队,我准备了一个鞍子,可以在大象背上睡觉。”
吴杰笑着点点头就径直去了马队,军卒们已经准备好了行囊,大家都是轻装,所以队伍的气氛也好了许多,吆喝一声就原路返回……
余靖坐在昏黄的烛光底下正在碎碎念:“老天爷啊,你们要走林莽?那可是人迹罕至的地方啊,老夫听说那里面危机四伏,到处是瘴气,毒蛇,猛兽以及各种毒虫,要是毒蛇咬了战马可怎么得了啊。”
云峥揉着太阳穴痛苦地对余靖道:“战马从来就不害怕毒蛇,再说了我们不是已经搜集了一百多头大象么?有大象在,森林里的蛇啊,猛兽啊,早就跑了,至于毒虫,我们也有对付的法子,您知道我家就开着一家缫丝作坊,我这一次特意带来了大量的绿色丝绸,准备给将士们以及战马身上穿衣服,戴面纱,只要有这样的东西,就不担心虫子了。”
“暴殄天物啊,丝绸是给人穿的,你给马穿衣服算怎么回事?怎么穿?这需要多大的一笔钱财啊,云峥啊,咱们还是不要打交趾的主意好不好,老夫怎么觉得这么危险呢?”
云峥从旁边拿过来一件四条裤腿的衣服让余靖看,余靖拿起来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不是给人穿的,还真的是给战马穿的衣服。
“我这次可是下了大本钱,要是交趾国的国库不能让我满意,我说不定就会破产,你说我辛辛苦苦的来到广南,没赚到钱财,反而赔了一大笔,回去怎么给弟兄们交差啊?”
余靖咬咬牙道:“老夫手里还有你上缴的一些缴获,不行的话你就拿这些缴获去填窟窿。”
云峥摇摇头道:“给您的缴获,就是让您拿去堵那些文官的嘴的,一场大战下来,每个人都应该有好处,咱们大宋之所以文官看不起武将,很大的原因就是武将赚到了钱不给文官……”
“放狗屁!”余靖怒不可遏,拿手点着云峥的脑袋怒吼道:“平日里看你也是一个聪明人,怎么说出这么混账的话,你拿钱财去收买一下那些文官试试,人家不把你弹劾成筛子,骂成狗屎一堆才怪!”
云峥拿手搓搓脸笑道:“所以晚辈请您出马啊。”(未完待续。。)
ps: 第二章
第五十二章权利的秘密(2200票加更)
野叟这些天就生活在武胜军营地里,看得出来他对武胜军的生活非常的羡慕,不过作为高棉族的圣人,云峥很自然的将这种羡慕归结为老和尚在为自己的族人羡慕。
洗澡这回事老和尚干的很勤快,一天雷打不动的三遍凉水澡,天冷的时候如此,天热的时候依旧如此,他一年到头只在腰里围一条麻布,精瘦如铁的肌肉似乎能忍耐广南所有的温度,山里面冷的让云峥想穿皮袄的时候,老和尚一脸镇定的赤着脚,光着身子从云峥身边走过,三月的烈日当头的时候,老和尚还是神情安详的坐在太阳底下看书。
云峥不知道他为什么一定要在大太阳底下看书,那样对眼睛非常的不好,当云峥问起来的时候,老和尚只是高深莫测的指指太阳告诉云峥:“太阳下的智慧!”
天知道太阳下的智慧会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不过有一点云峥是一定要问清楚的,这个整天不穿衣服喜欢半裸着的野叟,他身上居然看不见一个被蚊虫叮咬的包,皮肤虽然黝黑,但是却如同缎子一般油光水滑。
虫子叮咬是森林中最可怕的事情之一,如果老和尚能帮着武胜军解决这个麻烦,云峥不介意多给他一点交趾国的破铜烂铁。
“苏马来?这是什么东西?”云峥仔细的看着眼前的这一从发青的植物,模样古怪,气味倒不难闻,不过这不是重点。黄花蒿同样难以下咽,却是治疗疟疾的良药。
“吃三年就能不怕蚊虫!”野叟伸出三根手指比划了一下。
听了野叟的话之后,云峥基本上就没了再问的兴趣,武胜军那里有三年的时间吃草,不过自己吃了一口,发现这东西不错,吃到嘴里清香可口,当菜吃也不错。
野叟能感知到远方大海的气息,站在高高的悬崖上三天三夜之后,告诉云峥再有十天。森林里的洪水就会退去。大地就会变干,正是大军可以进入森林的时候。
森林里有洪水?这个问题云峥不打算和野叟争辩,一个几乎没去过热带雨林的人,和一个祖祖辈辈都生活在雨林里的人没办法说雨林的常识。
既然已经可以进雨林了。武胜军最后的准备工作就开始加紧进行。不论朝廷的旨意下不下来。云峥都打算走一遭交趾升龙府。
其实之前和余靖说的话是实话,武胜军以及蜀中的官府,商贾。都对这次远征充满了渴望,庞大的胃口绝对不是一个小小的侬智高可以填满的。
苏洵将高棉人对雨林的认识编成了小册子,要求每一个军卒都必须会背,为了不在雨林中迷失,云峥甚至命令部下必须带着笨重的司南。
虽然说云峥知道怎么快速的辨别方向,比如把一根针烧红之后快速的冷却,再用头发吊起来就能辨别方向,或者把针在脑袋上蹭几下,也会有同样的效果。
不过这种法子打死云峥都不敢用,稍微出一点偏差死的不是自己一个人,司南虽然很笨重,却非常的精确。
原本想制造几只真正的指南针,但是广南这地方根本就找不到手艺精湛的匠人。很多时候人类的发明都和战争息息相关,只有战争才会把人送到一个极端的环境里,相对抗这样的环境,就需要很多新的器械,人自己本身拥有的能力还不足以对抗。
野叟希望云峥能把战象的指挥权交给他们,却被云峥一口回绝,这绝对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战象将是这次背负物资的主要力量,命脉之属云峥不容他人染指。
野叟有些难过,毕竟高棉人驱赶大象才是行家里手,作为智者他认为云峥这是在做一件并不聪明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