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夜。
为庆贺丁修中举,红袖精心准备了美酒、可口的小菜。
这一顿酒,可就喝得有点意思了。
菜一口都没动过,完全是摆设。
红袖则紧挨着丁修坐下,虽然摆着两个酒杯,但其中一个酒杯也没倒酒,只倒了一杯。
“小女子敬公子一杯……”
红袖樱唇微启,一副含情脉脉的神态,端起酒杯递到丁修嘴边。
喝了几杯,又变了花样,先喝到口中,再凑过头来缓缓渡之。
丁修一边喝酒,一边捉起红袖一只纤纤玉足把玩。
这一顿酒,喝得别有一番味道。
喝得差不多时,丁修假意瞟向窗外,看了看悬挂当空的半弯斜月,一副意味深长的样子道:“红袖姑娘,时辰不早了……”
上次,红袖主动挽留他,他没有留下。
那是因为不到时机,而且那时候丁修也看得出来,红袖的内心其实很挣扎,并不是很情愿。
但这一次,红袖的眼中却多了一些情丝。
听到丁修所说,红袖一脸羞红,低下头轻轻应了一声。
……
一夜过去。
翌早。
红袖坐在窗前对镜梳妆。
有诗云: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着我绣铗裙,事事四五通。足下嗫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着明月铛,纤纤做细步,精妙世无双。
她盘起了头发,成为了新妇。
现在关系不同了,丁修自然要尽心尽力替她完成心愿。
故而,次日便悄然去了县城。
不过他并没有穿举人的服饰,而是扮作了一个普通的读书人。
正所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刚到县城不久,便亲眼见到了一桩热闹事。
城西一条巷口,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不少人。
丁修本就是来打探消息的,故而便走上前去听了一会,终于听出了一点缘由。
这时候,巷子中间一处破旧的小院子中,一个书生模样的男子被人反绑着双手吊在树上,另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则骂骂咧咧,手上拿着一根细竹杆不时抽打那书生几下。
另一边,还有一个妇人衣衫破碎,跪在地上痛哭着,哀求着。
“别打了,别打了……”
这妇人唤作赵氏,那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则是她的丈夫阿三,那个挨打的书生唤作曾生,是个童生。
所谓童生,也就是通过了县试、府试,但未能通过院试的读书人。
通过了院试,才能成为秀才,才有资格参加更高级别的乡试。
阿三与曾生乃是邻居,两家共用一道院墙。
阿三嗜赌、嗜酒,经常夜不归宿,有时候赵氏实在忍不住说他几句,这家伙便非打即骂。
好在,赵氏生了个儿子,小名柱子,从小便很懂事,而且也很好学。
可惜阿三将家里的积蓄都输个差不多了,哪里还有闲钱送儿子去读书?
不过柱子也很机智,有事没事便去曾生家里蹭书读。
曾生见这孩子机灵过人,又虚心好学,便主动教他识字、写字、画画之类。